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当前社会一大社交平台,同微博一样,微信也日益成为反腐倡廉的主战场。而不同于微博上以群众曝光为反腐主要手段,微信反腐的途径,以各地纪委开通微信公众号接受群众举报为主。
微信成反腐“新利器”
2016年1月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成为过去一年微信反腐领域的“头一件”大事。
据中央纪委官网介绍,“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微信公众号聚焦纪检监察特色内容,突出原创、突出独家,力求视角权威、内容丰富、服务便捷、表达贴心。
而除了日常推送文章外,该公众号还设置了“四风举报”“微信大厅”两大功能——点击“四风举报”,页面就会跳转至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举报平台,公众可以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12种“四风”问题进行分类举报;而点击“微信大厅”,则能查看到25个省、市纪委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微信公众号在开通当天,便推送4篇文章,其中《微信开通“四风”举报,我来教你使用吧》一文,更是手把手地教网友如何用微信举报“四风”问题,这篇文章的阅读量也迅速突破10万人次。
法治周末记者发现,“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微信公众号开通这一年多来,几乎以每天更新3至4篇文章的速度,向公众传递着中央纪委的反腐新动向。据统计,“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微信公众号的文章平均阅读量超过两万人次。
伴随着“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微信公众号的开通,配合此前已经开通的中央纪委官网监督举报曝光专区、中央纪委APP反“四风”一键通,中央纪委监察部将形成“网报刊”一体、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互动发展的传播格局,构建“一网一端一微”的立体传播形态,更好地服务全面从严治党、服务读者。
利用微信反腐,最先由地方纪检单位推广开来。早在2013年3月底,浙江温州市洞头县纪委便在全国率先设立官方微信举报平台,接受群众举报信息、受理违纪等问题。此后,包括山西省潞城市纪委、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纪委监察局、贵州省凯里市纪委监察局、广东省广州市纪委监察局、四川省广安市纪委监察局以及重庆市纪委监察局等多个行政机关先后陆续建立官方微信公众平台。
之后,省级纪委微信公众号陆续开通,不断丰富、完善微信反腐举报途径,引导群众有效开展举报活动。而“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微信公众号的上线,开通了国家层面的微信举报平台,标志着将微信运用到反腐工作中,已经成为当前反腐工作的“新常态”。
“好渠道要有好运作"
通过微信公众号的举报途径,群众无须通过信件、快递、举报箱等传统手段,而只需在手机上轻轻一点,就可将贪污腐败、违法乱纪的照片、视频、文字随时反映到纪检监察部门,不仅能够畅通民众举报的渠道,也极大地拓宽了纪检监察部门获取违法违纪行为的线索来源,提高了查处案件的工作效率,是“官方反腐”与“民间反腐”在网络时代通力合作的范本。
不过,好的渠道要有好的运作,才能切实发挥效用。要想用好微信这一反腐“利器”,则需要纪检监察机关立说立行,以负责任的态度回应民众的期待。当成千上万份微信举报如潮水般涌来,相关纪检部门是否安排了足够的人力、合理的制度来应对和处理?这成为新手段能否有效开展的关键。
有观点认为,对于微信举报反腐,一方面要建立及时的受理机制,对每一个微信举报都要及时受理、研判和查证,而不是置之不理、不闻不问;另一方面,要建立迅速的问责机制,让腐败分子早日得到应有的严惩。
唯有如此,微信反腐才能一路走好,真正发挥“利器”的作用;否则,接到微信举报后扔到一旁、置之不理,或是答复千篇一律、不见后文,群众的举报和监督热情很快会消失殆尽。
微博互动刷新格局
“微博一转,关注数万;纪委一动,倒下一片。”这句话形象地描绘了微博反腐的状况。
说起2016年的微博反腐,就不能不提发生在宁夏西吉县火石寨乡个别干部涉嫌贪污涉农惠农资金一事——全国检察机关第一例网络公开受理和公示微博举报反腐的典型案例,就出在了这一年。
