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祁县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及特点、以“司法公开三大平台”为例的实际效用、祁县信息化建设未来规划展望等三个部分着手,以“祁县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特点”和“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实际效用”为核心,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应用系统、数据资源和保障体系建设,全面展现祁县人民法院在“十二五”期间,在最高院、山西省高级法院的指导下,在该院党组领导的大力支持和积极推进下所取得的信息化建设成果。
一、规范审判工作,创新管理,全面开展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建设对于促进法院工作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和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信息技术风起云涌。近年来该院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业务先行、技术跟进,不断加快步伐、提升水平,实现了法院工作内容与信息技术有机融合,基本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流程的法院信息化系统,目前祁县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已初具规模。
(一)通过信息化技术,优化业务流程、简化业务操作,减轻干警负担
该院目前使用了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电子签章系统、电子卷宗系统、便民查询系统等共计18类司法审判应用系统以及OA数字办公系统、文书校对系统等共计12类司法政务应用,覆盖我院各项主要业务。通过功能全面、操作便捷的信息系统,辅助干警完成日常审判执行工作,减少干警在重复工作和日常琐事上的精力投入,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通过信息化技术,加强业务监督、实施动态监控,促进规范执法
该院通过建立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一是实现了对审判流程的管理。该院相关领导可随时查看案件详情,全面了解案件办理进度,对临近审限的案件,及时提醒并督促案件承办人如期审结案件,通过案件的事前、事中严格监督,有效避免了超审限案件的发生;二是实现了对案件的常规评查。在案件评查系统中设置各类案件的评查标准,由审监庭牵头每季度对各类案件的基本信息在网上进行抽查评查,通报评查结果,奖优罚劣,通过对案件质量的例行检查,倒逼审判执行干警严格规范办理每一个案件,促进了案件质量的稳步提升。2015年底,该院荣获“全市法院审判质量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三是实现了对案件审批的统一管理。在案件办理期间,干警对涉及到的需审批的每个审判执行事项,均可提请到审批平台中统一予以审批。
该院通过建立8套科技法庭和一套远程提讯视频庭审终端,打破时间和空间因素对庭审活动的限制,实现了庭审过程公开、公正、高效、真实、透明的要求,最大限度规范了庭审活动,提高了庭审效率。
科技法庭的建设极大的方便法院工作人员、其它司法人员、普通民众借助信息化网络和信息终端,实时了解庭审过程,体现了法院审判的公正与透明,充分展现和提升法院的司法形象,实现司法公平、公正和公开及阳光审判的形象。
(三)借助互联网平台,方便服务群众、节约司法成本,实现为民司法
该院有效利用互联网+诉讼服务,促进了互联网技术与司法活动的深度融合,提高了法院司法活动对广大民众的服务能力。
该院目前在省高院的统筹下,建设了诉讼无忧服务平台,实现了三公开、电子送达、网上信访、网上立案预约等各种互联网司法渠道。利用互联网技术拓宽了司法活动的渠道、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司法成本、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二、推进司法公开,立足长远,倾情打造阳光法院
近年来,祁县法院按照最高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的若干意见》、《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若干意见》精神,以《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和《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的要求,以“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为平台(2014年1月,省高院确定该院为“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推动法院科学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把推行司法公开作为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和实现阳光透明、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切入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为该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2015年,该院荣获省高院“信息化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近期,该院获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报社评定的“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集体”。
(一)精心规划,定准目标,显见宏观未来
