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的实施方案》本质上是以数据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通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于政府数据资源进行有效配置,实现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集成与共享,从而达到业务流程的优化与协同。因此,政府的数据资源管理可以说是重中之重,这次改革也可以说是以“数据”为核心的政务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在整体信息化规划、数据共享以及业务整合方面还需要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从而避免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率,有效实现政务数据的互联互通以及业务流程的共享协同。
为更好地将方案内容落地,政府需要在数据通路、数据管理和数据安全等三个领域做好顶层设计。
首先是畅通数据通路,优化政务服务流程。要想实现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提高组织运作效率,就必须打破原有部门间的信息障碍,对政府机构组织进行整合,并对政府的业务流程进行重组。在组织结构方面,重新分配部门权力与资源,从“以职能为中心”的组织结构转变为“以公众为中心”的组织结构,消除“条块分割”带来的所有不利于数据互联和共享的部门权力配置,真正实现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数据资源共享和利用。在业务流程方面,重新梳理政府功能与业务流之间的逻辑关系,改变以往以人为中心的线性序列,按业务流程的自然先后次序进行整合,以“效率”为核心,通过删减、并联等方式来优化行政流程,确保数据按照合理的政务逻辑进行流动。
其次是规范数据管理,建立专业管理体系。数据资源目前已经成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一个战略资源,针对这些数据资源的科学管理和开发,有必要在政府部门中设立专业管理的岗位和部门对数据资源进行规范管理,主要包括建立起以政府CIO为核心的完整的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并配套一系列政府数据资源管理的相关制度。政府部门不仅仅负责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系统的平稳运行,更要全面负责政府部门的数据采集、整合、开发和利用。
再次是保障数据安全,防止数据泄露和个人隐私滥用。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来构建强有力的数据安全机制,加强公务人员的数据安全意识,培养数据安全习惯,规范数据的访问权限,并对数据的收集、传播和应用进行全流程的监督,以确保数据安全使用。此外,要完善数据隐私保护的相关立法,加强对敏感数据的监管,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为个人隐私保护提供行政、立法、司法等救济途径。规范大数据的使用流程和使用权限,并针对个人数据的采集、处理、传输、分析等环节面临的风险做出评估,明确相关利益主体的责任,要强化对隐私侵权的追责力度,加大对泄露个人隐私、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的惩处、赔偿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