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黄冈市召开深化府院联动推进法治建设新闻发布会。这次发布会主要是介绍全市两级法院深化府院联动助推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回答社会关注和媒体关心的问题。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黄冈市深化府院联动推进法治建设新闻发布会。这次发布会主要是介绍全市两级法院深化府院联动助推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回答社会关注和媒体关心的问题。

  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熊晓明

  通报全市两级法院深化府院联动,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情况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好!首先,衷心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下面,根据议程安排,我就全市两级法院深化府院联动,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情况作简要通报。

  近年来,黄冈两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践行能动司法理念,持续深化府院联动,着力推动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优势互补、良性互动,以“加法”联动实现“乘法”效应,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法治保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抓牢府院联动,画好法治建设“同心圆”

  一是积极争取支持,夯实联动根基。主动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联合市政府召开全市府院联动工作推进会,成立高规格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月一会商、一季一调度、半年一总结”联动机制,有效形成全层级覆盖、多领域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是紧盯出庭应诉,完善联动机制。坚持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府院联动的重要内容,联合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会同组织部、司法局联合制定配套考核评分细则,着力破解“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出声”问题。《规定》出台后,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发声率均提升至100%,一把手出庭率提升至52.9%。

  三是聚焦依法行政,细化联动举措。积极发布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院长走进党校进行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辅导授课,与行政机关共同开展执法司法同堂培训、联合座谈,创新推行“旁听庭审+案例点评”的普法宣教模式,全力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提升。

  二、做实能动司法,打好营商环境“组合拳”

  一是全力营造公正高效诉讼环境。开通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推行涉企行政案件经济影响和行政行为“双评估”制度,持续深化繁简分流,全力跑出办案加速度。开展“行政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定期组织审判态势研判会商和典型案例讲评,严格执行院庭长阅核制,行政案件除调解撤诉结案外,一律由院庭长阅核,不断提升行政审判工作质效率,擦亮营商环境的法治底色。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1509件,审结1351件,二审开庭率、平均结案时长、案件比等多项指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二是助力营造诚实守信政务环境。坚持“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加大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市场主体的行政协议、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案件,对“新官不理旧账”等政务失信行为、行政机关违法行为,依法判决撤销行政行为、确认行政行为违法、责令限期履行职责,切实用法治给行政权利定规矩、划界线,切实增强市场信心、激发市场活力。2023年以来,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246件。

  三是合力营造亲商安商发展环境。坚持市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法院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为以强县工程和乡村振兴为主攻方向探索黄冈现代化建设路径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工作方案》,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违法闲置用地清理,依法参与重大政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落实市委重大发展战略提供司法支持。强化重点项目建设涉诉风险预判预警,加强与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沟通对接,依法妥善审结涉燕矶长江大桥、李时珍工业园区征收等一批重点工程行政案件,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力。

  三、坚持多元共治,当好基层治理“助推器”

  一是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联合行政单位召开行政争议焦点问题的研讨会,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错”,让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始、消解在前端。充分发挥司法的外溢效应,对行政机关败诉行政诉讼案件,每案发放一份司法建议书,召开一节释法讲堂,切实让司法建议“金点子”转化为社会治理“金钥匙”。2023年以来,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63份,反馈回复率95.4%,1份司法建议获评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二是搭建合力解纷新平台。与市司法局会签《关于建立跨区域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的会商纪要》,跨区域协同化解工作衔接更加顺畅、协调更加有序。在黄冈市、浠水、武穴等五地分别设立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政法机关、行政机关联合派驻调解员,解纷实效不断提升。浠水法院“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项目成功入选法治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试点。

  三是激发实质解纷新效能。坚持将解决问题、实质解纷贯穿行政审判始终,对重大复杂案件,由院领导牵头挂帅,主动会同属地党委政府,共同做好协调化解、判后回访等工作,综合运用释法析理、困难帮扶、司法救助等手段,推动群众“事心双解”。安国禅寺恢复建设、红安县红色革命传统教育5A景区创建等一批重大行政争议达成和解,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行政审判一手托着“民”,一手托着“官”。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更实举措提升行政审判工作质效、以更大力度推进府院联动,合力打造法治建设的“黄冈样本”。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董成钢

  介绍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情况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下午好!近年来,黄冈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宗旨,围绕“公正高效、定纷止争”目标,切实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在化解行政纠纷、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发挥了应有作用。

  一、近两年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

  去年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机构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76件,受理审结509件。市本级收到复议申请134件,受理审结86件。其中,驳回19件,维持决定18件,终止23件,确认违法17件,撤销3 件,责令履行4件,调解2件,纠错率为27.9%。

  今年是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生效施行的第一年,行政复议案件收案数量较去年同期有大幅增长,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初步显现。今年1-11月,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机构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77件(较去年全年上涨约60%),受理审结651件。市本级收到复议申请166件(较去年全年上涨约25%),受理审结88件,其中驳回23件,维持25件,责令履行12件,确认违法6件,撤销重作4件,终止14件,其它4件,纠错率为25%。

