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行动计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宁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和《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标“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信自强、环境宜居宜业、社会和谐和睦、公共服务普及普惠”要求,按照到2025年、2035年“两阶段目标安排”,坚持“人民至上、全面全民、共建共享”理念,率先探索实现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坚决扛起锻造硬核力量、唱好“双城记”、建好示范区、当好模范生、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的历史使命,努力成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先行市,特制定“十四五”时期行动计划如下:
一、发展目标
坚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和收入差距问题为主攻方向,突出相对薄弱地区、农业农村、困难群体等重点,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率先破解一批制约共同富裕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到2025年推动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形成阶段性标志性成果,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居全省前列。
——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以数字化改革撬动共同富裕体制机制创新率先取得突破性成果,体现公平公正的社会领域改革全面深化,财政、社保、转移支付、金融、土地等政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国家重大战略承载平台的统筹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形成先富带后富、推动共同富裕的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以就业促增收机制更加健全,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不断壮大,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50万元的群体比例达85%、20—60万元的群体比例达48%。低收入群体可持续增收机制更加完善,恩格尔系数稳步下降。
——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进一步夯实。经济实力跃上新台阶,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经济体水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8.7万元,占人均GDP比重达45.8%。创新动能进一步释放,全员劳动生产率达27万元/人,市场主体活力和产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国内国际双循环枢纽城市建设初具成效,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达4.8万元,货物和服务贸易总额突破2万亿元,中国—中东欧经贸合作示范区、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建设取得实效。
——共同富裕的区域协同格局进一步优化。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积极推进,区域发展差距逐步缩小,地区居民人均GDP倍差、人均可支配收入倍差分别缩小到2.32、1.36,最低区县(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市平均之比超过0.8,基尼系数维持在合理区间。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进一步完善,85%以上的乡镇实现15分钟内上高速,农村物流网络和配送体系全面提升。与国家重大区域战略的对接机制进一步优化,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山海协作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产业合作实际到位资金累计超过100亿元。
——共同富裕的城乡融合水平进一步提升。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的市民化集成改革、以土地为重点的农村集成改革持续深化,新型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新时代美丽乡村“13511”工程深入实施,所有行政村创成新时代美丽乡村,建成新时代美丽乡村精品村1000个以上。乡村产业振兴深入推进,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7以内,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财政转移支付和生态补偿机制不断健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进一步打开,山区、海岛、水源保护地等薄弱地区加快崛起。
——共同富裕的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状况综合指数居全省前列,单位GDP能耗、碳排放和PM2.5平均浓度全面达标,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95%,县级以上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超过90%,公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显著增强。基本公共服务更加普惠均等可及,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增加到4.55个,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75%,儿童平均预期受教育年限达15.5年,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居全省前列,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逐步下降,人均预期寿命达83.1岁。
——共同富裕的文明风尚进一步浓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为践行,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建设成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所有县(市)创成全国文明城市,县级以上文明村镇建成率达94%。新时代文化高地建设有力推进,人文关怀体现到城乡每个角落,现代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城乡全覆盖,“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15分钟文明实践服务圈”覆盖率100%,乡镇(街道)二级以上文化站覆盖达标率超过85%,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达4565平方米。
——共同富裕的安全底线进一步巩固。党建统领的整体智治体系基本建成,法治宁波、平安宁波、清廉宁波建设一体推进,风险闭环管控大平安机制更加完善,低风险社会基本建成,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万人成讼率逐年下降,网络空间更加清朗,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度、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稳步提升。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基层治理体系不断健全,“村民说事”等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更加完善,社会民主法治水平、和谐和睦程度明显提升。
展望到2035年,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达到发达经济体水平;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基本场景、基本规则全面推行,城乡区域一体化均衡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能源资源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基本建成全域美丽、绿色低碳的美丽宁波;建成文化强市、教育强市、健康宁波,实现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法治宁波、平安宁波、清廉宁波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全面实现市域治理现代化,建成具有宁波辨识度的共同富裕先行市。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创新、集约、开放的现代化经济体系,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市。突出创新赋能争先,聚焦新材料、工业互联网和关键核心基础件三大科创高地建设,加快布局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引领、甬江科创大走廊为策源地的创新空间,培育壮大以甬江实验室为龙头、产业技术研究院和创新中心为支撑的战略科技力量,争创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创新中心。实施“关键核心技术登峰”“前沿引领技术2035”“重大场景应用”计划,推广“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攻关模式,突破一批产业链“卡脖子”技术,推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制定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倍增”计划,开展创新联合体试点,构建“头部企业+中小微企业+服务环境”协同创新生态圈,完善研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做大高新技术企业群体规模。深入实施顶尖人才集聚行动和甬江引才工程,完善新一轮人才支持政策,打造精准匹配供需的人才招引数字化平台,创建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完善科技治理体系,提升技术预见能力,优化绩效导向的科技资源配置机制,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打造“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联动创新生态。