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启动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
外省籍居民可到164个受理点申请补领、换领
从省公安厅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满足外省群众就近办证需求,省公安厅决定自2017年4月10日起,在我省全面启动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从今日起,全省164个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可以受理除新疆、西藏、内蒙古、广西等4个自治区外其他省市群众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外省籍居民因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需要在湖南补领、换领的,可凭居民户口簿、居住证、学生证(学籍证明)、旧居民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证件,到我省164个跨省异地受理点申请补领、换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不予受理)。补领前须进行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除按规定收取工本费外,不另收取其它任何费用,也不延长发证周期。群众自办理异地受理手续之日起,30天后即可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164个跨省异地受理点的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已在湖南省公安厅官方网站公示,群众可上网查询,获取相关信息。
同时,湖南省籍居民在外省因有效期满换领或丢失、损坏补领居民身份证,均可在当地办理。
此外,从2017年7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启动全国所有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实现全国异地办证“全覆盖、全对接”。除港澳台地区外,外省籍居民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均可在湖南办理,不需再返回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据了解,我省已于2007年启动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同时,在广州、深圳、上海、东莞等地设立了6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积累了不少经验。在此基础上,推进跨省异地受理系统建设工作,在14个市州所辖城区设置了23个跨省异地受理点,此次,又延伸到了所有县市区和部分公安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