新疆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一个“谋”字,夯实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法治基础;做优一个“专”字,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创新驱动战略实施;秉持一个“公”字,用真金白银及时高效兑现胜诉权益,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室
一站式解决纠纷
新疆法院聚焦一个“谋”字,调整优化涉自贸试验区案件管辖机制,优化涉外民商事审判管辖法院布局,建设涉外法治人才队伍,找准找实服务保障“一带一路”核心区、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设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室,就近从快解决涉企矛盾纠纷,打造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优选地。
2023年8月,原告霍尔果斯某公司与被告阿拉山口某公司签订进口采购服务合同,约定由原告从哈萨克斯坦进口一批货物,原告自行办理所需的进口手续,被告配合原告提供企业资质证明等材料。2023年9月,被告向原告提供了所需的相关文件及许可证件。至2023年11月合同约定终止时间,原告未按照中方监管单位要求提交有效的单证,监管单位未同意其进口相关货物申请。原告认为被告未履行提供有效单证的约定,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并返还所支付定金。
收到案件后,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的承办法官建议其通过诉前调解快捷解决纠纷。法官向原告释明其在本案中存在的过错和被告因等待其进口货物产生的损失,建议原告放弃索赔请求,同时向被告释法析理,合理划分责任,建议其返还部分定金。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并达成和解协议。结案后,承办法官又根据实际情况促成双方当事人续签服务合同继续完成进口业务,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为进一步服务保障“一带一路”核心区、自贸试验区建设,新疆法院在乌鲁木齐、喀什、霍尔果斯三个片区挂牌成立一站式争端解决中心和自贸实验区巡回法庭,指定部分基层人民法院跨区域集中管辖第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专门处理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成立涉外法治人才队伍,与新疆大学签订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合作框架协议,加强涉外审判人才培养,提升涉外审判专业化水平。认真贯彻执行外商投资领域法律法规,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
司法保护知识产权
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期待更高、要求更高,司法服务保障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责任更重。新疆法院聚焦一个“专”字,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水平,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2023年,河北某公司发现新疆喀什地区泽普县某乡中心小学篮球场项目中所使用的运动地板与其2018年所申请专利的外观设计专利极其相似,于是指控四川某公司、喀什某公司、吴某构成商标侵权以及不正当竞争,诉至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产品用途相同,属于相同种类产品,仅有两项设计存在细微变化。经整体观察、综合判断,被诉侵权设计与涉案专利设计构成近似,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四川某公司未经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生产、销售、许诺销售涉案侵权产品的行为侵犯了河北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河北某公司要求四川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许诺销售,并销毁模具、赔偿损失的请求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今年以来,全疆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2248件,审结1705件。新疆法院进一步细化统一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标准,出台《关于审理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办案指南(试行)》,增强惩罚性赔偿适用的可操作性;与自治区检察院、公安厅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座谈会,统一案件管辖、法律适用等问题,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举办“4?26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检查与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引导市场主体重视知识产权。
善意文明多管齐下
执行案款发放时间缩短一半
执行工作关系民事权利实现,关系国家法制权威,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新疆法院秉持一个“公”字,用真金白银及时高效兑现胜诉权益,让当事人既感受到执行的“力度”,也感受到执行的“温度”。
2017年至2018年期间,原告艾某共借给被告吐鲁番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88万元,被告分期偿还了192万元后以资金未到位为由拒绝返还剩余的96万元。2021年9月,原告艾某诉至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法院,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还款协议,但被告仍不履行还款义务。2023年8月,艾某向高昌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高昌区人民法院快速立案,随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与《报告财产令》。执行法官在调查中发现,被执行人因企业经营困难无法一次性偿还,强制执行或将造成被执行人资金链断裂,对其企业发展造成严重影响。因此,执行法官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自愿达成延期6个月还款的协议。后因被执行人仍未履行和解协议,艾某再次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考虑到已给被执行人一定时间筹集资金,如其再不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通过多方施策,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的10套房产,执行法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从法理上分析、从情理上沟通,最终圆满执行了所欠本金及利息共计97万余元,双方权益依法得到了保护,当事人都表示满意。
近年来,新疆法院更加重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禁止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健全执行监督管理机制,设立流程节点自动预警和专人监管的双重管理机制,案款发放从30天缩减为15天。以交叉执行为“突破口”,执行到位金额7.4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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