  二、近两年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成效

  成效之一:大力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去年市政府行政复议局投资90余万元建成了集听证、“市长审案”于一体的智能化信息化行政复议听证(案审)室,今年又完成了行政复议立案大厅和调解室的装修改造,至此基本建成了“六室一厅”(接待室、听证室、调解室、审理室、阅卷室、档案室和立案大厅)的标准化办公场所,行政复议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走在全省前列。黄州区、黄梅县、罗田县、黄州区等县(市、区)也相继建设了独立的行政复议听证室。

  成效之二:持续擦亮“市长审案”工作品牌我市自2014年推行“市长审案”工作以来,至今已经坚持实施了11年。11年来,我们在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不断完善“市长审案”工作制度。去年以来,将“市长审案”由原来的“书面审”改为“当面审”,让案件申请人参与案件审理,当面向市长提出合理性诉求,并全程见证案件审议过程,增强了“市长审案”的公开透明度,也符合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新要求。我市“市长审案”工作先后获得司法部、省委政法委等上级部门表彰,多次在法治日报、湖北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已成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一张亮丽名片。

  成效之三:加大行政复议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2022年9月19日,市政府印发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若干规定》,在全省首创了行政复议错案“双报告”制度,即市县两级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每年要向本级政府报告本年度被纠错的行政复议案件,被纠错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每年要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案件被纠错的原因和整改情况,强化了行政复议的监督力度,有力促进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机关执法水平的提升。实行“一错案一监督”,对纠错案件中的执法问题一律印发行政复议建议书、意见书,去年以来市政府行政复议局共发出24份行政复议监督建议书,对行政复议中发现的行政执法机关存在的问题进行指正,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实现了“办理一案,规范一片”。

  成效之四:努力实现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近年来,市政府行政复议局围绕“定纷止争”目标,不断探索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今年6月,市政府行政复议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成立了黄冈市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设在黄冈市综治中心,将符合条件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先行导入调解室进行调解,开辟了多元化解纠纷的新路径。加强重点领域行政争议的调解工作,针对行政争议数量较多、案结事了率较低的房屋及土地征收、行政处罚、工伤认定等重点领域,加强调查研究,找准问题根源,分类施策,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工作,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公平、稳定、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成效之五: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23年8月7日,以市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名义联合印发《黄冈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明确提出行政机关负责人特别是“一把手”要“应出尽出”“出庭出声”,进一步有效规范和促进了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去年以来,共有两位副市长、两位副秘书长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市政府领导带头出庭应诉逐步成为常态。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月通报(督办)制度。今年以来,共发出通报函和督办函143份。2023年,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98.2%,2024年截止目前,全市1-11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取得历史最好成绩。

  三、下步工作计划

  近年来,我局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市长审案”等方面作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力量普遍不足,办案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全市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发展不均衡,部分地方软硬件建设滞后。三是行政复议普遍监督效能发挥不够。

  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不断提升我市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质效。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全市行政复议人员的复议应诉能力。二是坚持开展“市长审案”工作,持续擦亮“市长审案”工作品牌。三是加大行政复议监督力度,充分用好行政复议监督意见书、约谈和追责问责机制。四是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推动“一把手”出庭出声,推进“一把手”出庭应诉全覆盖。

  浠水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黄建军

  通报浠水县“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先行区改革项目工作情况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好!首先,衷心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浠水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下面,我简要通报我院“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先行区改革项目工作情况。

  浠水法院作为跨行政区划相对集中管辖行政案件的试点法院,负责审理黄冈市“三县三区一市直”的行政诉讼案件。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浠水法院推动完善“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的多元共治、分层递进解纷新格局,取得良好成效。2024年,新收行政案件数量出现下降拐点,较去年同期下降25.11%。主要做法是:

  一、立足前端治理强化“防”

  (一)加强指导,规范组织建设。成立由县长任组长、法院院长及检察院检察长任副组长、各行政机关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争议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辖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考核。

  (二)府院联动,打通机制堵点。法院和政府共同印发《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意见》,打造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N”定期府院联席会议、“立案分流”机制等集成制度系统体系,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一把手”出庭应诉率达65%,同比提升27%。每季度召开行政争议会商会,在行政决定作出前,对涉及重大、敏感争议进行会商,预防和减少非必要行政争议。

  (三)总结经验,强化资政献策。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3次、典型案例30余篇,向各区县政府、政法委、依法治市(县、区)办、营商办推送行政案件情况态势分析报告,深度调研行政审判中发现的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形成高质量、“有成色”的资政报告。辖区内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高,行政争议较去年同期减少23.1%,败诉率下降3%。

  二、创新平台载体突出“调”

  (一)聚焦集中管辖地,建设“一中心+N工作室”。在浠水县司法局设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在矛盾纠纷较为集中市县区的行政机关下设12个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由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各行政机关轮流派驻调解员,为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搭建沟通交流平台。诉前化解县内行政争议189件,实质化解率42%,较同期提升22%。

  (二)聚焦跨区域辖区,共建七方跨域联动机制。市司法局与市中院会签《关于建立跨区域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的会商纪要》,在辖区其他法院设行政争议化解中心,依托“院院”“院区”联动模式,破除“地域壁垒”,由辖区法院法官或司法行政人员担任常驻调解员,共促跨区域辖区法院化解非诉行政案件352件。