2015年1月,宁夏贫困县西吉县的许多村民发现,自己的个人名下都多出了一至两个神秘账户,该账户以各种惠农名义打进了的钱款,此后又被人转走。
据媒体报道,西吉县村民李伟(化名)在信用社查询得知,自己名下有一个未知的储蓄账户,从流水账单可以看出,2011年11月3日,该账户以“西芹萝卜”为名,进账第一笔钱1603.24元,此后直到2015年1月2日,该账户累积进账34095.88元。但在2015年1月2日,这三万多元的进账已相继被取走,只剩1.62元。
当李伟向村里的会计询问异常情况时,会计称并不知情,次日他前往火石寨乡政府,乡长和乡党委书记也表示不了解此事。然而两天后,他接到乡会计打来的电话,对方称存折的事“乡里正在处理,就不要再扩散了”。
同样的情况还发生在其他村民身上。从2015年6月开始,微博用户“@火石寨丹霞地貌”便持续发布有关状态,举报村乡干部没有经过村民同意,便在村民名下办理存折,5家农民存折三年间累计进账68万元,进账款项涉及危房改造、代发低保、良种补贴、农资补贴、退耕还林、地膜补贴等。
2016年4月11日,西吉县检察院在官方微博公开答复:“关于您举报西吉县火石寨乡个别干部涉嫌贪污涉农惠农资金一事,经我院初查,已决定对火石寨乡政府原乡长王某某、马某某,原会计王某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
随后,中国传媒大学媒介与公共事务研究院新媒体实验室官方微博“政务微博观察”,更是转发并评论:“这或许是全国检察机关第一例网络公开受理和公示微博举报反腐的典型案例,也为纪检微博给出了示范。畅通法治渠道、正视民意诉求、积极有效作为,一切只在乎如何把握信息公开的时、效、度。敏感、涉密不应成为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思想羁绊。”
近些年,民众通过微博曝光腐败的案例并不少见。
2015年7月,名为“不一定38610”的网友通过微博发文称,其系黑龙江省庆安县经侦大队副大队长的妻子,丈夫利用警察职务之便贪污受贿,还将犯罪嫌疑人高档手表占为己有,并有婚外情、家暴等行为。
7月21日下午,庆安县公安局通报称,新浪微博上午出现一则黑龙江省庆安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姚永军的妻子王洪涛反映其丈夫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实施家暴的视频,针对这一情况,庆安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停止姚永军工作。
将每个终端纳入到监督之网中
值得重视的是,各地纪委也不断重视利用微博的力量,与民众加强沟通。继2010年年底,全国首个纪委、监察、预防腐败局官方微博“中山纪检监察”开通以来,到如今,全国多地省、市纪委均已开通官方微博。
不过,大多数纪委微博都尚不具有接受网民举报的功能。相关微博通常在首页即注明:如有举报、投诉,需通过邮件、网站、电话等其他渠道反映。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指出,不设置举报功能,与反腐工作的特殊性有关,并不是所有的案件线索都适合公开,其中涉及隐私、保密性质的信息,还是应该谨慎对待。
“如果有举报人在微博等网络平台上发布了本应事先保密的信息,就相当于预告给当事人了,会给日后的纪检工作带来阻力。”尽管任建明很看好微博平台舆论监督的作用,但他同时也提醒大家,还是应该理性对待新渠道的应用。
但不可否认,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要将群众监督的力量激发出来、继而产生强大的反腐效应,显然,重视并运用群众监督这股体制外的强大监督力量,是有效之举。
有评论认为,相关部门既严格监督机制制度,又创新巡视监督方式方法,运用新媒体更广泛更科学地激发群众反腐的力量,充分利用政府官网、微博微信这类新媒体,就能在最大程度上将互联网每一个终端纳入到监督之网中,实现反腐宣传的全覆盖,消除任何可能的监督漏洞,绝不让任何顶风违纪犯罪行为处于监督盲区。
如今,随着反腐进入“无禁区、无上限、零容忍”的新常态,相关部门正越来越主动频繁地运用新媒体的力量传播和扩散反腐力量,将反腐效应以几何倍数放大,客观上促使“不能腐”“不敢腐”“不愿腐”的政治氛围的形成。
原标题:“两微”开启 指尖反腐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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