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获悉,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打造一流的政务服务环境,乐山市日前出台了《乐山市行政审批“一窗受理”实施方案(试行)》。根据该方案,今年6月1日起,市政务服务中心将全面实施行政审批“一窗受理”。

 
  “‘一窗受理’主要是对行政审批实施流程再造,将过去由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窗口各自负责收件、出件改为由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的综合窗口负责,取消部门前台窗口,全部转入后台,部门只负责后台审批和制证,构建‘一窗接件、内部流转、限时办结、一窗出证’的高效便民机制。”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李建新介绍,实施“一窗受理”后,由政务服务中心管理“两头”,可有效防止过去行政审批项目虚假入驻、许可事项体外循环等弊端,做到环节更少、程序更简、操作更规范。
 
  重新进行布局承诺限时办结
 
  “‘一窗受理’改革将对政务服务中心重新进行功能布局。”李建新透露,市政务服务中心将在大厅专门设立“一窗受理”接件、出件窗口,负责对外开展相关行政审批业务的接、出件工作。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各级部门取消行政审批业务前台,继续保留原业务人员进行后台审批、制证等。同时,“一窗受理”窗口对已受理的申请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各审批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审批的决定,出具审批结果转交“一窗受理”窗口通知申请人领件或取证。
 
  据悉,除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的市中区、夹江县外,乐山市、县(市、区)同步推进“一窗受理”改革。目前,窗口设置、网络搭建、场地布局调整、人员培训等工作正逐一推进,计划6月1日起市本级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一窗受理”,其它9个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将在年底前全面运行行政审批“一窗受理”。
 
  减少审批事项统一审图踏勘
 
  据了解,“一窗受理”改革将对照省级主管部门统一的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清理申请材料,每一项应交材料必须明确依据,无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的一律取消。所有事项的应交材料将化繁为简,做到能合并的要合并,能取消的要取消,让群众一目了然。同时对照省政管办《关于印发市、县部门取消、调整和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目录的通知》文件要求,清理行政审批前置。
 
  “‘一窗受理’可有效避免群众在办一件事折返于多个部门重复跑路的现象,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李建新介绍,“一窗受理”窗口将按照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条件,为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提供“一次性告知”咨询服务。此外,审批过程中,对并联审批或需要多个部门审查图纸的项目,由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相关审批部门共同会审、会签。对需要现场踏勘的项目,由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按照现场踏勘“一车制”要求,组织相关审批部门,统一前往踏勘。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