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郭亦华向社会介绍“推进服务型执法”工作成效。
今年以来,淄博市市场监管局深化“服务走在监管前”理念,结合淄博市实际和工作职责,制定了《关于推行企业容错纠错免罚轻罚工作机制的意见》,并配套出台《淄博市市场监管领域经营主体轻微违法容错纠错免罚轻罚办法》,以及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对于改善淄博营商环境、增强市场主体发展信心,起到了较好的成效。
在服务型执法模式的推行中,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四个原则。以预防为主,加大安全风险和违法行为监测力度,帮助企业健全完善内控和风险防范机制。服务在先,通过行政指导、普法培训、政策宣讲、技术服务等方式,对高风险市场主体实行精准服务。宽严相济,坚守质量和安全底线,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行为严格监管,同时鼓励市场主体创业创新,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智慧监管,依托淄博市场监管统一指挥调度系统,实现精准监管和定制服务,努力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
为确保法律公正、合理实施,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了《淄博市市场监管领域经营主体轻微违法容错纠错免罚轻罚办法》,对各类法规文件中的不予处罚、从轻、减轻处罚情形进行了分类梳理和整合,形成了全面、系统的免罚轻罚专项制度。同时,针对认定难点,对相关事项的表现形式、认定方式、核心要素进行了细化和明确,统一了执法尺度,有效解决了“同案不同罚”“过罚不当”等问题。
此外,市市场监管局还建立了包含轻微违法不予实施强制措施清单33项、不予处罚清单50项、减轻处罚清单18项在内的“三张清单”,针对性强、操作性好、“含金量”高。这些清单的出台,不仅使审慎监管措施进一步扩容,免罚减罚涉及领域全面拓展,而且减罚力度极大增强,真正为企业“减负”。
在监管执法方面,市市场监管局推行了“四大举措”,实现监管执法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通过常态化开展“普法走在执法前”活动、推行“说理式”工作法、全面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以及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分类监管,减少了非必要检查,提升了监管效率,减少了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郭亦华强调,免罚不免责,免罚轻罚的核心理念是“包容监管、容错纠错”,实施原则是“处罚可免,责任不免”。市市场监管系统将坚持对企业合规指导、督促改正,规范“免罚后处理”流程,通过开展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措施,督促当事人及时改正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拒不改正或者改正后再犯的,将依法处罚,做到宽严相济,提高市场监管效能。
据统计,自今年7月1日实施以来,全市系统共办理免罚减罚案件352件,免罚减罚金额达到1745万余元。其中,免罚案件88件,免罚金额522.8万元;减罚案件264件,减罚金额1223.19万元,有效避免了“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等问题,“小清单”放大了营商环境“暖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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