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将在全国选取100个县,围绕土地利用规划、拆迁安置、环境治理、扶贫救灾、就业社保等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意味着我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再迈新步伐。
依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人民政府密切联系群众、转变政风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现代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稳定市场预期,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举措。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政府信息公开迈出重大步伐,取得显著成效。在此基础上,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相关实施细则,提出了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一系列新举措,旨在促进政府施政更加透明高效,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
会议确定,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要求稳步有序纳入政务活动各环节。在全国选取100个县,围绕土地利用规划、拆迁安置、环境治理、扶贫救灾、就业社保等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各部门要就本行业本系统主动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编制目录并动态更新。
此外,会议要求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发布权威信息,强化政策解读;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主动发声;要加强政府网站等平台建设,注重运用全媒体手段,扩大政务信息覆盖面和影响力;要拓宽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渠道。
“政府与百姓社会生活联系密切,推进政务公开,关键要抓住主要领域和主要矛盾。敢于直面社会关切,是加强政府公开的前提。”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负责人马庆钰说。
此次全国选取百县试点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从公开领域看主要围绕土地利用规划、拆迁安置、环境治理、扶贫救灾、就业社保等领域。
“这些都是日常政府公共服务中的基本要害领域,是容易出现矛盾纠纷、容易存在不公平的领域,这些领域信息透明,政务公开就有了抓手,就抓住了重点。”马庆钰说,从依法行政角度看,一些地方政务信息仍公开得“马马虎虎”,加强政务公开标的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势在必行。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常务会议在拓宽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渠道方面还提出,要建立健全公众代表、专家、媒体、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建立政务公开效果评估机制,使政务服务更加透明高效,无疑为下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指明了方向。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信息传播方式的深刻变革,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和正确引导舆情提出了更高要求。
然而,与公众期望相比,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政府信息公开不主动、不及时,面对公众关切不回应、不发声等问题,易使公众产生误解或质疑,给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
如前期财政部公布关于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的专项检查结果,截至2015年10月底,全国有超过3.6万个地方预算单位未公开2015年部门预算,一些公开的部门要么公开信息不完整或不细化,要么公开的内容与社会关注不尽匹配,多地因未按规定公开部门预决算报告遭点名批评。
专家表示,政务信息公开是现代化、法制化政府的基本特征之一,不仅能将政府权力置于阳光下透明运行,还能实现对国家治理能力以及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维护与保障,提高政府行政效率。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关键要细化具体操作性规定,并动员全社会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