突出产业升级争先,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加快形成“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孵化加速计划,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推动企业“上规、上市、上云、上榜”,培育“大优强、绿新高”企业,打造制造业单项冠军第一城。坚持智能制造主攻方向,推进数字经济倍增行动,打造一批标杆性“未来工厂”,建设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推广平台。健全服务业倍增发展机制,高水平建设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鼓励发展总部企业,着力引进职业经理人、猎头师、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等专业人才,精准补齐港航服务、金融保险、中介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短板。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进一步优化有利于创业创新创造的营商环境,完善市场主体培育、升级和退出机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大做强。突出开放合作争先,强化“港产城文”联动发展,全面提升港口硬核力量,深入推进中国—中东欧经贸合作示范区和海洋中心城市建设,积极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枢纽城市。实施国内市场“百千亿”和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扩大本地消费规模和拓展域外消费增量,争取国家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试点。深入实施省市县长项目,大力推进“两新一重”建设和“双百”产业投资工程,进一步扩大投资规模。加快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新型国际能源贸易中心、大宗商品战略储备基地建设,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数字服贸等新业态,推动内外贸一体化顺滑切换。
(二)构建高质、均衡、互补的协调发展格局,成为高水平一体化的先行市。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推动“四大建设”,唱好杭甬“双城记”,建好前湾沪浙合作发展区,纵深推进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建设,推动交通网络互联互通、现代产业协同发展、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探索建立一体化带动高质量协同发展机制。推进宁波都市区建设,打造都市区标志性工程,建好甬舟、甬绍一体化合作先行区,抓紧谋划甬台一体化合作政策及先行区域。编制实施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优化“一核两翼多节点”市域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开发统筹体制,加强规划管控和城市设计,做强三江六岸、新城新区和战略平台等核心功能,推进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协同开发,统筹实施智慧城市、隐形城市、海绵城市等能级提升工程,提高城市建设管理品质。建设高水平交通强市,完善综合交通大通道、大枢纽、大体系,加快推进重大交通项目前期工作,着力打通一批跨区域“断头路”,补齐南翼地区、山区、海岛等交通设施短板,基本建成都市区、市域、城区3个“1小时交通圈”。健全多元化、市场化、动态化生态补偿机制,推广宁海、象山GEP核算和“两山银行”试点,畅通环象山港、四明山区域、水源保护地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探索开展海水综合利用,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深化新一轮东西部协作,打造山海协作升级版,持续做好对口支援和对口合作工作,推进产业合作、劳务协作、消费帮扶和人文交流,探索先富地区带动欠发达地区发展新机制。
(三)优化统筹、联动、高效的要素配置机制,成为城乡融合发展的先行市。深化城乡资源要素一体化配置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全域城区化,落实空间规划“一张图”、基础设施“一张网”、公共服务“一个圈”,稳妥推动以土地为重点的农村集成式改革,开展新一轮农村电网、水网、通讯网络、燃气管网改造升级,推动乡村教师、医生等人才队伍待遇提高,持续提升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均衡化水平。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抓紧制定“一县一策”,加强县域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统筹,有效增强县城对人口的承载力和吸引力。落实“百镇样板、千镇美丽”工程,深化小城市培育试点,基本构建以小城镇政府驻地为中心,宜居宜业、舒适便捷的镇村生活圈,探索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及推动乡镇向城转变的新路径。开展以城市未来社区、乡村新社区为重点的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建设,推进精品线路、美丽街区建设,实现城乡同步有机更新。落实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完善科技、资金进乡村和青年、乡贤回农村机制,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和农机装备应用,提升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保供给能力,培育壮大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新业态,打造共富乡村样板区。深化农村厕所、垃圾分类、污水治理“三大革命”,建设全域美丽乡村大景区。推行乡村片区组团、区域联动发展模式,优化大片区功能设计和布局,确保共同富裕路上“一个都不掉队”。
(四)打造合理、有序、活力的橄榄型社会结构,成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先行市。优化社会财富分配格局,扎实推进居民收入和中等收入群体双倍增行动,完善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促进新市民融入的政策体系,全面缩小城乡居民之间、城市及农村居民内部的收入差距。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健全统筹城乡、线上线下一体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扩大就业容量、提升就业质量,持续提高劳动报酬占GDP比重。完善要素参与分配机制,健全扶持中等收入群体后备军发展的政策体系,多领域探索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价值实现形式,拓宽居民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探索提高低收入群体财产性收入的路径方法。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争取个人所得税征收等领域的国家授权试点,构建覆盖范围更广、保障力度更大、公平可持续的社保体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支出方式,健全有利于推进共同富裕的二次分配制度。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强化对困难群体“物质+服务”精准帮扶,打造全民性慈善活动,构建参与广泛、阳光透明、规范高效的社会慈善体系。
(五)增加优享、普惠、便捷的公共资源供给,成为品质生活共享的先行市。聚焦群众全生命周期需求,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布局合理、优质均等、制度接轨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提高城乡居民生活幸福感和满意度。扩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增加群众身边的普惠性公共服务供给,加快补齐托幼、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社保等方面短板,打造一批民生“甬有”的金名片。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大型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兴办公共服务机构,探索完善公建民营、民建公助、委托代理服务等模式,提高公共服务专业化水平。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依托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延伸下沉。深化蓝天、碧水、净土、清废行动,加强“无废城市”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标准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提高能源资源集约利用水平,推广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实施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推进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打造全民共享的全域美丽城市。
(六)营造文明、公平、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成为精神普遍富足的先行市。实施铸魂、溯源、走心工程,大力弘扬“红船精神”等革命文化,锻造强大精神内核。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弘扬浙江精神和“四知”宁波精神,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入开展“文明乡风”系列实践活动,持续提升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实施新时代文艺精品工程和文化惠民工程,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改革,深入推进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改革,持续推动“书香宁波”建设,不断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实施文化基因解码工程,推进浙东学派、阳明心学等创新转化,深度参与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打造更具魅力的文化强市。健全文化产业发展机制,推进文化与金融融合发展改革,扩大文旅消费规模。推进法治宁波建设,率先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的地方法规规章体系,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构建规范高效的司法监督体系,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深化公益诉讼工作,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平安宁波建设,持续开展安全隐患综合整治,提升食品药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重点行动
