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资源蕴含着巨大的商业和社会价值。据美国麦肯锡公司预测,大数据将为美国医疗服务业每年带来3000亿美元的潜在增加值,为欧洲的公共管理每年带来2500亿欧元的潜在价值,为位置服务产业带来6000亿美元的潜在年收入。数据资源的价值在企业股票、企业重组或并购等方面得以充分体现。2014年某企业收购高德公司,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后者掌握着大量实时、动态的交通和位置数据资源。数据资源作为一种资产,正逐步被人们所认识和接受。
一般来说,一种资源要成为资产需要具备三个基本前提条件:所有权明确、稀缺性和经济效益。那么,数据资源是否能成为资产呢?首先,经研究,数据资源的所有权是可以明确界定的;其次,数据资源特别是大数据具有较大的市场需求,真正有价值的且可以获得的数据资源往往是稀缺的;第三,随着近年来数据处理、存储、计算技术的成熟和成本的大幅度降低,使得对数据资源开发的效益越来越显著。可见,数据资源已具备从资源到资产转化的基础。
如同从金矿到耀眼夺目的金质产品需要经历开采、冶炼、提纯、加工等一系列复杂过程一样,信息从一种资源转化为资产,也要经历采集、加工、存储、更新、共享、使用的过程。而伴随着数据从资源转化成资产的过程,同时需要对数据资源进行资产属性确定、权属确认、资产登记、价值评估、交易、会计核算、资产报表编制等资产管理工作,我们将这一过程称之为数据资源的资产化管理。通过将数据资源资产化管理与传统的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有机融合,将有效促进数据资源的共享、流动和价值提升。
一、国内外数据资源资产化管理研究与实践现状
当前,加拿大、英国、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已明确提出要将政府数据资源作为一种资产来进行有效管理,这一理念主要以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形式体现出来。如加拿大《信息管理政策》(2007)中明确规定要将信息和记录作为有价值的资产来管理,数据管理是加拿大政府业务活动实现有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实践方面,国外政府对数据资产的管理手段主要是数据资产的登记。同时,随着各国政府数据开放的不断深入,使得以企业为主体的数据计价、赋值、交易等资产管理活动得以迅速发展,涌现出微软数据市场、亚马逊公共数据集、甲骨文在线数据交易、富士通数据市场等一批知名数据服务商,“数据市场”“数据银行”等数据应用新业态已初见端倪。以美国为例,美国的数据经纪产业已经成为美国数据产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的数据交易形成了三种主要模式:数据平台C2B分销模式、数据平台B2B集中销售模式、数据平台B2B2C分销集销混合模式。其中数据平台B2B2C分销集销混合模式发展迅速,目前已经形成相当的市场规模。数据经纪商在促成数据交易的同时,也提供数据分析产品服务,包括市场营销产品、风险控制产品和人员搜索产品等。据统计,2012年美国9家主要数据经纪商提供的上述三类主要数据产品全年总收入大约为4.26亿美元。
国内数据资源资产化研究包括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两个方面。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数据资源的资产属性、数据确权、数据价值评估方法、个人信息保护、数据资源会计等方面,涉及法学、管理学、财务管理和信息技术等多个领域。与能源、材料两个生产要素不同,数据资源在迈向数据资产的过程中有一些关键问题需要解决,各方专家学者和实践者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分析、论证和实践,目前很难取得一致性意见。
但与此同时,数据资源资产化管理的相关实践探索领先于理论研究,尤其是在数据价值评估、数据资产交易等方面,已经开始起步并快速发展。《2016年中国大数据交易产业白皮书》显示,大数据交易市场规模预计2016年末将达62.12亿元,2020年或达545亿元。2015年4月,国内第一家数据交易所——贵阳大数据交易所正式成立。截至目前,我国已经建成并运营的大数据交易所或交易平台已经超过10家。预计到2018年,这一数字将达到15-20家。2015年7月,在北京中关村成立了全国首家数据资产评估中心,为政府企事业单位提供数据资产盘点、整合、登记、确权、价值评估等服务。2016年12月,贵阳数据投行有限公司成立,这是全国第一家从事数据资产投资业务的大数据投资机构。
二、我国数据资源资产化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数据资源的资产属性亟待确定
对于数据资源的资产属性,目前尚未形成统一意见。有专家认为,数据资源是一种无形资产或知识产权,在国家的相关文件中也有关于数据资源资产属性的论述。例如,《关于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若干意见》(中办〔2004〕34号)中提到,“信息资源作为生产要素、无形资产和社会财富,与能源、材料资源同等重要”。《民法总则》征求意见稿中也曾明确将数据资源列入知识产权的范畴,但在人大会议审议后该条款又被删除。数据资源的资产属性不能确定,就难以建立起一套相应的资产管理体系,从而无法有效地对数据资源进行资产化管理。
