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月24日,103个省级部门全部公开了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比法定时限还提前了4天。这标志着省级预算公开成为一种新常态,并形成了长效机制。

 
  严格落实《预算法》公开时限要求。今年1月19日,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批准了省级预算;省财政厅在此后20日内即2月8日前完成了所有部门预算批复工作。《预算法》规定,部门预算批复后20日内应向社会公开。为更好地接受公众监督,省财政厅汇总公开了政府预算和省级“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省级103个部门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和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集中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比《预算法》规定时限提前4天。
 
  细化公开,进一步提高预算公开的透明度。在中央规定公开的内容外,省财政厅主动将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纳入公开范围,所有省直部门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表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表。部门预算报表进一步细化,将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单独列表反映,各部门公开的预算报表达20张,比去年新增3张。支出细化公开到了功能分类最末一级的“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还公开了经济分类,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到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两个分项。除在各自门户网站上公开外,省财政厅还设立了预算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所有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并且保持长期公开,便于公众查询。
 
  建立预算公开制度体系,形成主动公开的机制。近几年来,我省基本建立了省级预算公开体系,制定了涉密信息清单目录、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办法和省级部门预决算公开考核暂行办法等制度,形成了由财政部门公开政府预算、转移支付预算,各部门公开部门预算的预算公开体系。在此基础上,各部门按照“谁分配、谁公开”要求,主动公开预算管理法规和政策、预算编制办法及流程等,进一步充实了预算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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