在办公、审判、执行均要求实现信息化管理的大背景下,祁县人民法院克服起点低、底子薄、资金不足等困难,按照“全面推进、全程留痕、权责分明、高效便捷”的信息化建设思路,以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信息化工作方向为指导,以法院实际现状为基础,以全体法院干警的工作愿望为己任,建成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信息化建设项目,与三级法院联网无缝衔接度达到99%以上,软硬件的应用个性化突出,灵活度相对较高,符合法院信息化长远发展目标。
(二)渗透管理,全程留痕,搭建中心枢纽
在“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基础上,该院立足未来,把目标定位在长远。完成“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的建设仅仅只是完成了一项任务,如何让信息科更充分的发挥职能,如何让“平台”起到更大的作用,是该院一直思考的问题。近年来,该院根据各部门的运转方式,以及各部门干警的工作愿望以及习惯,以有效管理为目标,对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进行了扫描,坚持利用信息化工具能用尽用的原则,将法院的审判管理、政务管理迁移到“平台”中来。目前,该院的主流工作已经在“平台”上高效运转,特别是政务办公的文件审批工作、诉讼费及案款的退费工作等,一改以往的杂、乱工作局面,不但做到有序规范管理,而且提高了工作效率,得到了领导和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审判管理中,通过以月报、季度报、半年报的方式通报审判各流程节点,不但完成了对审判执行人员的部分绩效考核,同时也促进了审判执行效率的提高。另外,法院静态标示的加载与显现例如法院各部门的职能说明,人员结构的调整,人员权限的分配均按照实际工作的情况一一落实,为未来搭建法院工作中心枢纽打好了基础。
(三)主抓应用,分类培训,提高平台效能
2015年1月,“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基本建设完成,面对新配备的数字法庭、电子签章、电子卷宗、电子办公系统以及升级的新版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等,让每个干警能够熟练使用是急需解决的问题。因此,该院制定培训计划,将全院干警按照工作性质的不同进行了分类,因人而教、因岗而教,针对不同的应用系统进行了集中培训,针对岗位职能不同的人员进行了分类现场培训,并在不断的测试中摸索制定了《信息化业务系统操作流程规则》,基本做到了让初学者看上流程就可以操作成功。2015年后半年,通过以考核带动学习的方式分类进行了数字法庭操作以及案件流程点结,并将考核结果纳入了绩效考核,目前,该院数字法庭应用已经达到590余次,所有文书盖章已经全部启用电子签章,电子办公系统流转各类审批事项1270余次。“平台”带给工作的高效、便捷已经悄然渗透到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
(四)微博微信,互联互通,彰显司法权威
截止当前,官方微博转发信息条目14000余条。“祁法数字化”微信订阅号设置了法院官方网站链接以及祁县法院互联网直播点播网站链接,微博账号链接等,使该院在互联网的各类工具互联互通,信息发布互为映衬,彰显司法权威。2015年,该院各类裁判文书上网711篇,均分别上传于祁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2015年年底,该院被晋中市中院授予“裁判文书上网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
三、依托互联网+诉讼服务,展望法院信息化3.0
法院信息化建设,是实现传统管理向智能管理的转变,更是提升法院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法院应积极带头适应信息化时代新途径、新要求,全面落实责任,逐步改变信息化建设滞后,发展不平衡状况。下一阶段,祁县法院将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紧随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十三五规划的脚步,努力向“互联网+”和“数字法院3.0”时代迈进。
(一)优化信息化设施
信息化建设中硬件配备是基础,该院将继续加大经费投入,及时优化更换软硬件办公设施,努力形成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的信息化推进工作局面。
(二)强化信息化应用
继续加强审判执行干警信息化知识学习培训,强化对计算机操作不熟练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人人都能熟练掌握运用电脑。在未来几年,该院信息化的工作重心将由不断建设转移到业务应用上。
(三)强化信息平台建设
(1)完成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围绕“服务业务、服务管理、服务当事人”的理念,利用云技术,大数据挖掘技术等先进计算机技术,构建智能化执行办案平台、可视化执行指挥管理调度平台,为法院执行工作服务。
(2)完成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通过建设诉讼服务中心服务平台,融合网上诉讼服务平台、12368热线与移动通讯服务平台三大诉讼服务平台,搭建接待大厅窗口服务、触摸屏自助服务、互联网服务、移动终端APP服务、12368移动通讯服务等渠道,拓展该院诉讼服务覆盖范围,实现通过信息科技手段提高诉讼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3)完善现有各项平台建设,不断升级改进现有各个业务应用平台建设。特别是业务应用系统将持续升级,努力提高业务系统的易用性。同时将依托移动互联技术,不断完善移动办公办案系统的建设,支持干警在外出情况下,随时随地处理办案和办公业务。
(四)加强信息化安全保障
进一步增强干警网络安全意识,加大网络安全防范,定期更新杀毒软件,做好安全检测,防止病毒感染,确保网络安全。
总之,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系统工程。该院将以信息化建设为契机,积极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努力创新信息化建设工作机制,把推进信息化建设与服务审判执行工作以及服务人民群众相结合,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法院信息化水平,实现法院工作和信息化建设的深度融合,推动人民法院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