(二)数据资源的权属界定不清
目前,学界已有一些关于数据权属的讨论,形成了“新型人格权说”“知识产权说”“商业秘密说”“数据财产权说”等一些主流观点,但尚未形成共识。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往往按照相关制度或与用户签订协议来对数据资源进行确权。目前企业一般达成一致的普遍观点认为,企业为客户提供服务,客户相关数据所有权仍然是客户的,但企业提供服务时通过用户授权获取了在特定范围内的数据使用权。
由于对数据权属缺少法律意义上的明确界定,导致侵害用户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比如,旅游搜索引擎“某网”将能否“允许读取用户的身份、短信、录音、照片、视频、位置、通讯录、日历活动、机密信息”等重要的个人信息作为使用其服务的前提条件。由于提供服务企业的强势地位,这种“霸王条款”在互联网企业的服务协议中非常普遍,它不仅严重侵犯了个人的数据权益,还对企业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很多企业因此难以走出国门。
(三)数据资源交易市场发育不成熟,交易活动缺乏有效的规范和监管
目前,各地成立大数据交易所(中心)的数量已达20多家,还有新的机构在筹备之中,与之相反的是真正在交易所开展了数据交易的却很少,甚至有些交易所自成立以来未发生过一笔业务。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数据交易所无“数据”。政府数据开放度不够,数据加工服务缺乏数据源,而拥有大量数据的电商、互联网企业及电信运营商等大型企业一般都会独立销售数据产品,无需借助交易所开展数据交易。数据源头的匮乏,导致数据交易成了无米之炊。二是缺乏一套能有为各方接受和认可的公平、合法的数据确权、定价等交易标准和规则。三是政府第三方监管缺位,难以保证数据交易相关行为的合法性。四是政府在税收和政府采购等方面对数据交易市场的培育不够。
与阳光下惨淡经营的数据交易所相反的,是“暗”中庞大的地下数据交易产业链。据《征信之乱》一书调查称,从事数据买卖的中间人多达几万人,地下黑市早已形成万亿级别市场。数据地下交易之猖獗令人不寒而栗,尤其是对个人信息的泄露更是严重侵犯个人数据主权。例如,2012年,某知名电商员工与离职、外部人员内外勾结,造成90万用户资料泄露,价格只需500元。2013年,某公司2000万条开房记录泄露,甚至在网上花400元就可以查询近三年来的个人开房记录。2014年初,某知名支付平台内部技术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在后台下载用户资料,20G用户资料泄露,其中包括个人实名、手机、邮箱、住址、消费记录等个人信息。2015年,某知名电商因物流人员借职务之便私下贩卖用户个人信息,导致大量用户隐私信息泄露,多名用户被骗走金钱,总共损失数百万。同年,某购票网站被爆存在高危漏洞,致使十万条用户数据外泄,包括用户账号、密码、身份证、邮箱等敏感信息在内的数据被贩卖。《南都周刊》2016年调查发现,在网上花700元就可以查询任意个人的开房记录、犯罪记录、银行记录、驾驶证记录、存款记录、手机定位信息等个人信息。2016年12月,江苏警方公布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大案,黑客组建团队窃取海量个人信息,再以高价卖给诈骗团伙,涉案信息多达1.1亿条,更令人震惊的是,某知名网购平台高管也参与其中,为了获取更多钱财,他甚至贩卖公民的即时网购个人信息。
(四)现行会计制度不适应数据资源资产化管理的要求
正如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所说,“虽然数据还没有被列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但这只是一个时间问题。”对于我国来说,随着企业的数据交易活动日益频繁,交易规模不断增长,现行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体系不能把数据资源按照资产来进行管理,难以适应数据交易快速发展的迫切需求。例如,某银行花了两千多万购买了一批个人数据用于个人信用评估,但这些数据却无法计入该银行的资产列表,更不用说对这些数据后续带来的价值增值进行核算了。又如,北京市自2001年以来每年投资上千万开展航空摄影工作,积累了大量的反映城市发展、城市变迁和许多社会问题的航空摄影数据。然而,按照现行的会计制度,只有十几万的航空摄影数据存储介质被列入资产,而每年政府投资1000多万的数据资产没有在账面上得到体现,尤其是在数据资源建设、共享、使用方面的价值和绩效更是无法量化。
(五)政务数据资源的资产化管理有待加强
多年来,政府信息化项目绩效不高、信息共享开放困难等“老大难”问题一直难以解决,重要原因就是对政府信息化项目核心内容(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缺乏量化的绩效考核和审计手段。例如,某省投入巨资建设了人口库和服务库,采集了1000多万人口信息,由于某些原因,这个库建成后几乎没有使用,采集的数据成了死数据,造成了大量政府资金的浪费。
