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杨畅近日撰文指出,网络治理需要网络主体间的互动交流,不论是管理主体、参与主体,之间必须有一条畅通的信息公开互动渠道,并保证较高的透明度,这是一种基本的治理要求和制度约束。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曾发布报告指出,目前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不足之处,包括未建政府网站、政府网站运行不稳定、信息栏目设置不合理、信息放置随意、栏目虚设等问题。
提高政府网络治理的透明度要做到,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及相关平台建设。确保各级政府网站、官方论坛、微博平台、微信平台等网络信息发布与传播平台的建设,实现与网民之间的高效、无缝对接。二是落实政府网络信息公开责任。明确政府网络信息公开的规章制度,包括主体、内容、程序、标准、奖惩等,让信息公开工作有制度可依、有程序可循、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可找。三是保护民众参与热情。强调各级政府部门应及时、热情、准确、有效地对待民众反映的诉求、提出的问题或者是热切的期待,让民众在政府网络治理中有一种被关注、被重视的网络治理主体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