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网站还敢继续“沉睡”下去?7月31日,记者了解到,惠州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已出台实施《惠州市政府网站管理制度》,试图加大力度规范政府网站监管,“剑指”部门网站不良现象的治理。

  其中明确,对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主流媒体曝光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政府网站,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和通报批评。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政府网站,在当年全市年度政府网站考评中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

  年度考评不合格除了通报还要问责

  记者留意到,该管理制度规定,政府网站主管部门要通过周巡检、月点评、季通报、年考评的递进式监测管理模式,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政府网站建设的监督管理。每季度对本地区政府网站的健康指标、信息发布的及时性、规范性等进行抽查通报,抽查比例不少于20%。

  据介绍,惠州市政府办公室将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依法依规对各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网站进行日常监测,每年开展1次年度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全市依法行政考评内容和单位年度绩效评估体系。

  实际上,从2016年度开始,惠州就已对全市政府网站实施考评,通过“年度大考”+日常监测的方式,倒逼政府网站规范化运作。

  按照规定,惠州对年度考评不合格的政府网站,除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外,还将对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约谈和问责。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在年度政府网站考评中评定为优秀等次且社会评价好的政府网站,给予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表扬,推广先进经验。

  政府网站不得从事商业活动

  记者了解到,惠州对政府网站的各方面管理进行了规范。例如,其中规定,政府网站栏目建设,必须包含政务公开、网上服务、政民互动等一级固定栏目和特色栏目。特色栏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计建设。

  值得一提的是,惠州明确,政府网站固定栏目名称全市统一规范,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此外,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严格遵循“谁制作、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对上网信息要进行严格审查。公开的信息应做到要素完整,每条信息必须标注来源和发布时间,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可靠、符合保密规定。同时,政府网站不得从事商业活动,不得与商业机构联合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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