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揭阳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2日

揭阳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

  2022年是我市实施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迈进新阶段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重点要围绕《揭阳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聚焦市委七届二次全会提出的打造“三个最”政务服务模式要求,结合《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部署,统筹谋划、全面推进,推动我市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宜居宜游的活力古城、滨海新城和沿海经济带上的产业强市提供信息化支撑。

  一、聚焦基础设施,夯实数字政府支撑能力

  (一)用好省的统筹资源和扶持政策。紧紧抓住省政府推动全省数字政府基础能力均衡化发展契机,密切配合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落实均衡化发展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充分用好省的扶持政策,全面推进各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补齐我市数字政府建设短板,努力缩小与省内发达地区的数字鸿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责任单位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加强政务云运行管理。按省数字政府政务云相关建设管理要求,持续推动全市非涉密非敏感政务信息系统部署上云。开展政务云揭阳节点运行常态化监测,结合资源使用情况及时启动扩容工作,为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提供充足的运算资源支持。(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三)加强政务外网建设管理。规范机关单位政务网络使用管理,行政机关非涉密系统全部依托政务外网运行,原则上不再建设业务专网。探索规划建设电子政务外网5G无线接入,利用5G网络技术快速构建覆盖市、县、镇、村四级政府的广域5G电子政务一张网,实现授权人员安全、高速、可随时随地访问政务外网。推动一体化安全网关安装工作,提高政务外网安全性。(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有关单位负责)

  (四)加强大数据中心运营管理。完善政务大数据中心基础平台功能,印发《揭阳市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 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工作方案》,推动各地各单位政务数据共享汇聚,开展数据治理,建设市域人口、法人、信用、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基础信息库,提升政务数据管理和应用效果,增强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五)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研究、制订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总体规划,构建统一的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总体架构,提升我市网络安全指数等级。推动省市一体化安全运营平台常态化运行,定期开展政务云平台安全监控、安全运营态势分析服务和应用系统漏洞扫描,确保政务云揭阳节点稳定运行。参照省“粤盾”模式,组织开展2022年揭阳市数字政府网络(政务云)安全攻防演练,排查重要信息系统安全风险,及时补齐我市网络安全短板。做好省“粤盾”网络安全攻防演练参演工作,提高成绩,提升在全省的评比排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二、聚焦疫情防控,做好常态化信息支撑

  (六)强化“粤康码”运行保障。加强“粤康码”推广应用,引导群众亮码出行,加强“粤康码”运行情况监测,协调、解决“粤康码”运行故障,保障系统稳定运行,提升群众使用体验。做好“粤康码”赋码错误问题处理,提高数据精确度。(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

  (七)加强疫情防控平台应用管理。推广和保障新冠病毒大规模核酸检测信息系统、疫苗流通与接种管理信息系统在疫情防控中的应用,满足大规模检测、接种和监管要求。加强“一码通”“广东省流行病专业调查管理系统”“核酸检测系统”“疫苗流通和接种管理系统”等疫情防控平台应用管理,做好防疫数据动态采集、深度加工处理和实时共享,形成业务数据闭环使用,有效支撑疫情防控工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三、聚焦经济运行,助推市场主体释放活力

  (八)推进智慧市场监管。依托省市场监管综合应用支撑平台、智慧决策中心、市场监管大数据专区,初步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智慧监管体系。依托省“智慧药监”一体化平台,实现药品许可管理、监督检查、监测和风险管控、追溯管理等业务应用。推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促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与“双随机、一公开”的有效衔接。推进“互联网+冷库”视频建设工作,通过融合视频监控及互联网技术,实现对冷库视频图像融合汇聚和远程监管,将冷库视频图像通过互联网接入市级互联网智慧监管平台。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双随机”等智慧监管模式,对新产业新业态试行包容审慎监管。(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九)助推省战略性产业集群数据图谱的构建。利用省搭建的战略性产业集群数据图谱平台,加强全市战略性产业集群数据归整和重点细分领域研究分析。牵头市自然资源、统计、海关、税务、电力等跨部门公开数据的收集和上报,全面掌握我市“8+3”战略性产业集群产业链供应链的“长板”和“短板”,提高全市各产业集群现代化治理能力。依托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综合平台,深入实施战略性产业集群“链长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统计局、揭阳海关、市税务局、揭阳供电局负责)

  (十)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各项功能在我市应用上线,利用好多种交流渠道,加强与企业沟通,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引导企业掌握、用好相关政策措施。(市商务局负责)

  (十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揭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和“信用揭阳”网站应用管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双公示”数据增量提质,优化信用数据质量,推动信用信息共享,推进“信易贷”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落实国家、省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制定市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清单。推进28个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信用监管,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市发展改革局负责)

  (十二)提升科技创新数字化服务能力。完善揭阳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应用场景,实现科技创新业务“一站式”在线办理;继续拓宽科技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办理业务范围,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加强业务深度应用。(市科技局负责)

  (十三)创新金融智慧监管方式。充分利用全省地方金融组织非现场监管系统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推进行业监管方式创新。依托全省金融风险检测平台加强监测防控,动态监测和预警非法集资经营活动。(市金融工作局负责)

