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8月初各县市区及市直各单位对开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和优化工作自查汇报,以及我办沟通了解的情况,截至8月中旬,我市编制和优化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贵港市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施方案》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一、  工作开展情况

  市本级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涉及45个市直部门,需要编制事项5295项,已编制流程初稿4899项,完成92%。市科技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交通局、审计局、外侨办、工商局、保密局、档案局、物价局、体育局、地震局、住房公积金、残联等15个部门已将市本级和县市区(或部分县市区)对应部门编制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报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市发改委、住建委、商务局、文新广电局、统计局、旅发委、水产畜牧局、食药监局、质监局、粮食局、人防办、信访局、机关事务局、编委办等14个部门已将市本级编制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报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审核。

  各县市区直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初稿大部分完成,平南、港南、覃塘的乡镇权力事项流程编制初稿已完成。

  二、存在问题

  (一)乡镇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工作较为滞后。市、县(市、区)业务部门对乡镇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工作没有主动进行指导审核。大多数县(市、区)直部门没有将乡镇权力运行流程审核后收集汇总上报市直部门。再加上乡镇人手少事务繁杂,造成乡镇权力流程编制工作比较被动。

  (二)部门系统上下之间指导沟通不够。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与市直各部门、市直各部门与各县市区对应部门、县市区部门与乡镇对应职能部门之间上下沟通协调不够。市交通、农业等部门反映其对应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至今没有开展培训,也没有统一部署本系统工作开展。部分市直部门也是只负责市本级流程编制,没有指导审核县市区对应部门。县市区直部门对乡镇权力事项流程编制没有主动开展指导沟通。

  (三)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初稿质量不高。存在没有按照《自治区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格式规范》进行排版、编制流程事项与权责清单不符合等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领导、牵头科室、责任科室、责任人,认真负责协调、督促、落实权力运行流程编制工作,提高权力运行流程编制的质量。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系统业务部门要加强上下沟通协调,逐级指导审核,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工作对接,有乡镇层级权力事项的国土、林业、水利、卫计、环保、住建、民政、畜牧、交通、人社、农业、教育、移民、公安、食药监、工商、司法、工信、文新广、安监、地震、气象、统计等部门,要加大对乡镇编制权力运行流程的指导审核力度,并尽快将乡镇权力运行流程报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审定。同时加强与本级编制部门沟通,及时反映部门在流程编制过程中发现的权力事项清单问题,依法依规做好权力事项动态调整工作。

  (三)明确时间节点,抓紧推进工作。根据《贵港市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施方案》要求,目前还没有将市县乡三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报送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抓紧时间编制及收集汇总,审定后尽快报送,并且积极与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沟通,争取9月底前将主管部门审核后的流程报各级政管部门。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已明确由市直部门对下级部门进行审核的,市直部门要抓紧时间进行审核。自治区业务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编制的市直部门要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对接沟通,及时把统一编制成果运用到市县乡。各级政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