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凉山州出台了《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的意见》,该意见的出台,是进一步推进《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深化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加强全州政府系统法制建设的重要举措。
据悉,2015年凉山州已经出台了《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提出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和改进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十项具体意见,并明确了每一项意见的责任单位、牵头单位和协助单位。而此次《意见》的出台进一步明确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和制度,保障措施等相关内容。
完善体系
加强法制机构建设
在此次意见中,凉山州明确了要科学设置法制机构。要求各县(市)级政府法制办设立行政复议应诉股、行政执法督查股、合法性备案审核股,在州、县(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应配齐法规科专职工作人员,在乡(镇)政府聘请法律顾问,负责法制工作,推动依法行政。
同时,健全行政复议机构,积极推进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各县(市)政府设立由县(市)长担任第一负责人的行政复议委员会,整合行政复议资源,提升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此外,意见严格明确法制机构职能。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应以“三定方案”对法制部门职能进行定位,要建立健全、统一全州各级政府直属法制机构,使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定性统一或基本一致。把政府法律参谋助手、执法监督和服务群众作为政府法制部门的主要职责。
在核定编制方面,意见要求各县(市)政府、州直部门应当统一核定法制机构人员编制,州政府法制机构应保证行政执法层级监督工作正常运转,确保人责相当。
提高素质
加强法制队伍自身建设
《意见》指出,政府法制工作涉及面宽,制度创新任务重,要适应建设法治政府新形势的要求,加强法制工作人员学习培训。
为此,各县市、州政府各部门要以“领导干部重点培训,业务骨干加强培训,纲要知识经常培训”的原则,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各县(市)政府法制办要创新培训机制,拟出干部年度培训计划报州法制办统一组织实施,并建立全州法制干部培训档案,准确掌握干部的学习情况。在强化普及培训方面,充分利用高等院校教育资源的优势,对各级法制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进行以行政法律知识为主的培训。并突出精品培训,在培训中确定一个专题,邀请资深专家,突出“时间短、内容专、见效快”的特点,着力提升法制干部的工作能力。
法制人员除需具有行政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外,还应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素养,较强的法律适用能力,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因此,凉山州将对法制人员严把“入口”,畅通“出口”。各级各部门要把握好政府法制人员进入的“门槛”,提高准入条件,同时加大轮岗提拔培养交流力度,注重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强且具有法律工作经验或法律教育背景的干部进入领导班子。要把有培养前途的干部有意识地安排到政府法制工作岗位上进行锻炼,培养用法律思维和法律方式思考、解决问题的习惯,提高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
健全制度
全面落实保障措施
根据《意见》,针对一些法制机构和人员编制不足的政府机关,凉山州将推行政府雇员制度,根据工作的需要,从社会上雇用法律方面的专门人才,以政府雇员方式突破行政编制、行政职务、行政职权等法律瓶颈障碍。通过雇员制度,充实、稳定、强化政府法制队伍,确保行政执法依法进行。
为缓解县级政府及其直属部门无法制专业人员或人员不足的情形,凉山州将积极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按照《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政府法治类公共服务转交给符合资质的科研所、律师所、法律服务咨询机构等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从而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转变政府职能,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为强化物质保障,《意见》明确了要建立政府法制经费保障制度、建立政府法制经费专款专用制度,以及加强政府法制机构硬件建设,并将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列为依法行政的考核内容。此外,凉山州还将健全依法行政考核机制,把政府法制机构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者,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