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开展园区政务服务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

钦州市开展园区政务服务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园区政务服务大提升活动的若干意见》(桂政办发〔2018〕132号)要求,为推进园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减轻园区企业负担,落实“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服务要求,结合我市关于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活动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园区企业群众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深入开展“一事通办”改革,推动政务服务“入园进企”,建立健全园区政务服务体系,强化和提升园区政务服务能力,努力实现园区政务服务全覆盖,力争“园区的事园区办,园区办事不出园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园区政务服务全覆盖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配套、适度超前的原则,参照《广西政务服务“十三五”规划》(桂政办发〔2016〕132号)要求,推动园区建立与区域面积、办事需求相适应的园区政务服务平台,合理布局各办事网点,积极打造“1小时政务服务圈”。对已经建有政务服务中心的园区,重点抓好中心场所软硬件标准化建设,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政务服务实体平台的建设水平;对未建有政务服务中心的园区,有条件的尽可能搭建起园区政务服务平台,为提升园区政务服务水平奠定基础。距离当地政务服务中心较近,确实没有必要重复建设政务服务平台的,可以采取共建共享模式,设立园区的政务服务综合服务窗口,开展针对园区企业的政务服务;确实没有条件建设政务服务平台的园区,可由园区安排工作人员或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全程代办,以满足工作需要。(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局)

  (二)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完善行政审批事项在园区集中办理机制

  以园区企业服务需求为导向,按照“一园一策”的原则,整合企业设立、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金融财税、企业孵化、货物进出口等方面的资源,着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园区政务服务平台。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开展“委托下放园区行政许可和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梳理编制工作,根据园区承接能力,选择与园区企业密切相关、办理频次高的政务服务事项,通过直接下放或委托方式,将行政审批权力下放给园区。同时通过法定程序对园区政务服务平台窗口人员充分授权,原则上除对当地造成重大影响的事项外,涉及园区的行政审批事项都集中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结,杜绝“两头受理”现象。(责任单位:市编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市直及驻钦各有关单位)

  (三)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应用和创新,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

  强化部门协同,整合内部资源,加快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逐步形成一体化服务体系。一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上网办理。依托广西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凡是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二是创新网上办理的服务模式。健全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做到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现场办理”。积极利用政务服务手机APP、政府门户网站、短信平台、QQ服务群等平台,开通指尖政务、掌上政务,提供行政指导、预约查询、在线办理、在线支付以及证照寄送等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市直及驻钦各有关单位)

  (四)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实现政务服务便捷办理

  各级各部门要以问题为导向,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年”活动为抓手,开展针对园区的企业服务活动。通过深入园区企业了解企业发展的困难和瓶颈,找准提升园区政务服务的突破口和发力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政务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活动,集中解决企业政务服务“疑难杂症”,进一步创新服务企业的方式。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要按照《广西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制度》(桂政办发〔2018〕58号)规定,编制公布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提供对园区企业的政务服务容缺受理。针对园区重点项目,通过开设“绿色通道”、“组团式”服务、预约服务及“八小时”以外服务等方式最大程度地利企便民。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预判企业办事需求,提供智能化、个性化服务。有序开放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鼓励公众、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发利用,提供多样化、创新性的便企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逐步实现由“政府端菜”到“群众点菜”的转变。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和各种渠道,全面依法依规公开与园区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以及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方便企业了解政策、获取信息。(责任单位:市直及驻钦各有关单位)

  (五)加强人员培训和加快监管体系建设,提升园区政务服务能力和效能

  加强对园区政务服务平台人员的管理与培训,将园区政务服务机构人员纳入自治区、市、县区三级政务服务培训的范围,实行统一计划、统一安排。对已建立政务服务平台的园区,要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实现电子监察系统覆盖园区政务服务。进一步完善举报受理、处理和反馈制度,畅通现场投诉、网上在线投诉、短信投诉、电话语音投诉等多种投诉渠道。推行审批服务过程和结果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行政审批局、市直及驻钦各有关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园区政务服务大提升工作,从实际出发,科学制定政务服务进园区活动方案。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统筹推进,务求实效,不断提升园区行政审批工作效能。

  (二)加大投入力度。政务服务中心是为老百姓服务的场所,各级各部门要对园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给予尽可能的支持,为园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做好资金、场地、人才等保障,为园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更好、更便捷的服务。

  (三)扩大宣传影响。根据各层级政务服务体系的不同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载体和形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开通园区政务服务“两微一端”,加强与公众的互动和交流,及时为企业群众提供服务,解决企业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强化督查考核。制定科学有效的考评体系和考评办法。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作用。将园区政务服务水平与绩效考评挂钩,具体细化绩效考评工作,科学设置绩效考评目标任务,明确具体责任人,使绩效考评成为推动园区政务服务大提升工作不断上档次、上水平的“指挥棒”和“助推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