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标准委等10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社会引起广泛影响。《实施方案》是继面向企业服务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之后,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又一重要部署。本期,我们就《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重点内容做详细解读。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今年全国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这是“互联网+”首次加到了政府服务上,这既是我国“互联网+”战略的延伸,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趋势和要求。
政务服务存在问题
创新政府服务方式,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便捷、公平可及的政务服务,是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涵构成。当前,在政务服务领域,我国既面临随着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群众政务服务诉求多样化、服务个性化、方式便利化的新形势,又迫切需要有效破解群众办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办证多、办证难”,“推诿扯皮”等老问题。这些已经难以与时代发展相适应,亟需依托新手段、新思维、新方式来构建现代政务服务体系,优化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为群众提供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政务服务,增进民生福祉,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整合和服务型政府。
与信息化新理念、新技术在经济领域产生的深刻变革影响相比,在社会领域影响仍显滞后,难以满足群众对政府服务效能的要求。当今世界已经步入信息社会新纪元,在经济领域,信息化的广泛运用和全面普及大大缩短了时空距离,为每个个体参与经济活动提供了现实平台,新模式、新业态、新服务不断涌现,从而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甚至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相对于经济领域信息化的发展,在面向政务、民生领域的信息化应用仍相对滞后,尤其是在面向公民服务领域明显滞后。在面向企业服务方面,通过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进“三证合一”等,大大简化了企业办事程序,激发了市场活力。但在面向公民服务方面,目前仍处于局部、单点的探索阶段,包括政务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政务管理系统建设等,普遍存在线上比例不高、服务渠道分散、公共查找困难等问题,已经无法满足群众对政府服务效能提升。
信息化很有必要
在过去两年的信息惠民试点工作中,涌现出一批“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新模式、新做法,实践效果也初步显现,其经验值得进一步扩大范围,惠及更多群众。为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信息体系,提升各级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管理能力,2014年初,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12个部门组织实施了信息惠民工程,强调以解决当前体制机制和传统环境下民生服务的突出难题为核心,有效整合孤立、分散的公共服务资源,在已有资源基础上集中构建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原则上在地市层级建设部署,在街道社区统一应用,要实现基础信息集中采集、多方利用,逐步实现公共服务事项和社会信息服务的全人群覆盖、全天候受理和“一站式”办理,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信息体系,全面提升各级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管理能力。80个信息惠民试点城市结合自身的基础和特点,开展了丰富多样的试点探索,经过两年的试点推动,已取得初步成效,涌现出了一批公共服务改革的创新典型,特别是福建省基于电子证照库的“一号式”服务,广州市“一窗式”和佛山市“一门式”服务,广受当地群众好评,已成为引领公共服务创新改革的重要实践,也为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经验借鉴。
“互联网+政务服务”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要实现其务实、高效推进,有赖于顶层设计给力。“互联网+政务服务”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其内容涉及到教育服务、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等诸多民生服务领域,相关工作任务涉及到中央部委、地方政府以及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等多个方面,且与群众的生活、工作相关度高,社会影响大、公众关注度高,因此,“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总体实施需要做好顶层设计,才能实现“系统有效互通、资源有效共享、业务有效协同、制度有效对接、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