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正式发布,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及结果公开
《要点》指出,我市实行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重大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通过政府网站进行预公开,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并及时公开行政决策结果,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应在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各级行政机关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应当于印发之日起3日内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以及执行的审计结果、整改信息、审计查处信息全面公开,并按期通过本行政机关网站公开执行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和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检查。
10月底前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动态调整公开机制。10月底前完成清理收费清单。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将目录清单在各级办事大厅和政府网站公开。6月底前明确行政执法清单,制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随机抽查事项的名称、设定依据、市场主体数量、抽查主体、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没有纳入清单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9月底前完成各级执法部门公开执法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公开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标准,明确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
全面公开政府及部门预决算
《要点》明确了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信息、公共监管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及热点信息等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点。
全面公开政府及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细化到批次、人数及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资金使用情况也要进行公开。全面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以及公租房配租房政策及实施情况。及时公开棚改年度任务计划,强化改造政策、拆迁补偿等信息公开。公开征地信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产出让信息公开,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社会保险信息和扶贫工作信息也将全面公开。
每季度公开饮水安全状况
及时主动公开空气环境监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污染源环境监管、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每季度公开饮用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全面主动公开重、特大事故调查报告和查处处理结果等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推进信用信息公开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7日“双公示”工作。公开市属高校招生录取程序、录取结果、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等信息。公开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等项目立项、验收、资金安排等信息。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各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