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2016年12月9日)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旨在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是“十三五”国家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十三五”期间各地区、各部门信息化工作的行动指南。《规划》由网信办、国家发改委牵头,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军委战略规划办公室等部门共同研究起草。
一、“十二五”时期我国信息化发展成就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央成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以来,通过完善顶层设计和决策体系,加强统筹协调,作出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大数据战略、“互联网+”行动等一系列重大决策,开启了信息化发展新征程。各地区、各部门扎实工作、开拓创新,我国信息化取得显著进步和成就。主要有:信息基础设施实现跨越式发展,宽带网络建设明显加速;信息产业生态体系初步形成,重点领域核心技术取得突破;网络经济异军突起,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新模式竞相涌现;电子政务应用进一步深化,网络互联、信息互通、业务协同稳步推进;社会信息化水平持续提升,网络富民、信息惠民、服务便民深入发展;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网上生态持续向好。目前,我国网民数达到6.88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50.3%,互联网用户、宽带接入用户规模位居全球第一。2015年,信息产业收入规模达到17.1万亿元;“互联网+”蓬勃发展,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1.8万亿元,跃居全球第一。统一完整的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基本形成,基础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初步建立,电子政务服务不断向基层政府延伸。网络安全审查制度初步建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基本落实,网络安全体制机制逐步完善,网络空间日益清朗。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拓展网络经济空间的相关部署
牢牢把握信息技术变革趋势,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推动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加快推动信息经济发展壮大。
(一)构建泛在高效的信息网络。加快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进信息网络技术广泛运用,形成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
1.完善新一代高速光纤网络。构建现代化通信骨干网络,提升高速传送、灵活调度和智能适配能力。推进宽带接入光纤化进程,城镇地区实现光网覆盖,提供1000兆比特每秒以上接入服务能力,大中城市家庭用户带宽实现100兆比特以上灵活选择;98%的行政村实现光纤通达,有条件地区提供100兆比特每秒以上接入服务能力,半数以上农村家庭用户带宽实现50兆比特以上灵活选择。建立畅通的国际通信设施,优化国际通信网络布局,完善跨境陆海缆基础设施。建设中国-阿拉伯国家等网上丝绸之路,加快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
2.构建先进泛在的无线宽带网。深入普及高速无线宽带。加快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建设,实现乡镇及人口密集的行政村全面深度覆盖,在城镇热点公共区域推广免费高速无线局域网(WLAN)接入。加快边远山区、牧区及岛礁等网络覆盖。优化国家频谱资源配置,加强无线电频谱管理,维护安全有序的电波秩序。合理规划利用卫星频率和轨道资源。加快空间互联网部署,实现空间与地面设施互联互通。
3.加快信息网络新技术开发应用。积极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5G)和超宽带关键技术研究,启动5G商用。超前布局下一代互联网,全面向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演进升级。布局未来网络架构、技术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重点突破大数据和云计算关键技术、自主可控操作系统、高端工业和大型管理软件、新兴领域人工智能技术。
4.推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开放民间资本进入基础电信领域竞争性业务,形成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业务服务相互竞争的市场格局。深入推进“三网融合”。强化普遍服务责任,完善普遍服务机制。开展网络提速降费行动,简化电信资费结构,提高电信业务性价比。完善优化互联网架构及接入技术、计费标准。加强网络资费行为监管。
(二)发展现代互联网产业体系。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互联网深度广泛应用,带动生产模式和组织方式变革,形成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产业发展新形态。
1.夯实互联网应用基础。积极推进云计算和物联网发展。鼓励互联网骨干企业开放平台资源,加强行业云服务平台建设,支持行业信息系统向云平台迁移。推进物联网感知设施规划布局,发展物联网开环应用。推进信息物理系统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建立“互联网+”标准体系,加快互联网及其融合应用的基础共性标准和关键技术标准研制推广,增强国际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
2.加快多领域互联网融合发展。组织实施“互联网+”重大工程,加快推进基于互联网的商业模式、服务模式、管理模式及供应链、物流链等各类创新,培育“互联网+”生态体系,形成网络化协同分工新格局。引导大型互联网企业向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开放创新资源,鼓励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开放式创新联盟。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创新,鼓励搭建资源开放共享平台,探索建立国家信息经济试点示范区,积极发展分享经济。推动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线上线下结合等新兴业态快速发展。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限制。
