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先行建设“一张网”的7个省份之一,福建省工商局、数字办专门下文提出具体要求。对此,泉州市工商局主动作为,截止今年8月31日,泉州市共上传数据21700多条,初步实现了企业信用信息共享。
泉州市政府对“一张网”建设工作高度重视,要求工商部门作为牵头单位,协同其他部门,尽职尽责、主动作为、协调联动,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要求,按时保质持续推进信息归集工作,共同编好一张信用监管的大网。为完成好这一目标,泉州市政府出台了五项措施推进开展工作。
一是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各级政府全面负责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信息归集,工商部门和经信委做好牵头工作。泉州市工商局要做好通过“福建省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信息的协调指导;市经信委要做好与省数字办的沟通协调,指导通过“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信息;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做好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推送信息的协调指导;市法制办、电子政务中心要做好通过“网上执法平台” 推送信息的协调指导。
二是明确任务要求。各部门要于2016年6月前将2015年以来本部门涉及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依法应公示的抽查检查信息、依据相关规定建立的对企业实施信用约束并公示的“黑名单”、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等信息,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福建省工商局的数据标准,以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索引,通过平台推送给省工商局。6月份后,按照省上要求,继续做好信息的上传、更新工作。各部门在今后的许可监管工作中,要注意规范数据标准,特别要加强企业注册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收集录入,以便与“全省一张网”的数据对接。
三是强化联络沟通。泉州各县(市、区)成立推进“全省一张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暂未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定牵头单位,建立联络机制,明确参与的部门及其分管领导、负责科室、联络员。
四是明确归集渠道。即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网上行政执法平台、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进行信息归集;通过上述方式不能实现“全省一张网”功能要求的,以专线接入、批量导入或人工上传等方式,通过福建省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归集,确保“全省一张网”工作在规定的时限内顺利完成。
五是创新归集载体。针对信息归集部门掌握的数据信息标准存在较大差异,与省工商局数据归集的数据项标准要求不甚相符导致数据无法上传的情况,泉州市工商局开发了一套“市场主体数据归集辅助软件”。其主要功能是将信息归集部门上传的信息与工商市场主体信息数据库进行名称匹配,获取市场主体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从而顺利完成我市相关企业数据的上报。软件包含了数据采集导入、数据转换匹配、数据查询导出三个模块。采用统一的模板形式,提供批量数据上传导入,将用户上传的信息数据与工商基础数据库进行智能分析以及名称匹配,获取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目前通过该平台协助相关单位共甄别企业253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