目前,对于如何提升政府信息化项目核心内容(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绩效、有效推动信息共享开放,显得尤为突出和紧迫。为此,需要创新政府数据资源管理的机制,寻找有效解决途径。
三、推进数据资源资产化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数据资源资产化管理理论研究
围绕“数据资源资产化管理”设立重大科研专项,组织科研部门、高等院校、企业等多方力量开展联合攻关,尤其是针对数据资产属性、权属界定等关键问题在法律层面上能够尽快解决。
我们认为,数据资源满足资产需要具备的三个基本条件:所有权明确、稀缺性、经济效益。数据资源作为一种资产,由于其存在形态和处置方式有其自身的特点,不适合作为无形资产或知识产权,更不同于固定资产,那么就应该将其设立为一种新的资产,如数据资源资产。
关于数据资源的权属界定,可以通过设立所有权和使用权等来平衡各方的利益,数据权属界定的关键是要理清围绕数据的服务提供者(包括第三方服务平台)和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各方平等的约定来确定。
服务提供者(包括第三方服务平台)与服务对象之间的数据权属关系如何确定?我们认为,政府和企业采集的数据权益属于服务对象所有,政府和企业在服务过程中,通过服务对象的授权,获取该数据一定范围内的使用权。如中央网信办相关文件《关于加强党政部门云计算服务网络安全管理的意见》(中网办发文〔2014〕14号)就提出,“党政部门提供给服务商的数据、设备等资源,以及云计算平台上党政业务系统运行过程中收集、产生、存储的数据和文档等资源属党政部门所有”。
在实践中,服务提供者(包括第三方服务平台)往往通过服务承诺或协议获得服务对象数据的使用权,但在企业利益极大化的驱使下,存在如前所述的服务提供者过度采集用户信息和侵害用户信息权益的现象。
(二)加强数据资源资产的登记与价值评估
从数据资源的产生、使用直至最终归档与销毁,是一个完整的生命周期,在其整个生命周期中的每个环节,都会涉及登记管理,以便能够清楚地掌握它在每个阶段的真实情况,避免资产流失。数据资源的登记管理重点是对其数据资源属性和财务属性同时进行登记,一般采用数据资源资产登记表(目录)方式进行。
例如某市政府航空摄影数据,在取得该数据资源时需填写登记表(如表1所示)。
表1 航空摄影数据登记(2009年)
作为一种资产,数据资源在资产化管理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价值评估问题。数据资源的价值评估方法主要分为收益法、市场法以及成本法三种。政务数据资源推荐采用成本法进行价值评估。
例如某市政府航空摄影数据,由于投入较大,通常是由政府投资进行采集、制作的,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它的初始价值评估通常采用成本法,主要依据国家财政部、国家测绘局2009年修订完成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等文件进行测算。
(三)培育数据资源交易市场,加强对数据交易的规范和监管
数据资源交易要“开正路”“堵邪路”。一方面要大力培育数据资源交易市场,使得数据交易能健康发展。具体措施包括:一是适度控制各地数据交易所的数量,探索数据交易中心向数据交易服务中心转型;二是尽快组织研究制定全国数据评估定价机制、交易规则、质量标准、交易流程等一系列规则、规范;三是加大政府对于数据交易市场的支持,如加大开放政府数据力度,对于数据交易给予税收优惠或将数据及数据服务列入政府采购等;四要加快研究利用区块链等新技术进行数据源及交易过程的可追溯体系建设,探索新技术支撑下的数据交易新模式。另一方面,还要严厉依法打击地下数据非法交易活动,尤其要加强个人信息的保护。
(四)开展数据资源资产化管理试点,推进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体系改革创新
结合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选择某一区域内适合进行资产化管理的数据,开展数据资源资产化管理试点工作,对现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体系进行改革。
首先,将数据资源列入会计科目进行管理是可行的,比如可增设“数据资源资产”“数据资源初始价值”“数据资源二次加工”等与数据资源相关的会计科目;其次,应对数据资源的获取、加工、共享、增值开发、运维处置等各环节进行会计核算,尤其是要建立数据资源共享效益模型,对数据资源共享效益进行量化衡量;第三,应在资产负债表、收支平衡表等会计报表中将数据资源产生的效益给予充分体现。
以某市政府航空摄影数据为例,基于现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对数据资源的账务处理过程说明如下。
⒈数据资源采集及加工处理的核算
与硬件、软件等信息化资产一样,每年航空摄影工作已经有了专项经费支持,如2009年航空摄影经费约为1400万元,主要用于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航空摄影原始影像采集;二是影像数据的加工处理。
首先,应根据“实际成本计价”原则,将航空摄影数据采集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航空摄影数据的入账价值。会计分录如下:
