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地方政府?
根据《国际社会科学百科全书》的界定,地方政府一般可以认为是公众的政府,它有权决定和管理一个较小地区的公众政治,它是地区政府或中央政府的一个分支机构。地方政府在政府体系中为最低一级,中央政府为最高一级,中间部分就是中间政府(如州、地区、省政府等)。
我国对地方政府的定义一般是指中央政府的对称,包含了西方所说的中间政府,包括省、市、县、乡镇等各层级的政府。
地方政府与民众的接触更直接、更能掌握本地居民需求,因此地方政府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性。地方政府的重要作用主要通过其职能的履行来发挥。然而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着缺位、越位、错位等现象,导致了诸多矛盾和问题。因此,转变地方政府职能是我国政府职能改革的重要内容。
地方竞争的利与弊
在中国的改革过程中,地方竞争是促成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动力。所谓地方竞争,主要指地方政府吸引资金和企业家、占领市场等资源的竞争。为了吸引资源,地方政府必须改善交通环境,增加基础设施,提高政府服务质量,等等。这些行为都有利于经济增长。分税制改革则为地方竞争提供了激励,使地方政府具有强烈的投资冲动。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宏观调控的经济职能由中央政府承担,地方政府的职能主要是提供区域公共产品。但在中国,尤其是分税制改革之后,地方政府不仅具有区域内国有经济的剩余分享权和控制权,而且其区域调控权限和微观管制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强化,成为具有独立经济利益和分散决策权的重要市场主体,在资源配置、社会投资和消费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斯坦福大学政治学教授戴慕珍(Jean Qi)早在1990年代就提出了中国地方政府公司化的命题。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具有了公司的许多特征。同时,地方政府主要通过以下四种方式控制和介入企业的经营运作:一是工厂管理;二是资源分配;三是行政服务;四是投资与贷款。
地方政府公司化容易引起普遍的不公情绪。地方竞争难免产生地方保护主义,在中国的现实中,更是出现了一种北京大学周黎安教授所谓的“地方官员晋升锦标赛模式”。该模式以追求GDP最大化为基础,使得地方政府官员更像董事长、总经理,忙于招商引资。这种模式一方面是中国经济奇迹的重要根源,将关心仕途的地方政府官员置于强有力的激励之下;但另一方面其具有内在的缺陷,激励官员的目标与政府的公共职能之间存在严重冲突,这也是当前中国经济面临的各种重大问题(如产能过剩、房价虚高、地方债务等等)的主要根源。
这种模式的主要问题可以归结为,使政府以财政收入最大化为目标,而不是以全民福利最大化为目标。现代国家建立在公民个人的基础之上,政府是国家的代理人,履行各种公共职能。然而,政府是由具体的人组成,一旦政府的利益异化,就会弱化公共职能,甚至假国家之名为政府部门的个人谋取私利。部门利益的具体表现就是官员腐败。腐败官员不仅谋求部门利益而淡化国家职能,而且谋求私人利益而淡化公共职能。
地方竞争的问题主要源于官员问责制的缺失
地方竞争具有积极作用,而当下中国的地方竞争乱象主要源于在赋予地方政府过多经济权力的同时,没有配套问责机制。官员行为问责制的不完备性产生了软预算约束问题。在这里,软预算约束主要指地方政府的支出超过预算,而自己并不为其缺口负责,通常由上级政府的事后追加补助或者借债来填补。对于借债而言,下级政府相信自己没有或只有部分偿还责任,包袱最终还是由上级政府来背。软预算约束的存在,会鼓励地方政府超额支出或者支出预算不合理从而缺乏效率。
从理论上讲,地方分权有利于效率。但是只要问责机制缺失和软预算约束问题严重,分权的后果就不是效率而是腐败现象的增长,而且也达不到分权预期产生的资源均等化的分配目标,反而会加剧不平等。当前,中国地方政府的竞争更多地表现为招商引资,或大搞“形象工程”,而很少考虑投资的效率。
地方政府转变职能的关键是改变政绩评价模式
当前中国经济进入了“新常态”,所谓新常态就是经济不再保持高速增长。在新常态下,既有的地方竞争模式部分失效了。首先,地方竞争主要的指标是GDP,而在新常态下,经济增速放缓,GDP的激励作用不再明显。
其次,以往地方竞争的主要抓手是土地财政,但是正如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黄小虎所指出的,中国的土地财政具有“寅吃卯粮”的特征,实质上是一种依靠透支社会的未来收益而谋取眼前发展的方式。而且,有的地方政府现在手里可以支配的土地已经很有限。
此外,随着反腐败的推进,如果不能同时优化治理机制,就会陷入政府无效率的困境。官员也是人,做事需要有激励。在原先投资过热、政府审批过多、腐败较多的环境下,官员积极做事自己也能从中获得好处。而在如今反腐形势严峻的背景下,如果官员对于某个项目表现得过于积极,难免会被误解为存在幕后交易,从而成为重点审查的对象。由于中国的政府运作存在着许多不规范的地方,官员一旦被查,就难免不被查出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官员会采取一种消极的态度做事。能够尽快办完的事情,要慢慢办,以显示谨慎,致使政府效率大大降低。这种状况发生在经济增速下滑期间,会加重经济领域的问题。
但另一方面应该看到,经济增速放缓为中国治理改革提供了良好的契机。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指出:“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职责。将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与当地居民密切相关、由地方提供更方便有效的基本公共服务确定为地方的财政事权,赋予地方政府充分自主权,依法保障地方的财政事权履行,更好地满足地方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这体现出了对于地方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强调。但是公共服务更多的是一种责任,而管理经济事务更多的是一种权力,要实现这种职能的转变需要提供相应的激励机制,调整对于地方政府的评价模式,以此来促使地方政府职能转型。既有的“地方官员晋升锦标赛模式”一方面以GDP为核心,另一方面反映的是官员“唯上”的心理和作风。新的评价模式不是几个简单的指标,而应是一个涵盖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体系,意味着一种思维的转换、一种模式的转型。
公共责任和公众满意度应该成为新的政绩评价标准体系的核心。除非中央政府特别授权,地方政府不应该承担宏观经济调控的职能,更不宜直接介入经济事务,而应该体现公共服务的本色,应致力于公共责任,提供法制、安全、教育、医疗、养老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公共物品和服务。更为重要的是,应该把民意作为衡量地方政府政绩的一个重要标准,以弥补官员问责制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