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脉原道紧扣国家营商环境优化工作重点,在营商环境领域深耕厚植,积极参与各地营商环境建设,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笔者基于对营商环境趋势把脉、政策理解、需求把握,并结合自身项目实践,筛选出了2024年度具有代表性的十大事件(排名不分先后),以反映营商环境的发展特征和未来方向。
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工作以来,“一网、一门、一次”构成了改革的基础逻辑,2022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推动高频需求、相互关联的跨部门、跨层级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2023年,各地区、各部门将“一件事”纳入年度营商环境重点工作。2024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强调将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提出了加强渠道建设、深化模式创新、强化数字赋能、推动扩面增效、夯实工作基础五方面重点任务。
在笔者看来,“高效办成一件事”体现了引领导向、彰显了效率能力,引导政府积极探索高效率政务服务的经验做法,并形成长效机制,将更多的事项纳入其中、将多个部门相关联的“单事项”整合为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大幅减少了办事环节、申请材料、办理时间和跑动次数,这种整合和优化为企业主体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降低了办事成本和时间成本,推动了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和提升。
2024年2月2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对涉及罚款事项的行政法规进行系统梳理,及时按规定进行修改完善;要加大对乱罚款的整治力度,更好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2024年2月19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罚款执法提出进一步要求。2024年10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郑栅洁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单位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更多采取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方式,不能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执法,不能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及时对罚没收入增长异常的地方进行提醒,必要时进行督查。2024年12月16日,国务院专题学习“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总理李强明确表示,2025年将开展涉企执法专项整治,集中治理乱罚款、乱收费、乱检查等问题。
笔者了解到,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和经济普遍下行带来的财政压力下,已出现不同地方借助近年趋严的法规政策和精细管控手段不同程度地向企业过度“攫取”的现象。国家层面加大了对上述现象的关注并试图纠偏,各项举措的实施也表明,在面对经济压力时,各地方要避免过度依赖罚款,而是侧重于通过改善营商环境或创新经济结构来增加收入,同时,如何平衡罚款力度,既保障执法的公正,又避免逐利行为,将是一个长期挑战。
2024年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提出扩大市场准入、加大政策力度、优化公平竞争环境、畅通创新要素流动、完善国内规制5方面24条措施。2024年8月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强调对外资放开准入限制的,对内资同步放开;在不违反国际协定和承诺的前提下,对内资设定准入门槛的,对外资同步适用。2024年9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与2021年相比,2024年版清单删除了制造业领域仅剩的2条限制措施,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限制措施由31条压减至29条,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全面取消。
在笔者看来,多项对外开放举措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深化了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在更大范围实施内外资一致管理,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彰显了我国扩大国际合作的积极意愿和支持经济全球化的鲜明态度。
2024年4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并通报了相关工作2023年的主要进展及2024年的重点安排。会议强调了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性,提出了持续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抓好优化营商环境这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改革,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各项任务。
笔者了解到,此次会议提到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部际联席会议是行政机构最高层次的联席会议制度,由国务院批准建立,各成员单位按照共同商定的工作制度,及时沟通情况、协调不同意见,以推动某项任务顺利落实的工作机制。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利用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与有关部门一道,充分发挥经营主体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真正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让企业和老百姓享有更多获得感。
2024年4月8日至19日,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对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浙江、新疆等20个省(区、市)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4月26日,李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情况汇报。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共30项),其中,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广东省、陕西省各2项;重庆市和四川省共3项;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海南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1项。
