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关于印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工信部规〔2024〕169号),完成了2024年178家国家高新区综合评价工作。现公布综合评价前50名以及工业总产值、高技术产业营业收入、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人均技术合同成交额、优质企业数量、营商环境等六个单项评价前20名排名情况。

  各国家高新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继承巩固、创新发展,做实做好“高”和“新”两篇文章,锚定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加快建设一流高科技园区和产业创新高地,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进新型工业化、筑牢中国式现代化物质技术基础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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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9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工信部规〔2024〕169号),这是国家高新区自1988年成立以来第一份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以部发文所发布的关于国家高新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正式文件。新版国家高新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由6个一级指标、43个二级指标和5个表外减分项构成, 比较完整系统地体现了新时期高新区发展的总体要求,值得注意的是,“营商环境与创新创业创造活力”是首次设立的一级评价指标,重点从初创企业培育、产业生态建设、管理制度改革等方面,衡量高新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创新创业创造的成效。引导高新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进一步优化产业生态和发展环境, 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不断为各类经营主体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环境,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其中营商环境的评价指标由7个二级指标构成,具体组成及计算方法如下

  1.当年新注册且有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数

  计算公式:当年新注册且有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主体数(不含个体户)

  指标解释:反映园区发展增量及园区营商活力。

  2.省级及以上高质量孵化器及高层级企业加速器新增在孵企业数

  计算公式: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新增在孵企业数+国家大学科技园新增在孵企业数+(加速器当年在孵企业数-上年在孵企业数)

  指标解释:衡量高水平产业创新服务机构的发展情况,反映创业服务机构的运营水平。

  3.当年登记入库的科技型及创新型中小企业数

  计算公式:园区当年登记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数+当年登记入库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数

  指标解释:衡量园区初创企业培育情况,反映园区创新动能培育发展水平。

  4.园区每万人医院和各类学校数

  计算方法:(重点高中数+初中数/3+小学数/3+国际学校数+双语幼儿园数/3+三甲医院数+其他医院数/3)/高新区常住人口

  指标解释:衡量优质基础教育以及优质医疗服务资源水平,反映园区产城融合情况。

  5.当年净增从业人员数

  计算公式:当年从业人员期末数-上年从业人员期末数

  指标解释:从业人员的增长是反映园区持续发展活力的重要指标,吸纳就业人口也是对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贡献。

  6.单位增加值中从业人员工资性收入占比

  计算公式:本年应付职工薪酬/企业核算增加值

  指标解释:能够较好地反映园区人力资本价值的实现能力和水平,体现园区对民生的贡献。

  7.园区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与管理制度改革情况

  计算方法:对参与评价的国家高新区进行问卷调查,同时结合专家评分,进行综合判断。

责任编辑:wuwenf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