(一)“十百千万”产业创新行动
——打造十大标志性产业链
1. 积极承担国家工业强基计划,每年实施20个工业强基项目。动态编制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三色图”和科研攻关清单,迭代“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每年攻克集成电路、柔性显示材料、工业基础软件、机器人等重点领域100项“卡脖子”技术。到2025年,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达15%。
2. 依法依规着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能源消耗、碳排放、排污权等指标需求,支持标志性企业通过专业园建设、资本运作、整机产品带动等方式,联合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等打造产业链共同体。到2025年,创建50个产业链企业共同体。
3. 依托国家和省级开发区、市级工业集聚区、“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打造宁波石化区化工新材料基地、杭州湾高端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北仑高端汽配模具园、鄞州医疗及健康器械产业园、余姚智能光电小镇等专业园。到2025年,每条产业链建成1个以上百亿级专业园,十大标志性产业链总产值突破2万亿元。
4. 落实“三首”产品扶持政策,对产业链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高端软件首版次给予保险补贴等政策支持,优先列入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和优质产品推荐目录。
——建设百家重点研发创新平台
5. 举全市之力建设甬江科创大走廊创新策源地,完善规划体系,加快项目落地。到2025年,甬江科创大走廊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4.2%,集聚各类人才总数达58万名。提升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发展能级,到2025年,排名比2020年提升2位以上。
6. 完善实验室发展体系,加快创新甬江实验室运行机制,重点布局极端条件材料综合研究装置、功能材料与微纳器件制备平台、产业大脑、工控安全靶场等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装置),力争在若干个方向占据技术制高点,争创国家实验室预备队。布局建设海洋新材料与应用重点实验室等实验室,争创国家重点实验室。到2025年,甬江实验室基本建成,建设10个国际一流的新材料细分领域研究中心。
7. 完善产业技术研究院运行机制,根据功能定位分类采取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等管理体制,优化集“研发、转化、孵化、人才培养”等功能于一体的建设运营模式,形成分类评价、分层管理制度。支持企业牵头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采取会员制、股份制、协议制、创投基金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共同投入建设。到2025年,产业技术研究院累计集聚各类人才超过5万名,取得高水平科技成果超过1000项。
——培育千亿级企业梯队
8. 落实加快培育制造业百强企业的实施意见,建立千亿、五百亿、百亿、五十亿级重点企业动态培育库和培育清单,实行精准化服务,推动企业参与全球研发、生产和营销体系。到2025年,千百亿级企业数量实现倍增,世界500强企业取得零的突破,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服务业500强企业总数均达20家以上,总部企业数量超过1000家。
9. 健全动态跟踪管理的单项冠军梯队培育清单,实施“苗圃—培育库—单项冠军”分级分类培育机制。到2025年,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数量达10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200家。
10. 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持续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到2025年,新增“个转企”6000家、“小升规”企业15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总数分别突破3万家、1万家、1.4万家。
——打造万亿级数字经济产业
11. 深化“5G+工业互联网”国家试点,推广应用SupOS工业操作系统,加快建成高端装备、智能家电、汽车零部件等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做大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定制、数据管理等服务业。到2025年,重点行业规上企业工业互联网应用实现全覆盖。
12. 全面建设“产业大脑+未来工厂”,参与全省化工、家电、服装产业大脑建设,打造新材料、智能网联汽车、模具等重点行业大脑,培育以“未来工厂”为标杆、以数字车间为主体的新智造企业群体。到2025年,建成省级“未来工厂”15家、市级数字车间400家以上,打造市级未来产业先导区6个以上,实现千亿级以上产业集群产业大脑应用全覆盖。
13. 同步推进“数字新基建+数字新产业”,构建大数据平台和算力资源服务体系,实现5G和千兆网络基站乡镇以上全覆盖。做大做强工业软件、集成电路、光学电子、汽车电子、智能终端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加快培育跨境电商、智慧港航、“直播+”等数字服务新业态,打造全国工业软件强市和数字经济先行区。支持浙江自贸试验区宁波片区率先开展数字贸易改革。力争到2025年,数字经济增加值达到10000亿元,其中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5%。
(二)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行动
——推进产业用地整治提升
14. 统筹全市工业用地及集聚区布局,建立“三区两线”的空间管控体系,加强控制线分级刚性管理,实行工业用地总量控制和零星工业用地弹性控制。到2025年,工业用地规模总量不低于490平方公里,65%工业用地集聚入园。
15. 建立工业用地“供给—监管—退出”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定期发布全市产业用地标准,明确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等准入性指标,全面实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定工业用地零增地技改、工改工、工改M0等配套政策,探索混合用地供给,探索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地表和地下分层设立、分层供应政策。
16. 以乡镇工业园、村级工业集聚点为重点,加快低效地块改造提升,建立“一区块一方案”推进机制,推广单一主体收购归宗连片开发、龙头企业自主改造、国企收购改扩建等模式,推动低效工业区块向特色小镇、小微企业园、双创园转型。到2025年,实施低效地块改造项目200个,新增小微企业园120个。
17. 综合运用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等措施,加快推动“低散乱”企业动态出清。完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探索评价对象从工业企业向工业区块(园区)拓展,建立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机制,实施用地、用能、用水、排污等差异化政策。深化土地二级市场建设,完善线上线下交易平台,引导企业通过土地转让、出租等市场化方式退出,盘活低效用地。到2025年,整治“低散乱”企业1.5万家,淘汰落后及过剩产能企业750家以上,规上工业亩均税收提高到60万元。
——推进“城中村”动态清零
18. 以姚江两岸、临空经济示范区核心区、甬江科创大走廊北部核心区等板块为重点,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对接,做细做实“一区一规划”“一村一方案”,推动集中连片改造。到2025年,完成300个左右“城中村”拆迁或整治,实现建成区范围内“城中村”动态清零。
19. 建立“城中村”改造货币安置优先、实物安置相配套的长效机制。制定全市统筹的安置房建设管理政策,提升垃圾分类收集点、变(配)电间、电梯等配套设施标准,强化安置房质量安全监管。到2025年,完成9万户以上“城中村”居民安置。
20. 统筹推进“城中村”改造和产业功能培育,突出科创研发、金融保险、贸易物流、文化教育等产业发展,建设30个以上产城融合的开发示范项目。积极引入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城中村”改造,试行带方案出让、协议出让等方式,构建多渠道多主体投融资体系。
——推进旧村“大搬快聚”
21. 建立市级统筹、区县主抓的乡村规划建设体系,加强景观风貌管控和个性化设计,构建“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特色化发展格局。到2025年,实现“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
22. 制定农房拆旧建新补偿等村庄梳理式改造激励政策,支持农户选择单户改建、连片联户改建翻建或整村整拆整建等模式,高标准建设一批“浙东民居”。以美丽城镇、小集镇式中心村建设为载体,采用土地置换、农地流转、村庄撤并、下山移民等办法,引导偏远地区农村居民向镇区、集聚类村庄、集中居住区流转。到2025年,实施梳理式改造村庄1000个,培育小集镇式中心村30个以上。
23. 建立农村危房常态化长效治理机制,加强农村住房安全网格化日常巡查和隐患整治,推广“保险+服务”危旧农房安全监管模式,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安全救助机制。到2025年,“保险+服务”农村危旧住房覆盖率达到100%。
24. 加快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确权颁证,研究制定“一户多宅”分类处置办法,明确应拆未拆、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等各类情形处理方式和程序。深化“三改一拆”“无违建”镇村建设,加大历史遗留、新建未拆旧等违法建筑清理力度,完善违法建设长效管控机制,实现“村村无违建”。
(三)城乡路网“内畅外联”行动
——构建都市区大交通格局
25. 加快构建“一环八通道”对外铁路网,重点建成甬金铁路,开工建设通苏嘉甬铁路、甬舟铁路,谋划推进沪甬跨海通道、甬台温福高铁、杭甬城际铁路工程。到2025年,铁路总里程达440公里,高铁网密度达168公里/万平方公里。
26. 建成杭甬高速复线宁波段一期二期、象山湾疏港一期、六横大桥宁波段、石浦连接线,实施甬台温高速改扩建。到2025年,高速公路里程数达700公里、密度达713公里/万平方公里。
27. 优化“一纵一横”骨干航道网,研究杭甬运河外围通道,提升内河千吨级航道通达能力。
28. 推进宁波—慈溪、宁波—余慈(二期)等市域(郊)铁路建设。加快轨道交通二期、三期项目建设,谋划推进四期工程,积极发展中小运量轨道交通系统。到2025年,轨道运营总里程达到200公里以上。
