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行动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3日
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2021年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21〕2号)和《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云政规〔2020〕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28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60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提高市场监管效能,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市场准入服务
1.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改进网上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方式,实现更多类型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加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实行企业住所登记承诺制,推广“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推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全面推广营业执照自助打印,鼓励提供免费刻制公章服务。2021年,将全省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以内,其中昆明、曲靖、玉溪、楚雄等城市以及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3个片区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
2.简化企业注销登记。加强市场监管与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海关等部门的业务协同,着力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完善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功能,优化一般注销登记程序;拓展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符合条件的各类市场主体均可办理简易注销;争取列入市场监管总局企业注销试点地区,将企业注销公告时间从45天压减至20天,逐步解决企业“设立易、注销难”问题。
3.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与全国同步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将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改革范畴,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实施改革,推进“照后减证”,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
(二)优化行政审批服务
4.实现服务跨省通办。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完善市场监管有关信息系统,优化审批流程,拓展服务范围,实现市场主体登记、工业产品许可等市场监管领域23项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不见面”需求。
5.严格落实负面清单。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落实“法无禁止即可入”“清单之外无审批”。
6.严格产品目录管理。深化产品准入制度改革,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优化审查审批模式,压缩审批时间,全面承接国家下放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事项。严格落实食品有关产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度,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3个片区实行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类)告知承诺制。
(三)优化提升质量基础
7.强化认证认可服务。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深化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市场化改革,促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发展。按照国家强制性认证目录改革部署要求,将强制性认证目录中适用自我声明方式的产品种类扩大至30%以上,进一步整合划分过细的认证单元。
8.推动企业标准自我声明。持续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加强对自我声明公开标准企业的监督检查。深入实施重点优势产业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营造“生产看领跑、消费选领跑”的氛围。推动第三方评价机构发布一批企业标准排行榜,引导更多企业声明公开更高质量的标准。围绕“八大产业”“三张牌”及其他重点产业领域,组织制定体现云南特色、先进实用的地方标准。
(四)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9.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进中国(云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国(昆明)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设,协调推进知识产权调解仲裁组织建设,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和维权援助机制。组织开展“铁拳”“蓝天”专项整治,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严厉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违法犯罪行为。
10.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窗口建设,科学布局知识产权信息工作站及服务网点,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落实专利资助、费用减缴及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等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推动打造云南地理标志特色产业链。开展知识强企强县工程,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户、专利导航企业10户,组织实施知识产权示范区5个。
(五)优化公平竞争环境
11.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推动建立重大政策措施部门会审制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建立例外规定动态调整和重大事项实时调整机制,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12.加强反垄断执法。聚焦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和公用企业等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严厉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严厉查处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限制竞争行为。坚决打破行政垄断,严厉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聚焦民生热点和社会焦点,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和商业诋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仿冒混淆、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切实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优化市场消费环境
13.严格重点领域监管。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特殊领域实施重点监管,确保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对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监督检查,有效防范安全风险。科学制定重点工业产品监管目录,提高监管的靶向性,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原发性的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4.严肃整治涉企收费。加强粮、油、肉、蛋、菜、奶等重要民生商品和水、电、气等公共服务领域价格监管,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治理,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治理和教育收费专项抽查,严厉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打通减费降负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15.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完善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探索建立维权处理结果消费者反馈评价机制。推进“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加大消费维权案件查处和预付式消费监管。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制度。
(七)优化创新监管手段
16.严格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对新经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等各类市场主体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定涉企行政处罚“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三张清单,分类执法。对企业首次轻微违法并及时纠正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实行“首违不罚”。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违法行为和重大违法垄断行为、重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从严查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禁随意执法。
17.提升企业信用监管效能。推进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动态更新调整“两单”(省级市场监管领域统一抽查事项清单和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和“两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组织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检查,减少对企业检查的频次。18.推进智慧监管。完善“云智溯”平台功能和技术标准,逐步拓展应用,力争2021年内建成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追溯公共服务平台。完善“餐饮安心码”云平台,加快推广应用“餐饮安心码”。进一步完善疫苗追溯系统,实现疫苗生产、储存、运输、接种全环节信息化追溯。推进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电梯安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电梯检测系统等信息系统建设,提升重点特种设备智慧监管水平。
(八)优化政务信息服务
19.做好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加强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登记、“证照分离”改革、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等方面改革措施的宣传解读。编制和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依法公开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监管信息。
20.推进企业档案网上查询。建立企业电子档案查询服务系统,推动更多州、市接入企业电子档案网上查询系统,逐步实现异地查询打印企业登记注册基本信息。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切实把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主动谋划,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逐项逐条抓落实,全力破解企业面临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
(二)加强督促指导。结合营商环境“红黑榜”制度、政务服务“好差评”通报等反映的问题,深入查找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中的薄弱环节,着力解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机制作用,畅通维权服务渠道,及时受理企业投诉举报,严厉查处损害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
各地要及时反馈方案实施情况,分析困难问题,总结实践成果,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有关落实情况于2021年12月25日前报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3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