  (三)聚焦法律监督,推动法检化解良性互动。建立与各辖区检察院联合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制定《关于在行政诉讼监督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构建起“一方吹哨,另一方必到”的联合争议化解机制。

  三、围绕争议焦点实质“判”

  (一)探索“穿透式”审判。对于辖区内诉前、诉中难以化解,但“亮明司法态度”有助促成类案化解的行政诉讼案件,坚决依法裁判,延伸化解链条,努力使案涉争议及时化解。2024年,被发回改判率仅2.76%,较去年同期下降4%。

  (二)强化“释法化”审判。以释法说理为基点,推进“诉”“判”对应,依法选择最有利于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裁判方式,使裁判回应焦点,坚持做好判后答疑、息诉息访和风险防范,努力将争议化解在一审,行政一审案件上诉率同比下降8%。

  (三)推动“功能化”审判。建立庭审、旁听、讲评“三合一”审理新模式,以推动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为关键,有针对性地邀请更多行政机关走进法院,提升行政案件质效。开展“三合一”庭审20余次,联合组织黄冈市市场监督管理、市交警、市司法行政等系统专题培训1500余人次,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

  四、针对问题症结靶向“治”

  (一)建立完善出庭应诉信息通报机制。联合各辖区司法局向行政机关通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18次,向各辖区依法治市(县、区)办通报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及“一把手”出庭应诉、败诉、调撤等情况16次,持续助推行政机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二)建立完善司法建议督促反馈机制。对行政行为存在违法或瑕疵的案件,不止步于一判了之,探索实施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一案一书一讲”小切口改革,对败诉案件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35份,采纳率、回复率均为100%,召开回访座谈会50余次,促进同类案件化解20余件,督促行政机关及时纠错、规范执法,避免同类型案件重复发生。

  (三)建立完善频发问题纠错机制。常态化召开行政争议多发领域部门联席会议,定期会商工伤认定、征收拆迁、交通违法行政处罚等疑难热点问题。已召开联席会6次,分析研究问题20余个,促成“个案”结,防范“类案”生。

  三位发布人回答了社会关注、媒体关心的问题

  记者:请问下一步,黄冈法院将如何持续深化府院联动?

  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熊晓明: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一是进一步强化出庭应诉,为法治建设“树标杆”。完善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机制,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最大限度让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行政案件,不断提升行政审判质效,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进一步强化府院联动,为实质解纷“聚合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对接,建立完善行政诉讼与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有机衔接的多元化解纷机制,推动府院良性互动、优势互补、效能叠加。

  三是进一步强化司法建议,为社会治理“开良方”。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强化职能前移,抓实抓细司法建议跟踪反馈,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强化司法示范引领功能,定期组织旁听庭审,助推行政机关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为提质增效“打基础”。严格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和“阅核制”要求,常态化开展条线数据会商,加强业务培训和业务练兵,聚焦新型疑难复杂、发改案件开展研讨讲评,提升行政审判队伍专业化水平,不断推进行政审判工作现代化。

  记者:新《行政复议法》实施后,针对哪些类型的行政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董成钢: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新《行政复议法》将行政复议对象由“具体行政行为”修改为“行政行为”,扩大行政复议范围。具体来讲,新《行政复议法》在维持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吊销许可证等行政行为可申请行政复议的基础上,将涉及征收征用及行政补偿决定、行政赔偿、工伤认定、行政协议、信息公开等方面的行政行为纳入行政复议受案范围。随着新《行政复议法》的深入贯彻实施,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必将愈发显著。

  记者:跨行政区划相对集中管辖行政案件历来是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难点,作为黄冈市“三县三区一市直”的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法院,针对这一问题,浠水法院是如何破解的?

  浠水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黄建军: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针对这一难点,浠水法院先行先试,在与政府、检察机关沟通、听取辖区法院意见的基础上,计划一体化全域完成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建设,有效适应当地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实际情况,推出两种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运转模式:

  一种模式是在司法局成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司法局、法院领导担任中心主任,强力推进中心化解工作有效运行,该模式在集中管辖地运行顺畅,并能带动其他辖区行政争议客观公正化解。

  另一种模式为在法院成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完善工作场所和调解力量的保障,通过多元化解方式开展工作,该模式在其他辖区取得创新突破,集成非集中管辖法院的司法判断力、调解协调力、司法服务力,并会同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涉诉信访维稳工作,充分发挥非集中管辖法院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地域优势。

更多精彩,请关注“官方微信”

11.jpg

 关于国脉 

国脉,是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据治理、数据要素×专业服务商。创新提出"软件+咨询+数据+平台+创新业务"五位一体服务模型,拥有营商环境督查与考核评估系统、政策智能服务系统、数据资源目录系统、数据基因、数据母体、数据智能评估系统等几十项软件产品,长期为中国城市、政府和企业提供专业咨询规划和数据服务,广泛服务于发改委、营商环境局、考核办、数据局、行政审批局等政府客户、中央企业和高等院校。

责任编辑:wuwenf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