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等文件要求,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基本实现电子证照互通互认,推动企业群众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人员审核业务过程中所需信息免填写、纸质材料免提交等政务服务应用场景,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减证便民。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将电子证照工作与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有机结合,取消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从源头上缩减证照规模,最大程度支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二)应用导向。统筹开展电子证照建设与应用工作,注重每一类电子证照的完整归集和实时更新,建好一类、应用一类,以应用促完善,及时发挥电子证照对于减材料、减跑动次数的作用,最大程度便企利民。

  (三)突出重点。围绕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最密切的领域以及反映最强烈的堵点问题,优先梳理一批高频证照,先易后难、以点带面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形成高效有序的工作局面。

  (四)安全可靠。全面落实国家有关安全要求,积极运用国产化安全可靠技术产品,强化电子证照全生命周期安全管控,确保电子证照真实性和有效性,保障信息安全、应用安全,保护企业和个人隐私。

  二、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明确要求“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按照《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令第716号)第十条中“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发〔2022〕3号)要求集中解决“电子证照标准规范不健全、互通互认机制不完善、共享服务体系不完备、应用场景不丰富等突出问题”,各级各部门要以便捷、高效、利企、便民为导向,以贵州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基础,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台执照(地面无线电业务)、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书、就业创业证、辐射安全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贵州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备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肥料登记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医疗机构制剂再注册批件、医疗机构制剂补充申请批件、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批件、贵州医疗机构传统中药制剂备案件、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委托配制备案件、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出口销售证明、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变更文件、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救护培训师资证书、红十字救护员证(国际认证)、红十字救护员证、红十字救护员(初级)、心肺复苏(CPR+AED)培训证书”等50类电子证照(含证照、证明和批文)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互通互认互用,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切实增强企业群众和审核工作人员获得感。

  (一)实现电子证照信息关联。以身份证、营业执照等为身份信任源点,全面关联企业和群众相关各类电子证照的相关信息。上述50类证照按照持证主体类型划分,对应与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信息关联,推动电子证照一体化、便利化应用。

  (二)实现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证照材料“免提交”。对企业和群众办事而言,凡在贵州政务服务网线上线下申报的政务服务事项材料中涉及上述50个证照材料,授权后系统自动生成标准电子证照或电子凭证,满足实时共享获取的需求,实现企业群众在申请对应事项时证照材料“免提交”。

  (三)实现业务表单信息“减填写”。对企业和群众办事而言,依托贵州政务服务网电子证照、电子证照基础库数据共享等数据资源服务,减少企业群众线上线下填写表单信息项,提升政务办事效率。

  (四)实现公共政务服务“移动端亮证”。对企业和群众办事而言,持证人可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移动端(多彩宝APP、贵人服务APP、贵人服务微信小程序)领取上述50种电子证照,并在办理相关公共服务时可直接亮证应用,提升电子证照应用便捷度和安全性。

  (五)实现电子证照到期提醒。对企业和群众办事而言,贵州政务服务网为实名用户提供电子证照到期主动提醒服务,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个人企业空间、贵州政务服务网移动端、手机短信等途径主动推送。

  三、重点任务

  (一)电子证照数据全量汇聚。按照“应归尽归”原则,各证照所属管理部门依托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将全量证照数据(包括证照高清模板、历史证照数据和新增证照数据)汇聚至贵州省电子证照基础库,并负责证照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实时性。国家已制定电子证照工程标准的,应按照国家要求对全量数据进行标准化改造,国家无标准的,各证照所属管理部门应明确证照制发标准并完成全量数据标准化,确保证照数据的完整有效,以满足政务服务应用要求。(责任单位:省直有关单位、各级各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电子证照数据实时可用。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原则,保障证照数据实时更新、证照服务稳定可用。证照管理部门单独封装数据接口提供证照检索、证照下载、信息获取、信息验证、签章验证等证照服务应用的,要保障数据接口的安全稳定运行;通过贵州省政务服务网电子证照系统数据提供应用的,证照管理部门负责实时更新证照数据,并对质量不合格的数据进行整改,确保证照数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同时为发挥数据价值,推动证照的互通互认和扩大应用,省大数据局牵头建设电子证照基础库汇聚各类电子证照数据,通过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向各级各部门提供统一证照服务。(责任单位:省直有关单位、各级各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应用场景梳理及配置。各级各部门根据推广应用的50类电子证照清单,梳理各部门在贵州政务服务网发布的事项,按“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的原则进行梳理,并按照《贵州政务服务网电子证照共享配置及应用操作手册》在贵州政务服务网事项管理系统中进行配置。(责任单位:各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7月31日前)

  (四)政务服务事项电子材料“在线核验”。凡纳入贵州政务服务网统一管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材料中涉及上述50类电子证照的,审批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充分利用数据共享进行办事材料在线核验,不得要求办事企业群众提供证照原材料,需将原材料收回的情况除外。同时针对法律法规要求出示原件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推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保障电子证照合法合规应用。各级各部门使用贵州政务服务网的,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综合受理系统实现电子证照“在线核验”;使用部门自建系统的,按照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申请流程经各证照所属管理部门同意后,申请获取电子证照接口实现电子证照“在线核验”。(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政务服务中心、各级各部门;完成时限:2022年8月31日前)

  (五)电子证照使用需求及推广应用情况反馈。省大数据局、省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建立电子证照数据异议处理机制,各证照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电子证照数据异议处理工作,及时协调、跟进、反馈本部门响应电子证照数据质量、制发、查询核验等问题。省大数据局、省政务服务中心定期统计贵州政务服务网及自建系统电子证照配置情况及接口申请应用情况,并向各级各部门通报,联动推进电子证照推广应用。针对上述50类电子证照应用,各级各部门可向省大数据局、省政务服务中心提出个性化证照应用需求申请,省大数据局、省政务服务中心结合数据情况组织需求研判,可满足应用需求的,组织技术支撑公司提供服务接口。(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政务服务中心、各级各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调度。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统筹调度和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推进所述电子证照的推广应用工作。各类证照所属管理部门负责做好线上线下证照使用的业务指导,支撑上述50类电子证照在贵州政务服务网及部门自建系统的推广运用。

  (二)强化沟通协调。建立电子证照异议处理机制,提升数据质量,建立电子证照管理部门、业务部门、持证人的纠错核准机制。当有企业和群众反馈证照数据异常时,证照管理部门应及时核准处理,确保电子证照数据的准确性。

  (三)强化宣传培训。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上述50类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宣传工作,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网上进行身份认证及办理业务,提高上电子证照使用效率。要分级开展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培训工作,提高一线审批人员业务能力,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企业群众少跑腿”,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信息安全保障。省政务服务中心和证照应用部门应完善数据共享应用安全责任机制。云上贵州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要强化电子证照存储、共享、应用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建立运维人员数据安全承诺保障机制,确保电子证照应用安全。

  附件:

1.50类电子证照清单.docx

2.贵州政务服务网电子证照共享配置及应用操作手册.docx

3.贵州政务服务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和电子凭证样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