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应重点在六个方面下功夫,确保《纲要》落地生根,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作用。
一要在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上“下功夫”。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干工作,真正把法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领导干部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始终不越法律“红线”,不碰法律“底线”。今年,衡水市将按照《衡水市2016年度政府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通过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集中学法等方式,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同时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严格依法行政。
二要在政府职能转变上“下功夫”。继续深入落实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监管清单制度,狠抓规范运行,将权力运行流程图向社会公开,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持续改进和完善。同时推进市级管理权限下移,加快向县(市)区、重点镇放权分权,完善事权下放配套政策和联动机制,同步推动简政放权放责。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探索目录化、编码化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坚决整治“红顶中介”,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
三要在依法决策机制上“下功夫”。始终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一律不得提交集体讨论。同时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事前咨询、事中审核论证、事后救济的作用,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坚持备案审查制度,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探索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异议审查机制。
四要在规范行政执法上“下功夫”。 继续狠抓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重点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等一系列制度,切实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同时要完善“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五要在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上“下功夫”。随着《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应围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主线,坚持调解优先、实地调查、集体讨论、依法审理,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健全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建立行政复议应诉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坚持运用案件集体讨论、听证、调解、和解等方式依法办案,推进行政复议决定网上公开等新机制,不断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健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应诉工作程序和制度,明确答辩和举证责任,建立分工明确,程序合理,高效顺畅的应诉工作机制。
六要在政府法制队伍建设上“下功夫”。衡水市政府对依法行政非常重视,将市政府法制办升格为正县级单位,编制由9人增至14人。今后还要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工作队伍建设,使政府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县级以下政府及部门都要有负责法制工作的专门机构,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工作人员。要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向下延伸,每个乡镇政府也要至少配备1名法制工作人员,确保有专人负责法制工作。同时要通过以会代训、实务培训、对标学习、调研指导等方式,强化全市政府法制系统的互动交流,提升整体业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