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应对管理,提高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和应对水平,及时化解负面舆论报道的影响,正确引导舆论导向,近日省环保厅制定了《网络舆情应对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指出,网络舆情应对应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密切关注、准确把握、及时回应、正面引导的原则,掌控网络舆情发展动向,做到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和应对,准确发布权威信息,赢得话语权,掌握主动权,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
办法规定,成立厅网络舆情应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舆情监测组、研判处置组。领导小组负责对网络舆情监测、研判评估、应对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指导和监督各职能组做好舆情监测、研判评估、应对处置工作,协调重要网络舆情应对管理的相关问题,对网络舆情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网络舆情日常工作,执行领导小组的具体决策和工作部署,向领导小组报告重要网络舆情的监测研判处置等工作情况。舆情监测组设负责搭建网络舆情监控平台,组织对重点网站重要网络舆情的监测、整理和初步分析,建立舆情监测制度和台账,落实舆情监测责任,及时报告重要网络舆情监测情况。研判处置组根据重要网络舆情的实际情况,立即组织展开调查工作,进行跟踪分析、评估和研判,把握舆情发展走向,并在第一时间提出应对处置方案和措施,报领导小组分管副组长审核、组长审定后组织统一应对。
办法规定实行应急值班舆情报告制度。厅应急值班工作人员对在应急值班中发现的重要网络舆情,在30分钟内口头向厅办公室负责人报告,必要时直接向厅领导报告。实行舆情日常报告制度。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工作人员对通过微信等相关途径获得的重要网络舆情,立即向处室(单位)负责人报告,处室(单位)负责人应在30分钟内口头向厅办公室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厅领导报告)。对重要网络舆情应对处置中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错失最佳处置时机,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