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下午,中央网信办就推进网络空间的法治建设召开座谈会。中央网信办主任鲁炜在会上表示,我国将建立网民和网上组织的信用记录,完善褒奖机制和惩戒机制。
鲁炜称,网络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部分,要发挥法治对网络建设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将网络行为纳入法治化轨道。
另外,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高子程提议,应该在各级机关如网络监管单位、刑事处罚机关等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他认为,律师懂得网络,政府应该利用律师的资源,推动网络空间向前进步。
对此,鲁炜表示将请律师担当网络法律顾问,参加网络管理和网络立法,并为一些重要议题提供咨询。
此外,鲁炜透露,我国将加强互联网立法,“依靠严密的法律网来打造规范的互联网。”
这项提议响应出许多专家的的心声。一名律师曾透露,网络谣言取证困难,取证费都需要1万多。他提出,网络监督执法力度弱,电子取证受到调查权的限制。
“网络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成为多为参会专家的共识。多位与会专家认为,我国需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工作,而互联网领域的治理需要多维度参与,如建立行业联盟,加强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