29. 强化东部新城、东钱湖、临空经济示范区、南部商务区等重要城市组团的快速联系,构建“四横五纵九联”快速路网,加强中心城区与梅山、奉化滨海、余慈、前湾新区快速路网连接,积极探索中心城区高速路段回购改造提升。到2025年,城市快速路网里程达170公里,高峰时段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营时速达20公里/小时。
——提升交通枢纽能级
30. 推进宁波舟山港世界一流强港建设,进一步完善港口基础设施体系、集疏运体系、多式联运体系,加快推进千万级集装箱码头群建设,打造彰显硬核力量的全球资源配置中心。到2025年,港口货物吞吐量超过13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超过3500万标箱,集装箱海铁联运量达到200万标箱以上。
31. 做实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完成栎社机场1号航站楼改造,开工启动机场四期扩建工程,打造全国重要区域性枢纽机场。加密拓展客运航线,加强与国际重点地区、国内重点城市群枢纽机场联系。大力发展航空货运服务,扩建机场货运区国内国际货站,开辟中东欧、北美、欧洲全货机航线。到2025年,机场旅客吞吐量达2000万人次以上,通航城市达到100个、国际航点超过30个。
32. 持续优化铁路枢纽衔接通道布局,以长三角中心城市、长江经济带沿线城市为重点,进一步加密高铁直达列车班次。争取到2025年,宁波与上海高铁通达数量达100对/日,联通中西部主要城市的高铁班次在现有基础上实现翻番。
——加快农村公路改造
33. 调整市域县乡公路网,加强与国省干线公路、城市道路衔接,加强通村公路与村内道路衔接,实现百人以上自然村通等级公路。到2025年,改造提升农村公路2000公里,实现三级以上公路乡镇全覆盖,农村路网密度达102公里/百平方公里,通双车道行政村占比达63%。
34. 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提高农村公路养护标准,建立以各级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养护资金保障机制,对山区、海岛及乡(村)道的管养补助实行重点倾斜。到2025年,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不低于85%。
35. 强化城乡公交一体化规划统筹,大力推动“一城一公交”改革,实现“一张公交卡走遍全市”。提高运输场站综合利用率,支持“客货邮”融合发展,实现班线客运、城乡公交、城市(镇)公交无缝换乘。到2025年,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保持在5A级水平,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达100%。
(四)相对薄弱地区跨越式发展行动
——实施南翼地区崛起计划
36. 加快推进象山湾疏港二期、象山港二通道等项目建设,谋划推进主城区至象山市域(郊)铁路项目,支持南翼地区规划建设县乡快速连接线,加快形成环象山港快速网络。到2025年,南翼地区无法在15分钟内上高速的乡镇(街道)减少到5个,力争高塘岛、鹤浦等地区贯通高等级公路。
37. 统筹南翼地区产业功能布局,推动南湾新区、象保合作区、象山影视城能级提升。支持宁海壮大文体办公、电子信息、汽车制造及模具三大特色制造业,到2025年,三大产业产值均突破500亿元。支持象山等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到2025年,海洋经济总产值争取突破300亿元。支持象山、宁海围绕航天关键核心元器件、航天新材料、航空制造等重点,与中心城区联动发展航天航空配套产业。
38. 支持宁海建设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加快发展森林温泉、乡村旅游、户外运动等休闲旅游产业,到2025年,旅游总收入达到310亿元。支持象山加快打造北纬30度最美海岸带,推进游艇邮轮、海上运动、休闲渔业、主题度假岛等海洋旅游产品开发,到2025年,旅游总收入达到410亿元。
39. 健全对南翼地区财政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到2025年,对南翼地区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比例达到90%。
——实施四明山区域振兴计划
40. 坚持保护优先,科学划定水源地保护范围和等级,推进森林生态建设。到2025年,区域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森林覆盖率不低于77.5%。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等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试点,建立生态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十四五”期间,每年对四明山区域生态发展市级专项转移支付达2亿元以上。
41. 打造四明山区域农业品牌,发展优质粮蔬、特色水果、名贵药材、精品花木等重点农林产业,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打响“多彩四明”区域旅游品牌,开发红色旅游、研学旅行、山地运动、乡村体验、休闲养生等精品线路。到2025年,区域旅游总收入达150亿元,成为长三角地区知名旅游目的地。
42. 改造提升区域道路交通,优化教育、卫生、养老、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持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质量与效益。到2025年,区域公路总里程到1486公里,路网密度达111公里/百平方公里,建成“15分钟健康服务圈”和“20分钟养老服务圈”。
(五)乡村产业振兴富民行动
——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43. 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统筹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建设一批高效优质的农业集聚区。到2025年,打造农业产业园区300个以上,建成农业产业强镇20个、特色农产品优势区50个,园区建设数量和质量保持全省领先。
44. 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大农机装备、现代种业、智慧农业等创新研发投入,加快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强化仓储物流、冷链保鲜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培育市级农业龙头企业350家。
45. 开展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定,开发适合家庭农场的保险产品,支持家庭农场重点发展现代种养业。到2025年,市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达400家。
46. 积极发展“合作社+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模式,支持小农户利用实物、土地经营权、林权等作价出资办社入社,探索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量化到小农户并作为入社或入股的股份,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化农业有机衔接。
47. 深化“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组建产业农合联,推动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建立新型庄稼医院、特色产业技术推广中心等功能平台。建立农渔业保险机制,提高支农金融、保险产品覆盖率。到2025年,建成省级产业农合联40个,省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70个,助农融资额达到60亿元。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48. 健全涉农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推动涉农资金更多用于支持富民产业项目建设。到2025年,整合涉农资金达15亿元。
49. 推广村庄经营、飞地抱团、强村公司等做法,完善农业担保、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金融扶持政策,增强村集体“造血”能力。到2025年,所有行政村实现集体经济年收入50万元且年经营性收入20万元以上。深化“农文旅一体化”发展,推动休闲乡村、精品民宿、直播电商等新业态。到2025年,培育省级休闲乡村15个,建设省级民宿130家,打造电子商务专业村200个。
50. 实施百家单位结百村、百家企业扶百村计划,健全社会资本、公益组织共同帮促的激励机制,构建多层次、广覆盖的帮扶体系。
(六)农村集成改革深化行动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51. 推进承包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扩面提质,支持承包地经营权在公开市场有序流转,鼓励有条件的村实施“整村流转”,探索土地合作社等承包地经营权入股形式。健全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机制,探索宅基地资格权益凭证、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等做法。加快制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率先建立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实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价同权。
52. 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公益用地认定机制,动态调整征地片区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提高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任务。到2025年,全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重明显提升。
53. 实施闲置农房激活计划,建设闲置农房数据库和项目储备库,健全闲置农房开发利用机制,探索农房财产权分割转让实现形式及国有资本、集体资本、社会资本等多元投入模式,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明显提升。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54. 加快集体林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完善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制度,探索建立林木采伐和集体林地地役权管理制度,推进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林权及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抵押贷款。
55. 深化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实施农民持股计划,探索股权流转、抵押等新型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形式。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改革
