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综合性的国家电子政务评估框架
联合国从2002年开始每年发布以其成员国为评测对象的全球电子政务测评报告,其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政府网站状况、基础设施状况和人力资源状况,通过加权平均计算得出各国的“电子政务指数”。从2003年开始,其测评最终结果体现为两个指数:电子政务完备性指数(E-government Readiness Index)和电子政务参与指数(E-government Participation Index)。
欧盟:基于“eEurope”战略的评估框架
欧盟2000年制定了“eEurope2002”计划,2002年又制定了“eEurope 2005”计划,旨在建设信息社会。欧盟配合eEurope计划制定了相关的发展测评指标,它包含的多种指标涵盖了社会信息化的各个方面,最主要的就是SIBIS(Statistical Indicators Benchmarking the Information Society)。SIBIS主要针对在计划中所设定的目标来对应设计,最终用于评估政策的结果、有效性以及评估信息社会的发展水平。但欧盟并没有针对这些指标设定标准的量化及评估方法,因此有各种各样的量化和测评方法。
欧盟的测评数据除了来自于政府网站之外,还有许多是来自于对个人、企业等不同群体的主客观调研。另外,欧盟委托了第三方公司凯捷(Capgimini)进行常年测评。
美国:基于“绩效参考模型(PRM)”的评估框架
美国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也是由法律催生,这些法令为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实施打下了制度基础。
2002年,美国政府推出了联邦企业架构(Federal Enterprise Architecture),包括了与政务活动相关的五大类参考模型:绩效参考模型、业务参考模型、服务组件模型、数据参考模型以及技术参考模型。
绩效参考模型旨在建立一个标准化的电子政务评估体系,是美国政府各部门阐明电子政务系统绩效目标的基本参考标准,也是预算管理部门评价项目绩效的基本依据,处于整个FEA体系的最顶层,是整个联邦企业架构中最为重要和根本的一个模型。它由输入、输出、结果3个部分组成,由评估领域、评估类别、评估组别和评估指标4个层次构成。输入包括人力资本、技术和其他固定资产,输出包括一系列业务流程及活动,结果包括任务和业务结果以及客户结果。
因此,美国的绩效评估主要由六大评估领域(Measurement Areas)构成:
(1)对任务和业务结果(Mission and Business Results)的评估;
(2)对用户结果(Customer Results)的评估;
(3)对业务流程及活动(Process and Activities)的评估;
(4)对人力资本(Human Capital)的评估;
(5)对技术(Technology)的评估;
(6)对其他固定资本(Other Fixed Capital)的评估。
2007年4月管理与预算办公室(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OMB)推出了新的绩效评估体系。新的评估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指标:参与度、使用度和用户满意度。评估方法是OMB采集数据用以建立绩效基准标杆,并向公众、政府部门等公布,经客观评估得出绩效评估结果。
加拿大:基于“结果”的评估框架
Accenture连续三年将加拿大电子政务建设评为全球第一,并认为其是惟一借助电子政务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国家。
在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方面,加拿大主要着眼于用户的满意度和政府服务品质的提升两方面,并认为不仅要评测网站服务的可用性,还应同时评估效益的提升和对公民传递的价值。加拿大财政部于2002年与埃森哲合作,共同制定出一个“基于结果(results-based)”的评估体系,该体系由便利性、可访问性、可信程度、服务成熟度、用户接受度、服务转型、用户满意度、安全性、个人隐私保护、效益/回报、创新11个指标构成。
加拿大政府所建立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体系”亦受到了其他国家的高度关注,在联合国2003 推出的全球电子政务评估报告——《公共部门报告:十字路口的电子政务》中被列为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典范。
印度:基于“电子政务评估框架(EAF)”的评估框架
印度制订了“电子政务评估框架(E-Governance Assessment Framework,EAF)”,该框架针对不同类型的电子政务项目分别提供了包括总评、细评在内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计算模型,并为模型的应用提供了详细的说明。EAF的核心思想是将电子政务系统按照一定属性划分为四类,通过非常详细的指标体系进行打分和计算,得出评价总分,并根据评分确定预算的拨付。该模型对发展中国家电子政务项目建设中经常出现的投资效率低下、项目评价过于主观等问题给出了量化的评价指标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