借:经费支出—专项支出—政务数据资源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支出;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当取得的政务数据资源经验收合格后,可计入资产账户:
借:政务数据资源—政务数据资源初始价值;贷:政务数据资源基金。
其次,在取得原始的航空摄影数据后,需要对其进行加工、制作、入库等加工处理,使其方便使用。加工处理的过程使得航空摄影数据的价值增值,应将加工所耗费的费用金额同步计入航空摄影数据资产价值。会计分录如下:
借:经费支出—专项支出—政务数据资源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支出;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待加工处理后的政务数据资源验收合格后,可计入资产账户:
借:政务数据资源—政务数据资源二次加工;贷:政务数据资源基金。
⒉数据资源共享的核算
数据资源每共享一次,它所带来的社会效用就会增加一次,总效用也随之增加。应在会计报表的附注中充分披露数据资源共享带来的累计效益,使数据资源共享所带来的效益在会计报表中得以充分体现。
为了将数据资源共享所带来的效益货币化,我们参照经济学中资产定价原理及相关理论,建立了数据资源累计共享效益计算模型。
Kn=K0∑1/i (n=1,2,3…, i=1,2…n)
其中,n是数据资源的共享次数,Kn为数据资源通过n次共享带来的累计效益,K0是资产初始价值。
以共享航空摄影数据为例,如价值1000万元的航空摄影数据共享一次,共享效益增加1000万元;共享两次,共享效益又增加500万元;共享三次,共享效益又增加250万元;共享四次,共享效益又增加125万元。
⒊数据资源运维的核算
航空摄影数据的运维主要是对综合遥感影像数据库的升级改造和运行维护,以及对存放原始影像的硬盘、磁带的管理和维护,以防止数据的毁损和丢失。数据资源运维是对原有数据资源的持续维护,并未形成价值增值。因此,数据资源运维费支出应列入当期经费支出。会计分录为:
借:经费支出—专项支出—政务数据资源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支出;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⒋数据资源处置的核算
对于航空摄影数据资源的处置包括归档和销毁。归档之后的航空摄影数据,其所有权发生了变更,应将该项资产在账面上注销。对于失去保存价值而销毁的航空摄影数据,应直接将该项资产在账面上注销。会计分录为:
借:政务数据资源基金;贷:政务数据资源。
⒌会计报表编制
为了将航空摄影数据的价值在会计报表中得以充分体现,需要对资产负债表和收支平衡表增设相关会计科目。
在资产负债表中,需要增设两个一级科目(“政务数据资源资产”“政务数据资源基金”)、两个二级科目(“政务数据资源初始价值”“政务数据资源加工处理”)以及三个明细科目。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方法如表2所示。
表2 行政单位资产负债表
在收入支出表中,需要增设两个明细科目(“政务数据资源开发专项收入”和“政务数据资源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支出”),将明细科目余额汇总至相应的一级科目,在收入支出表中予以体现(如表3所示)。
表3 收支平衡表
(五)创新政府信息化项目管理机制,改善政府信息化建设绩效
用资产化管理的思路和方法,对一些重要的数据资源建设项目实施绩效评估和审计,从而及时发现电子政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政府信息化建设整体绩效。
例如,前文所述某市建设的人口库和服务库的项目,如对这个项目实施资产化管理,通过资产登记、价值评估、财务管理等一系列的数据资产化管理手段,不难发现:该数据库采集的数据没有使用,也没有共享与数据更新,数据成为死数据,其价值在降低,而数据库系统一直在运行,其运维成本不断增加,在资产负债表中该项资产就会出现“赤字”。
(六)推进政务数据资源资产化管理,促进政务数据资源的共享、流动和价值提升
用资产化管理的思路和方法,将政务数据采集加工、共享使用带来的效益量化体现,倒逼政府以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为核心的管理变革。
四、结论与展望
数据资源资产化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众多复杂问题,且环环相扣,需要建立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框架。对于数据资源资产化管理问题的研究,除了本文重点阐述的内容之外,还包括数据资源资产管理体制与机制、采集、公开与社会化利用、更新、运维与审计、安全、归档、销毁等诸多问题的资产化研究。
数据从资源到资产并不遥远,但其资产化管理的过程注定是曲折艰难的,需要鼓励更多的人们不断进行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
参考文献:略。
作者 :穆勇 王薇 赵莹 邵熠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