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决定成立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是“统筹协调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要政策措施”等。领导小组组长由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担任,副组长为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和国务院副秘书长丁向阳。
国务院专门成立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领导小组,而且由副总理任组长,足见这项工作的重要性。那么,什么是“政府购买服务”?可以购买哪些服务?为什么要购买?能给老百姓带来什么好处?
在发达国家,政府购买服务已成为一种趋势。欧盟早在1992年就把机动车和设备维修、电子政务、会计和审计、楼房清洁、污水和垃圾处理等27类公共服务纳入向市场购买范围;在美国,甚至监狱也可以向市场购买,全美有31个州及联邦政府跟私人监狱签订了代管犯人协议;在日本,几乎所有的政府公共服务项目都通过竞争性招标,外包给专业公司。
在我国,上海市2000年开始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最早是依托社会养老机构开展居家养老。后来各地积极尝试,范围扩大到医疗卫生、教育、社区服务等很多领域。比如在江苏无锡,市政设施养护、污水处理、路灯设施维护等公共事业,都从政府“亲自动手”变成了由专门社会机构“拿政府的钱,帮政府干事”。
与国人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相比,不少领域的公共服务质量还不高,规模还不足,效率还较低,很多群众办事遭遇“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就是明显的体现。政府包办公共服务,提供服务的单位往往有行政级别,提供服务的个别工作人员动辄以“上面有规定”为由,“宁愿让你多跑腿,也不愿自己多动嘴”。如果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公共服务的专业人员必须按照业绩获得收入,得过且过混日子的人就没法再混下去,干得多、干得好的人就会有更高的收入和社会地位。如此,提供服务的才会卖力,接受服务的才会舒心。
毫无疑问,政府购买服务有助于破解政府包办公共服务的弊端,提高社会服务的效率,增加公共服务的供给,真正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