56. 探索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带权进城”或自愿有偿退出机制,试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
57. 全面推行人地钱挂钩、以人定地、钱随人走制度,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分类管理政策,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
(七)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行动
——打造“甬上乐业”2.0版
58. 整合就业补助资金,全面推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化。到2025年,累计城镇新增就业9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
59. 完善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提升创业担保质效。“十四五”期间,每年新增创业实体10万家以上、带动就业20万人。
60. 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工资指导信息发布制度,到2025年,全社会劳动报酬占GDP比重达51%以上。深化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建设,推动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持续扩面,完善“宁波无欠薪”治理长效机制。
61. 探索低收入农户、困难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灵活用工新机制,公益性岗位保持在6200个以上。推广“工疗车间”经验,落实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带动机制,推动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60%以上。到2025年,低收入农户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
——健全要素参与分配制度
62. 提升宁波知识产权综合体功能,推广科技成果转化共同体,完善技术类无形资产挂牌交易、公开拍卖与成交信息公示制度,健全科技成果市场化定价机制,探索通过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知识产权证券化、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推动科技成果资本化。到2025年,全市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450亿元。
63. 组建市人才发展集团,探索“技术高管”“产业教授”制度,开展人才职称自主评价改革试点,建立“人才码”服务机制。扩大科研机构、高校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自主权,赋予科研人员职务成果所有权或不低于10年的长期使用权。探索建立科技成果入股、岗位分红权激励等多种分配方法,稳步提升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用于奖励研发团队和科研人员的比例。
64. 建立数据权属公开、共享、交易规则,推动设立数据要素服务交易平台。创新公共数据市场化开发利用机制,开展公共数据运营主体与市场主体合作开发,提升数据资源服务价值。
65. 规范发展财富管理行业,创新私人银行金融产品和家族信托,推动注册在我市的优质私募基金稳健有序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对员工持股达一定比例、分红激励规范有序的企业给予融资、保险、综合用地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到2025年,居民财产性收入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15%。
——完善财政调节机制
66. 建立完善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加强和规范个人所得税征管。积极争取个人所得税征收改革试点,减轻中等收入群体负担。
67. 争取开展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减免政策试点,探索实施更大覆盖范围的高层次人才科学技术贡献奖励机制。
68. 充分发挥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优势,持续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强化财政政策和财政资源统筹,逐步提高市级财政比重,增强财政对推进共同富裕的中长期保障能力。
69.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健全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年度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以上。
(八)重点群体携手发展行动
——推动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倍增
70. 加大技能人才培训力度,累计培训达到100万人次以上。实施“直接认定”“职技人才融会贯通”以及技能等级评价制度。到2025年,技能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总量分别达到220万和78万,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数超过12万,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数达190人年,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重突破37%。
71. 支持各类人才到农村创业创新,对从事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特色富民产业的,给予小额贷款、品牌推广等方面的政策倾斜。到2025年,培育农创客1万名以上。
72. 建立直播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发展的专项支持政策,争取主流直播平台以直播基地等形式在我市布局,引进一批知名主播工作室、直播电商服务商和内容生产商,推动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从业人员通过自身努力进入中等收入群体。
73. 落实和完善减税降费、首贷户融资等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举措。到2025年,全市个体工商户达到80万户,小微企业达到50万家。
——强化困难群体托底保障
74. 建立困难群体精准识别机制,依托省大救助信息系统、低收入农户帮促数字化系统、医保信息系统等,完善数据比对筛查及预警机制,通过线上线下精准核查,确保潜在救助对象“一个不漏”。
75. 规范落实重病、重残对象单人户低保政策,推动低边家庭收入认定范围扩大至低保标准的2倍。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逐步将符合条件的非户籍常住人口纳入教育专项救助。推进低收入农户综合性保险和低收入群体政策性医疗补充保险全覆盖,探索建立困难人员大病医疗家庭支付封顶制。
76. 逐步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到2025年,全市低保标准统一提升到14000元/年以上,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达到3.2万元/年以上。1万人口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有1家规范化的“残疾人之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占全市救助资金3%以上。
——畅通新市民群体融入通道
77. 持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探索进一步放开落户限制,落实全市租赁房屋落户政策。深入实施新型居住证制度,推动县域内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78. 完善积分入学政策,全面取消区县(市)对新市民社会保险缴费地的限制,确保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子女就近就便入学,继续落实随迁子女“两免一补”政策,推进政府购买新市民子弟学校服务,逐步满足随迁子女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
79. 完善适应新型就业形态的参保缴费政策,促进有意愿、有经济能力的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进一步完善新市民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探索符合条件的非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扩大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报销范围,推动全市建筑业及各类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探索建立财政适当补贴等机制,引导灵活就业的新市民缴纳住房公积金。
(九)“甬有善育”行动
——构建生育友好的政策体系
80. 落实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探索降低生育医疗费用、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延长产假和陪产假、实施父母育儿假等配套政策。制定出台婴幼儿照护服务促进条例。
81. 加强生育妇女就业、工资待遇等权利保障,推动将妇女职业维权纳入法律援助重点关注对象,探索开通生育妇女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
82. 建立母婴设施配套机制,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或日人流量超过5000人的公共场所全面设置母婴室。
——扩大婴幼儿托位供给
83. 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大力发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实施普惠性托育机构奖补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举办托育机构。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每千人不少于9个托位、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每千人不少于6个托位的配建标准。
84. 推进幼儿园托幼一体化发展,乡镇(街道)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基本全覆盖,城镇“15分钟托幼圈”基本形成。
——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85. 加大学前教育总量供给,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00所,常住人口5万以上的乡镇(街道)有2所及以上公办园,新建居民住宅区配套的幼儿园优先建成托幼一体的普惠性幼儿园。