笔者了解到,国务院派出督查组分赴地方开展实地督查,通过采取访谈、暗访、听证、评估、约谈、调阅复制材料、“互联网+督查”等方式,紧盯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问题,用跟踪督办和“回头看”的方式力求切实解决问题。专项督查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主要体现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等方面,具有很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2024年7月15日至18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简称《决定》)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的要求,发出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引向深入的动员令。
在笔者看来,《决定》坚定了改革初心,明确往了哪个方向改革的共识,提出了如何改革的方法。在市场化方面,关注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提出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既“放得活”又“管得住”;强化公平竞争,提出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更加注重稳定市场主体对制度的预期,而不是简单地给予支持。在国际化方面,提出要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深化外贸体制改革,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等。在法治化方面,提出要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并在明确改革原则、安全底线的前提下,鼓励支持地方基层解放思想,大胆试、大胆闯,把握在法治框架内探索原创性的做法。
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后,2024年6月6日国务院发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4年8月1日起施行,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公平竞争审查的对象、标准、机制、监督保障等作了全面、系统、详细的规定,填补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立法空白。《条例》明确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不得给予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不得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等方面的优惠。
笔者了解到,《条例》的出台导致一些企业担心政府补贴“追回”或原本承诺的优惠“落空”,且存在对“政策不确定”“不一致”的质疑。但长远来看,这一政策对各地招商引资行为作出了规范,以往各地青睐的“税收优惠”式、“奖补”式招商引资将成为过去式,更有利于公平竞争环境的打造。未来的招商竞争,更多拼的是硬环境和软环境,前者是经济产业或资源禀赋,后者则是营商环境。
2024年10月3日,世界银行集团发布首份《营商环境成熟度报告》,涵盖50个经济体,重点关注监管框架、公共服务提供和运营效率三大支柱。报告包含市场准入、获取经营场所、公共基础设施服务、劳动力、金融服务、国际贸易、税收、争议解决、市场竞争和企业破产十大指标的评估结果。整体来看,评估结果排名前十的经济体为新加坡、爱沙尼亚、格鲁吉亚、卢旺达、匈牙利、葡萄牙、捷克斯洛伐克、保加利亚、中国香港、新西兰。在支柱项方面,监管框架、公共服务及运营效率上,高与中高收入国家普遍排名靠前但并不绝对,各支柱领先的分别是匈牙利、爱沙尼亚和新加坡。在一级指标方面,营商环境成熟度高的地区往往在各个指标方面都表现良好,16%的经济体在5个以上指标中均处于第一集团。
笔者了解到,我国将参与第二轮评估,世行评估挑战与机遇并存,围绕世行中国如何本土化,我们应积极稳慎应对,避免过度追求排名。一是组织专家对BR体系进行精准解读,增进受访专家、企业对世行方法论的理解和认识,客观反映营商环境改革成效。二是发挥好营商环境评价的引导督促作用,区分国家事权与地方事权,用足地方制度空间,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2024年12月,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民营经济促进法通过将保障公平竞争、改善投融资环境、支持科技创新等各方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上升为法律规范,充分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托委门户网站正式开通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平台设置惠企政策直达、发展形势及监测评估、诉求和建议、民间投资发展、融资对接合作、学习培训、经验交流等7个一级栏目,集中展示宣传涉民营经济政策和信息,集成项目推介、银企对接、问题收集与解决等功能作用。
在笔者看来,民营经济立法及服务平台建设的双向发力是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以立法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以平台提升服务效率和质量。民营经济促进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它首次以系统化、法律化的形式明确且全面地支持民营经济,通过立法的方式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更为清晰和有力的保障框架,将有效巩固改革成果,提振发展信心。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将成为惠企政策传播的主阵地,为企业提供高效的融资对接服务,通过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机制,更加高效实现问题收集—办理—反馈—跟踪回访的闭环流程,不断提升民营经济服务质效。
2024年,国内先进城市持续领跑,各有重点推动营商环境改革迭代升级7.0版。如北京市致力于塑造首善标准、国际一流“北京服务”,以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数字政府为主抓手,打造“北京标准”“北京效率”“北京诚信”,全面推进京津冀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上海市强调减少企业感受和政策之间“温差”,更加注重政策的“延续性”,从重点关注办事速度过渡到有效监管,打造更高维的“开放”营商环境。广州市以“降本增效”为主题,着力打造产业生态最好、政务服务最优、综合成本最低的营商环境高地。深圳市注重系统性建设,从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三个方面着手,发布三个针对性方案,三箭齐发,更加精细、精准地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在笔者看来,各地区营商环境7.0版改革以提质增效为主线,更加突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这表明营商环境改革已从量变到质变,更加关注改革落实实效,由便利化改革转变为增质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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