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政府数据共享互通,一方面需要政府思维意识和体制机制的转型,另一方面更需要信息技术开发利用与电子政务建设方式创新,建设新型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支撑各级政府部门安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与服务协同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做好试点工作,有助于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
 
  “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核心要义,是促进互联网与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一是要构建面向公众的一体化在线公共服务体系,提升群众获取服务的便捷性和政务服务办事效率;二是要加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提升政府科学决策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三是要打通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数据壁垒,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提升各级政府的市场监管和社会治理能力。
 
  要使《实施方案》有效落地,完成“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任务,实现政府数据共享互通是关键。
 
  如何共享互通,共享互通后如何让这些数据真正发挥价值,实现高效、快捷而又完备的政务服务呢?这一方面需要政府思维意识和体制机制的转型,另一方面更需要信息技术开发利用与电子政务建设方式创新,建设新型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支撑各级政府部门安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与服务协同。
 
  《实施方案》提出的任务要求,以及高效、便民新型“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实现,将会激发新时期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构建模式的全新转变。建设能够体现用户至上、融合创新、开放共享、安全可控、平台生态、去中心化等全新理念的新型基础设施,将对支撑政府协同服务持续释放“乘数效应”。在这一进程中,无论是推动政务部门互联互通、纵横协同,还是开展便民、益民政务服务,国家电子政务外网都将成为重要选择和基础支撑。
 
  通过近10年的建设,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正在从单纯的网络支撑,向着兼具网络、安全、数据中心、政务云、信息资源中心等功能的综合平台化方向发展。不过,同“互联网+政务服务”对新型基础设施的需求相比,国家电子政务外网还有一定的差距。为了更好地支撑政府部门协同联动,促进办事部门政务服务相互衔接,今后一段时间,政务外网需要在提供网络覆盖、跨地区跨部门业务应用支撑、信息共享交换能力、云计算等新技术应用、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公共服务与运行保障支持等方面持续推进相关工作。(作者:周民,国家信息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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