86. 提高学前教育水平,二级以上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分别达80%和93%以上,所有区县(市)创成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县(市)。
(十)“甬有优学”行动
——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发展
87. 进一步完善公民同招实施办法,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城镇学校与乡村学校建设新时代教育共同体,加快县域集团化办学,县域内教育共同体占比达到80%,60%以上的区县(市)成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县(市),全市新增小学学位8.7万个、初中学位5.8万个。
88. 深化中考招生制度改革,逐步实现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60%以上分配到区域内初中。新(改、扩)建普通高中5—6所,全市增加学位3.1万个左右。
89. 建立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长效机制,重点加强对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收费等监测监管,明显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健全幼儿园、小学、初中课后校内托管服务体系,到2025年,基本实现“愿托尽托”。
——打造宁波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
90. 建设职业技能培训港,打造中高本一体的滨海职教科技城。推进职业教育与技工教育融通,推行宁波特色的“1+X”证书制度试点项目。支持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等高职院校升格为本科职业大学。深化国家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建设。到2025年,建成1所万人以上技师学院、10所国内一流职业院校。
91. 建立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高职院校(职业本科)与普通本科合作机制,拓宽技能型人才培养通道和普职学生相互转学通道,精准实施中职免学费政策,中职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的比例达到60%。
——实施高等教育“冲一流、强特色”计划
92. 筹建2所新型高水平大学,支持宁波大学“双一流”建设,推动宁波工程学院、浙江万里学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宁波财经学院等建设高水平应用型本科大学,全市独立设置的本科高校达10所以上。
93. 加大名校名院引进力度,到2025年,全市高等教育机构数达25个以上,一级博士学位点突破12个,人文社科博士点实现零的突破,在甬大学生、研究生分别达20万人、2.5万人。建设中国—中东欧国家教育合作示范区,联合培育研究生和学分互认项目达到30项,全市留学生达到8000人以上。
(十一)“甬有健康”行动
——推进“医学高峰”计划
94. 支持宁波大学医学院升格为医学部,增加招生规模及专业,整合提升直属附属医院,提高临床医学教研质量,打造长三角南翼医学科研高地。
95. 积极创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新增2家以上三级甲等医院、4家以上三级乙等医院,每千人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6.6张,基本做到“大病诊治不出市”。
96. 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育工程,引育国内外高端医疗团队20个、高端人才50名,学科及技术带头人100名;引进优秀博士200名、优秀青年人才1000名。
——提高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97. 支持三级甲等医院以“一院多区”模式适度扩容,实现各区县(市)辖区内均有1家以上的三级综合医院,县级公立医院中三级医院床位占比达60%,县域就诊率稳定在90%以上。深化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快提升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和村级卫生服务水平,基层就诊率稳定在65%以上。调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方筹资机制,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达80%。
98. 加大外地高校专场招聘、本地医疗院校合作力度,合理核定卫生技术人员编制,扩大医护人员来源。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达4.4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5人。
99. 加快健康大数据应用,加强健康知识普及和疾病预防,推进重点疾病早筛早诊早治,发展中医事业,加强以老年人群为重点的高血压、糖尿病“两慢病”管理,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控制在8.5%以下,总体癌症五年生存率保持在44%以上。
——提升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
100. 加快推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PCR实验室等项目,打造市级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平台。
101. 加强重大疫情应急指挥机制建设,健全公共卫生监测预警、精密智控、医防融合等体制机制,完善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
——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102. 推进宁波奥体中心、中国·浙江海洋运动中心建设,推广“公园绿地+体育”“廊道+体育”“商场+体育”等模式,因地制宜开发利用旧厂房、仓储用房、屋顶、地下室等闲置空间建设基层体育设施。到2025年,实现区县(市)体育“一场两馆”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3.0平方米。
103. 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争办一批国内外知名体育赛事,培育一批运动休闲乡镇,持续开展“一人一技”体育技能公益培训计划。到2025年,国民体质合格率达95%。
(十二)“甬有颐养”行动
——完善养老服务网络
104. 推广“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模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探索中心城区部分土地出让阶段明确嵌入式养老机构配建标准,推动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达到28人。
105. 推动医康养融合发展,分别新建县、乡康养联合体14个、146个,实现康养联合体覆盖所有区县(市)和60%以上乡镇(街道),率先建成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106. 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探索“智慧养老+居家养老”新模式,打造老年助餐体系,建成5A级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个、家庭养老床位2500张,实现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愿改尽改”。
——加快构建老年友好政策体系
107. 深化长期护理保险改革试点,扩大参保对象,完善评估标准,开展独立筹资,基本建立管理科学、全面覆盖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108. 完善老年人优待制度,落实老年人优待证全省通办通用。建立以社区为主体、专业性社会组织为依托、志愿者参与为补充的老年人关爱体系。
109. 争取老年人口红利开发试点,探索研究弹性退休、老龄雇佣奖励、非全日制雇佣等政策,扩大市县乡三级老年大学办学规模,促进老年人“老有所为”。
(十三)“甬有安居”行动
——健全房地产市场发展长效机制
110. 落实“一城一策”房地产调控要求,建立人口净流入和土地供应联动机制,健全商品房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创新实施“限房价、限地价、竞品质、竞自持租赁房”土地出让方式,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111. 提高住房工程建设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新建住宅全装修管理规定,健全购房者对住宅全装修质量的监督机制,全面保障购房者权益。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112. 发挥公租房“保基本”作用,完善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方式,实现本地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保尽保”。开展新市民住房保障制度改革试点,采取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等形式,解决无房新市民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行业人员阶段性住房困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放住房补贴。
113. 深化租赁市场试点,实行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单列。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以开发园区、产业园区和小微园区为单元加强租赁住房配建,配套用地和配建建筑面积上限分别提至10%和15%。到2025年,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23%。
(十四)“甬有保障”行动
——推动基本社会保障统筹提标
114. 改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多缴费、长缴费的激励机制,确保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在省内保持领先水平。到2025年,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20万人。
115.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力争到2025年,参保总数超过800万人。完善慢性病医保和大病保险政策,健全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长效机制。
116. 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和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省级统筹。
——加大商业保险创新力度
