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探索实施一批突破性、引领性改革举措,在多个领域取得了营商环境改善的实效。市发改委定期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效应。现推出2024年第三批16个典型经验做法,请结合工作实际,互相学习借鉴,对条件成熟的改革经验及时组织复制推广,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本期推出《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创新执法服务模式 优化涉农营商环境》。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背景情况
为解决农业执法过程中发现的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守信记录未及时修复等情形,漳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探索推行“执法+服务”模式,将执法为民与服务群众深度融合,通过靠前普法教育、探索案件回访、推行柔性执法、信用修复告知和挂钩联系帮扶等举措,筑牢法治根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二、主要做法
(一)靠前普法教育,筑牢法治根基。“进店、入企、到户”,以面对面、心连心的方式,将法律法规送到群众手中、心中,以案释法,普及违法行为的危害和不良后果,促进群众 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共同守护法治社会大局。今年来,市支队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21场次,出动执法人员2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9000份,接待群众 咨询7000多人次。 同时,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帮扶活动40余次,打通法律进村“最后一公里”。
(二)开展案件回访,提高群众满意度。探索行政处罚案件回访机制,与“罚后释疑”相结合,采取“云访谈”“入户访”等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结合短信、电话、问卷调查、直面座谈等回访形式,在案件办结后一个月内对行政相对人开展案件回访,突出文明办案、廉洁办案、依法整改以及对支队工作的满意度等内容,加强对执法行为的有效监督,消除群众疑虑,提升行政相对人知晓率和法律意识,增强群众满意度和执法公信力。
(三)推行柔性执法,彰显执法温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通过责任整改、批评教育、劝导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督促引导行政相对人引以为戒,并加强自律、诚信守法。出台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对于10项初次违法,主动改正或者在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危害后果轻微的,采取不予处罚;对于2项违法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采取免予处罚。今年来,全市办理不予行政处罚案件 5起,以责令整改、批评教育、劝导警示等非强制性柔性执法措施,督促引导行政相对人认真整改、加强自律、诚信守法生产经营。
(四)信用修复告知,助企化解不良影响。推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在向行政处罚相对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同步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告知行政相对人失信行为类型、最短公示期和修复流程等,引导和鼓励失信主体及时改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自身信用,推进信用修复程序化、便利化,营造诚实守信社会环境。
(五)创新帮扶举措,规范执法行为。探索成立五个挂钩联系帮扶工作组,分组包县,推进 全市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能力提升,指导县区执法办案、培训练兵、执法抽检等。市支队每年举办1期大练兵大比武竞赛,助力执法能力提升、规范执法人员队风队纪。
三、取得成效
通过深入贯彻落实“执法为民,服务三农”理念,积极探索推行“执法+服务”模式,以新的执法举措提升改善营商环境。一是让群众对法律法规有了正确的理解认识,对农资产品的识假辨假能力进一步增强;二是在严格规范执法的同时,赋予执法服务群众的属性,提高群众满意度;三是引导市场主体、行政相对人及时自我纠错,主动消除、减轻对社会的危害;四是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五是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市场,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漳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得到群众认可和领导肯定。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中成效显著,打击私宰工作获市政府分管领导批示肯定;荣获“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称号;1件案卷被评为全省优秀案卷;派员进入福建代表队参加全国大比武活动,荣获个人优秀奖、团体二等奖;党支部获评“五星级党支部”“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3人荣获“优秀共产党员及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党建引领执法宣传片入选市电视台庆祝建党101周年“七一展播”,并代表漳州市参选全省党建宣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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