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路局、省港航局、省运管局、省交通质监局、厅信息中心、省路政总队:
现将《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10月12日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赣府厅明〔2019〕79号)等文件要求,深化全省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推动“五型”政府部门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对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的满意度,现结合我厅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任务分工
(一)深化简政放权,让市场更活跃
1.继续精简行政权力事项。及时衔接交通运输部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做好“从事内地与港澳间客船(含客滚船、客货船等)、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业务的许可”、“港口设施保安证书核发”等许可事项的承接有关工作,指导全省落实“经营港口理货业务许可”、“省际、市际、毗邻县行政区域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取消和下放有关工作。根据机构改革、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有关情况及时调整权力清单,按照省政府要求制定统一的行政许可清单。开展权力下放“回头看”,对省本级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办理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基层承接不住、运行不好的权力事项报省政府调整。(厅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和厅属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继续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推进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稳步推进改革,全面落实省政府、交通运输部改革要求,推进相关许可事项网上办理、并联审批。(厅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和厅属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入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执行《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投资项目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018年本)》,强化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运用,推动自建系统与在线平台的互联互通。加强对全省投资项目行政事项的横向沟通协同和纵向指导衔接,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严格遵照执行审批前置条件,对保留的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必须依法、规范办理,提高审批工作效能。(厅建管处、省港航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持续开展减税降费。全面落实国家、省各项减税降费和“降成本、优环境”政策措施,认真落实《江西省交通运输领域(公路水路行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江西省交通运输领域(公路水路行业)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按照要求专项治理厅属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涉企收费行为,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厅财务处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和厅属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严格落实《江西省交通运输省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依照法律法规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服务费用不得向当事人收取,禁止发生将本部门承担的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等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收费行为。(厅政策法规处牵头,厅建管处、省港航局、省路政总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公正监管,让监管更高效
6.规范和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对已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进一步明确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监管全覆盖。持续清理规范行政处罚事项,对重复处罚、标准不一、上位法已作调整的事项及时进行精简和规范。(厅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和厅属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2019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计划,扎实开展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不留监管死角,及时公开检查结果,实现公平、公正监管。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运用,推进与自建平台的互联互通,逐步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厅政策法规处、厅信息中心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和厅属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进“互联网+监管”。制定并动态调整全省交通运输“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做好自建监管平台与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的数据对接,以及行政检查、处罚、强制等监管行为信息和举报投诉、曝光台、监管动态等数据汇聚工作。(厅政策法规处、厅信息中心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和厅属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9.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坚持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建立适应新生事物特点的科学监管模式,打造公平高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秩序,促进健康发展。(厅属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推进综合执法行政体制改革。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制定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办法,明确法律依据和处罚标准。(厅政策法规处、厅组织人事处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和厅属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信用监管。按照《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信用监管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强化涉企信息公示责任,实现涉企信息有效归集公示,在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7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信息公开在信用交通江西子站、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等平台。依托“互联网+监管”等系统,有效整合公共信用信息、市场信用信息、举报投诉信息和互联网及第三方相关信息,大力推进信用监管,推行承诺制,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厅政策法规处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和厅属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政府服务,让服务更优质
12.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完善投诉受理机制,健全以窗口评价、投诉、暗访等为主要内容的企业群众评判政务服务质量的评价制度,及时收集处理好企业群众的办事创业诉求,破解一批社会关注度高、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制约全省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问题。(厅政务服务办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和厅属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全面改进服务方式,提升网上办理比例,2019年厅本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0%以上,2020年达到95%以上。推进系统整合数据共享,上线运行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综合服务系统,2019年9月底前完成与“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对接,所有业务全部通过“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统一受理,数据资源除涉及安全外实现100%共享,杜绝“二次录入”,真正做到“单点登录、一网通办”。依托“赣服通”,推动更多交通运输领域的高频便民和审批事项“掌上办理”,真正实现“手机一开,说办就办”。(厅科教处、厅政务服务办、厅信息中心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和厅属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按照江西省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规范,进一步加强厅审批窗口建设,提升政务服务“一站式”功能,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应进必进”。按照政务服务“只进一扇门”改革要求,全民实行“一窗受理”,建立“一口受理、并行办理、限期办结、公开告知、效能考核”等工作机制。创新延时措施预约服务制度,科学设定延时错时预约服务事项,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厅政务服务办牵头,厅机关相关处室和厅属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处室)要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狠抓配套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抓好“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与交通运输部各司局的沟通衔接,积极指导各设区市开展改革,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
(二)加大保障力度。各单位(处室)要进一步完善人员、经费、技术等保障力度。及时清理与改革决策相抵触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单位(处室)要及时总结改革成果和经验,广泛进行推广,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按照《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放管服”改革专题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厅办字〔2018〕40号)要求,及时报送信息宣传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