117. 推动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落地,鼓励试点保险公司探索将专属养老保险业务发展与养老、照护服务等相衔接。争取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118. 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支持商业保险公司探索扩大重疾险等保险产品范围。鼓励用人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为职工和成员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十五)“甬有温暖”行动
——完善慈善激励机制
119. 健全回报社会的褒奖机制,加大对慈善典范及榜样的宣传激励力度,引导海内外“宁波帮”人士、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积极投身慈善事业。
120. 修订慈善事业促进条例,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制定税前抵扣操作细则。完善慈善信托关于不动产、股权等财产捐赠的登记备注规制,探索慈善组织信托专户运行模式,增强慈善信托活力。
——提高慈善工作精准度
121. 加强“善园”等慈善品牌和载体建设,发挥慈善行业组织作用,力争枢纽型、行业性慈善组织达到11家。支持兴办社会公益实体,构建“食物银行”网络,推动有条件的村(社区)建设慈善工作站,探索设立乡村振兴慈善专项基金。
122. 依托互联网打造智慧慈善,规范网络募捐活动,提高慈善事业信息化发展水平,增强慈善组织公信力和透明度。
(十六)人居环境净化美化行动
——积极推进碳排放达峰
123. 落实能源消费“双控”制度,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光伏、海上风电、氢能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到2025年,全市天然气利用总量达38亿方/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600万千瓦。
124. 加快工业清洁发展,推进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分级分类创建,加大绿色制造技术改造,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到2025年,建成国家级绿色园区6个,四星级及以上绿色工厂500家,低碳产业增加值占比提高到53%以上。
125. 提高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发展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达90%以上,装配式建筑占新开工建筑比重达35%。
126. 持续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提升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创新智慧物流营运模式。到2025年,宁波舟山港集装箱铁路水路集疏运比例达35%以上,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占比分别达80%以上和100%。
127. 积极建设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城(镇)、低碳社区,率先在电力、石化等行业开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的研发应用和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探索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
——推进全域水环境治理
128. 加快实施江北下沉式再生水厂、杭州湾新区污水处理厂等重点项目,加强配套污水管网建设维护,深化推进雨污分流。到2025年,全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300万吨以上,工业园区、城镇生活小区全面建成“污水零直排区”。
129. 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强基增效双提标”,以县域为单元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规划,全域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5年,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和出水水质达标率均达95%以上。
130. 完善落实河长制,加大重点支流水质监测频次,开展入河排口专项整治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高标准建设河湖生态缓冲带,巩固提升劣Ⅴ类水治理成效,建立断面监测与群众感受相结合的治理达标评价机制。
131. 畅通市域水系网络,打造沿河滨江环湖亲水休闲空间。到2025年,新增美丽河湖50个,新建沿河绿道100公里、滨江绿道90公里、环湖步道90公里。
——打造城乡未来社区
132. 加快实施划船社区、白鹤社区、通山社区、姜山社区等未来社区试点项目,谋划推进新一批试点,推动“三化九场景”落地,打造新型城市功能单元。全面实施老旧街区、完整社区、老旧小区等单元更新改造。到2025年,建成城市未来社区20个,实现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应改尽改”。
133. 积极推进未来乡村建设试点,迭代升级文化、教育、交通、治理等应用场景。到2025年,建成未来乡村100个以上。
(十七)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行动
——守护“红色四明”根脉
134. 持续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对宁波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学习研究,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前专题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周二夜学”等制度,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心走实。
135. 深入开展“百支宣讲团、千名宣讲员下基层”等活动,做大做强微型党课、文艺党课、情景宣讲等品牌,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到2025年,建成县级以上宣讲名师工作室30个、宣讲志愿者队伍200支。
136. 挖掘利用浙东抗日根据地旧址群、张人亚党章学堂等红色资源,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推进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到2025年,争创2个以上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实现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创建新突破。
——塑造新时代文明新风
137. 制定实施《宁波文明典范城市工作标准》,探索创建一批“文明典范村(社区)”“文明典范精品线”,完善高标准常态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机制。到2025年,打造200条精品线路、130个“席地而坐”城市客厅示范区域,三星级及以上农贸市场覆盖率达60%以上。
138. 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全覆盖,建立健全站“点单”、中心(所)“派单”、服务单位“接单”、群众“评单”的文明实践项目清单制,进一步完善志愿服务资源统筹及供需对接机制。到2025年,全市志愿服务活跃度达55%。
139. 完善公民道德荣誉体系,擦亮“爱心宁波·尚德甬城”“最美宁波人”等名片,推广“道德银行”“道德绿卡”等模式,进一步充实礼遇激励项目库,健全道德模范礼遇关爱机制,推动形成“好人有好报”的良好社会氛围。
140. 深化“垃圾分类”“文明就餐”“文明交通”“随手志愿”“重信守诺”“文明乡风”“文明旅游”“文明上网”“守序排队”“文明经营”十大文明好习惯养成行动,建立常态化人文素养评估体系,推动居民人文素养全面提升。到2025年,文明好习惯养成实现率达95%,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100%。
141. 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和技术工人服务体系,厚植勤劳致富、创业创新、共同富裕的文化氛围。到2025年,遴选培育2000名以上“宁波工匠”。
——推进“百镇千村”文化惠民
142. 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和利用,高水平推进天一阁博物馆新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河海博物馆等文化地标项目建设,重点打造河姆渡文化遗址群、海上丝绸之路始发港、上林湖越窑遗址等文化“金名片”。
143.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民间博物馆、文化礼堂、农家书屋等基层文化设施建设运营,持续开展“十万文艺甬军”下基层活动,搭建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应用场景。到2025年,实现“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全覆盖。
144. 深化实施艺术振兴乡村计划,全面推进全民阅读和“一人一艺”艺术普及工程,加大基层公共文化队伍培训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到2025年,居民综合阅读率达95%,全民艺术普及综合参与率达83%。
145. 推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大力发展演艺经济、月光经济,探索发放文旅一卡通、文旅消费券,迭代升级老外滩、鼓楼、文创港等文化集聚区,提升雪窦山佛教名山影响力,培育打造一批文旅消费新地标。
(十八)社会治理强基赋能行动
——深入推进“村村善治”
146. 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四治融合”基层治理体系,推进“县乡一体、条抓块统”县域整体智治改革,深化全域党建联盟建设,做实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制,完善“一肩挑”后村(社区)治理机制。到2025年,省级“善治村(社区)”达60%以上,市级“善治村(社区)”实现全覆盖。
147. 健全村(社区)议事协商机制,深化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等多元参与模式。落实社区“365服务工作法”“书记一点通”等便民服务机制,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型社会组织,推广“时间银行”志愿服务模式。
148. 规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建立完善帮办代办制度,加快推动自助办、远程办向村(社区)延伸覆盖。到2025年,全面建成“15分钟村社办事圈”。
149. 推进“法律服务进村为民”工程,打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2.0版。建设村级“三资”管理数字化应用系统,深化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落实村级事务公开“阳光工程”。到2025年,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占比达90%以上。