(三)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把大数据作为基础性战略资源,全面实施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加快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和开发应用,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治理创新。
1.加快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全面推进重点领域大数据高效采集、有效整合,深化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关联分析、融合利用,提高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精准性和有效性。依托政府数据统一共享交换平台,加快推进跨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加快建设国家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开放共享。制定政府数据共享开放目录,依法推进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统筹布局建设国家大数据平台、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研究制定数据开放、保护等法律法规,制定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办法。
2.促进大数据产业健康发展。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的创新应用,探索与传统产业协同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完善大数据产业链。加快海量数据采集、存储、清洗、分析发掘、可视化、安全与隐私保护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促进大数据软硬件产品发展。完善大数据产业公共服务支撑体系和生态体系,加强标准体系和质量技术基础建设。
(四)强化信息安全保障。统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完善国家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强化重要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保护,提高网络治理能力,保障国家信息安全。
1.加强数据资源安全保护。建立大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保障安全高效可信应用。实施大数据安全保障工程,加强数据资源在采集、存储、应用和开放等环节的安全保护,加强各类公共数据资源在公开共享等环节的安全评估与保护,建立互联网企业数据资源资产化和利用授信机制。加强个人数据保护,严厉打击非法泄露和出卖个人数据行为。
2.科学实施网络空间治理。完善网络空间治理,营造安全文明的网络环境。建立网络空间治理基础保障体系,完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完善网络信息有效登记和网络实名认证。建立网络安全审查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强精细化网络空间管理,清理违法和不良信息,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健全网络与信息突发安全事件应急机制。推动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积极参与国际网络空间安全规则制定、打击网络犯罪、网络安全技术和标准等领域的国际合作。
3.全面保障重要信息系统安全。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制度,完善涉及国家安全重要信息系统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监督机制。集中力量突破信息管理、信息保护、安全审查和基础支撑关键技术,提高自主保障能力。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技术装备威胁感知和持续防御能力建设。完善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制度。健全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要信息系统条块融合的联动安全保障机制。积极发展信息安全产业。
三、《“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为3个板块、7个部分。
第一板块是规划定位,包括第一、二部分。主要是总结“十二五”信息化发展成就,分析“十三五”面临的形势,阐述“十三五”信息化发展的总体要求。指导思想是,着力补齐核心技术短板,全面增强信息化发展能力;着力发挥信息化的驱动引领作用,全面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着力深化改革,全面优化信息化发展环境。主要原则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全球视野、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同时,从核心技术、基础设施、信息经济、信息服务、网络空间治理、发展环境等方面明确了发展目标。
第二板块是规划任务,包括第三、四、五部分。提出了6大主攻方向:引领创新驱动,培育发展新动能;促进均衡协调,优化发展新格局;支撑绿色低碳,构建发展新模式;深化开放合作,拓展发展新空间;推动共建共享,释放发展新红利;防范安全风险,夯实发展新基石。部署了10大任务:构建现代信息技术和产业生态体系,建设泛在先进的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建立统一开放的大数据体系,构筑融合创新的信息经济体系,支持善治高效的国家治理体系构建,形成普惠便捷的信息惠民体系,打造网信军民深度融合发展体系,拓展网信企业全球化发展服务体系,完善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同时,明确了16项重点工程,作为落实任务的重要抓手。确定了12项优先行动:新一代信息网络技术超前部署行动、北斗系统建设应用行动、应用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数据资源共享开放行动、“互联网+政务服务”行动、网络扶贫行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行动、网上丝绸之路建设行动、繁荣网络文化行动、美丽中国信息化专项行动、在线教育普惠行动、健康中国信息服务行动。
第三板块是规划实施,包括第六、七部分。提出了完善法律法规、创新制度机制、开拓投融资渠道、加大财税支持、着力队伍建设、优化基础环境等6个方面政策措施,为促进信息化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最后,对加强《规划》的组织实施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