150. 设立乡风文明榜,推广“乡村德治二十条”“道德庭”“婚丧礼俗整治”经验,让“办酒不铺张、垃圾不落地、河道不洗衣、车辆不乱停、庭院不乱堆、公共场所不吸烟”乡村新风尚蔚然成风。到2025年,全市文明家庭占比达55%以上。
——打造多元化“信用+”应用场景
151. 迭代升级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补充归集纳税、社保、公积金、水、电、气等特定信用信息,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率控制在万分之零点五以内,数据归集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显著提升。到2025年,社会诚信度达96%以上。
152. 加强“天一分”应用推广,拓展信易医、信易租、信易行等便民服务应用场景。推进企业入驻“信易贷”平台,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信易贷”产品和服务,提高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比。到2025年,“信易+”社会应用场景达30个以上,全市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规模达1500亿以上。
153. 完善重点职业人群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推进互联网信息服务、社会保险、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完善信用风险监管“黑名单”机制,健全失信约束机制。到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关联度提高到90%以上。
——推动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54. 健全诉源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推进源头“联动防讼”、诉前“联治减讼”、诉中“联调化讼”、诉后“联合息讼”全过程诉源治理。到2025年,实现全市法院新收诉讼案件零增长。
155. 推进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建设,探索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整体入驻。推广“大徐经验”,深化“老潘警调中心”等“互联网+警调衔接”调解新模式,建立轻刑案件一揽子调处机制。健全“党建+信访”工作体系,落实“主官领办”初信初访办理机制,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到2025年,实现绝大多数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在县域内就地化解。
156. 健全律师、法学和法律工作者常态化参与矛盾化解机制,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提升“移动微法院”功能,提高法律援助案件代理质量,加大相对欠缺地区律师培养力度。到2025年,全市律师万人比达5.8。
——提升社会风险智慧防控水平
157. 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托雪亮工程、全息感知网络系统,打造数据信息一体标注、基础要素一网智控、城市态势一图展示的精密智控平台,健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机制。到2025年,万人刑事发案数下降到42件以下。
158. 在消防、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渔业船舶等10个重点行业(领域),健全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发现闭环处置、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达100%,新建危化品生产企业入园率达100%。
159. 以三江流域洪水、城区内涝、海上防台、山洪、地质灾害等领域为重点,建设一体化、数字化应急防控网络。完善巨灾保险运行机制,促进提标扩面。到2025年,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率达90%以上、可视化率达100%,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时间小于10小时。
160. 全面提升燃气、道路地面、建筑工地、桥梁隧道、电梯等安全监测监管的预见性和精准度,加快城市运行各类风险隐患全面起底、上图入库,健全城市安全运行机制。
四、推进机制
(一)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委领导机制。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担当、政治自觉和政治行动,确保党的领导贯穿于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的全过程、全领域和各环节。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开展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两新”党建整体跃升工程、党员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进现代化建设、打造共同富裕先行市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推进现代化建设和共同富裕的政治能力。坚持依事识人,大力发现使用讲政治敢担当善作为的优秀干部,进一步完善落实容错纠错机制,用好“六争攻坚、争先进位”先锋榜等有效载体,以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引领干部干事创业。
(二)健全从严从紧、风清气正的清廉建设机制。深入实施政治监督“三单”工作机制,健全“四责协同”机制,深化“三交底”廉政谈话制度,用好问责利器,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推进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企业、清廉交通等清廉单元建设,把清廉文化建设贯穿清廉宁波建设各领域,为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开展“减存遏增、提质增效”行动,探索建立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构建权责透明、权责统一的体制机制。强化正风肃纪反腐,做好“一案五必须”后半篇文章,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深化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试点,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保障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有效落实,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健全整体智治、便捷高效的数字化驱动机制。以数字化驱动制度重塑,在共同富裕场景下重塑政府、社会、企业和个人的关系,率先形成与数字变革时代相适应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治理方式。建设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推动数据开放共享,建立健全数据治理机制。推进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综合应用建设,构建全局一屏掌控、政令一键智达、执行一贯到底、服务一网通办、监督一览无余的数字化协同工作场景,建设整体智治、高效协同的现代化党政机关。推进数字政府综合应用建设,加快建设优质便捷的普惠服务体系、公平公正的执法监管体系、整体高效的运行管理体系和全域智慧的协同治理体系。推进数字经济综合应用建设,推动全要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全面连接,推动资源要素有效配置和产业发展高效协同。推进数字社会综合应用建设,实现社会空间数字化、社会服务共享化、社会政策精准化。推进数字法治综合应用建设,全面提升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健全争先创优、闭环管理的抓落实工作机制。市委成立社会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委、市政府建立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领导小组,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健全“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清单化”的抓落实机制,完善马上就办、提醒催办、跟踪督办等检查督促机制,创新开展“全景式”督查、“体验式”暗访、“互动式”监督等举措,确保各地各部门始终聚焦目标任务精准落实。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设立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细化量化工作目标,完善闭环管理机制,加强监测分析和动态调整,率先探索共同富裕实现度测度标准和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满意度评价指数。推动督查考核一体化,将推动共同富裕有关目标要求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倒逼形成争先创优进位的良好氛围。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和相关部门主动争取、承担国家和省级、市级改革试点任务,力争形成更多的突破性制度成果、创新性实践成果。
(五)健全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全民建设机制。坚持群众主体地位,旗帜鲜明地鼓励勤劳致富、率先致富、先富带后富,充分激发全市人民促进共同富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形成共同富裕“人人共建、人人有责、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支持和保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发挥各级政协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作用,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积极作用,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各类群团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作用,发挥海内外“宁波帮”和帮宁波人士的特殊作用,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画好共同富裕先行市建设的“最大同心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