  (十四)推进揭阳市农业产业链发展。依托“链长制”数字创新平台,全力打造首批10条市级产业链和10条县级产业链,汇聚全市政府、产业、农企、农户等上下游农业产业链数据,实现数据融通共享,为各级用户有效赋能,助决策、促协同、提效率,全面支撑产业发展。(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十五)助力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应用揭阳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推动市属企业监管数据采集上报,开展数据动态挖掘分析、绩效考核、风险预警,为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提供基础数据。(市国资委负责)

  (十六)配合做好 “粤供销”平台建设。积极参与“粤供销”平台建设应用,综合运用农产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数据,深入开展电商助农服务,实现小农户需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精准对接。围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农业产业链“链长制”建设,培育一批数字供销企业,融合实施农业物联网、智慧冷链物流、农产品直供配送平台、农村合作金融等项目。(市供销社负责)

  四、聚集民生领域,提升数字化民生服务水平

  (十七)完善“急难愁盼我来办”平台服务。加快建设“急难愁盼我来办”网上群众工作平台第二期项目,进一步完善平台服务功能,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市委网信办、市信访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

  (十八)助推基本公共教育均等化。加快覆盖城乡各类各级学校的教育信息化建设,完善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缩小城乡教育数字化差距。推动智慧教育建设,加快全市中考招生改革,解决考生及家长中考报名注册“急”、选校“难”、排队“愁”、“盼”放榜的问题。加快推动相关中、小学校依托“粤省事”“中小学入学报名”功能开展摇号生源招生服务。(市教育局负责)

  (十九)强化卫生健康信息化支撑。加强智慧医院建设,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深化远程医疗服务应用,推广多学科整合型疑难病综合诊疗服务平台,丰富业务场景,提升平台服务能力。(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二十)深化“互联网+医保”服务。结合我市需求,积极协调省医疗保障局升级完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为各项医保政策平稳落地提供信息化保障。加强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推广、线上移动支付和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等工作,扩大就医费用实时结算范围。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实现生育医疗费用实时结算。(市医疗保障局负责)

  (二十一)构建“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体系。依托退役军人综合管理平台,完善全市退役军人数据库。推广使用广东省综合服务平台,持续完善应急救助、就业创业、移交安置、双拥等业务应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二十二)强化民政信息化服务能力。积极参与构建民政业务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开发养老、慈善、儿童福利、殡葬、城乡社区、救助、婚姻登记等民政业务系统,为民政业务办理提供信息化支撑。做好残疾人证全流程网上办理,推动残疾人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做好用人单位办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申报“跨省通办”。(市民政局、市残联负责)

  (二十三)提升人社信息化服务能力。推进社保卡和居民服务“一卡通”试点工作。搭建我市大学生人才大数据智能服务平台,提高我市吸引优秀人才竞争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五、聚焦社会治理,推动重点领域智慧化管理

  (二十四)推进市域治理“一网统管”。按省“一网统管”工作要求,初步完成基础支撑能力、数据支撑能力的建设和省“一网统管”基础平台揭阳市分节点(“粤治慧”平台)的部署,实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结合实际,探索、梳理、建设部分专题应用,逐步提升我市城市治理能力。(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

  (二十五)加快智慧警务建设。构建网上网下一体化合成作战体系,提升社会稳定风险预防预测预警能力。加快推进智感安防、雪亮工程、平安揭阳等一系列警务信息化系统建设和升级,全面提升社会管理能力。在全市实有人口服务管理中推行“粤省事码(粤居码)”,开展全市户籍信息电子化、户政业务标准化建设应用。(市公安局负责)

  (二十六)强化智慧应急能力。深化“一网统管”风险防控与监测预警专题建设应用,打造揭阳市危险化学品、森林火灾、地质地震灾害、汛旱风四个专题的基础数据汇聚和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加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强化市灾害现场救援能力。(市应急管理局负责)

  (二十七)深化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推动市、县(市、区)、镇(街)三级行政执法主体全面应用“两平台”执法,打造行政执法大数据分析应用,加强执法部门领域监督、政府层级监督,为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提供科学支撑。(市司法局负责)

  (二十八)深化交通运输数字化治理。加强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港口码头视频综合指挥调度平台、源头治超监管综合管理平台等平台应用管理,加快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在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提升交通运输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六、聚集生态环境,提高环境保护科学化水平

  (二十九)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揭阳市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库,开展生态环境数据分析和利用,提高大气、水环境数据的采集效率和准确性,推动生态环境数据统一汇聚和集中管理。建设揭阳市机动车遥感监测(二期),提高机动车遥感检测覆盖率,逐步实现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精准管理,助力我市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市生态环境局负责)

  (三十)强化自然资源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自然资源数据信息共享水平,完善自然资源卫星应用技术中心揭阳市级节点建设,积极推广应用自然资源卫星数据。加强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监测监管能力。加强不动产登记平台升级改造,完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信息建设。(市自然资源局负责)

  (三十一)推进智慧水利建设。围绕水利业务需求,继续推进“智慧水利”项目实施,完善平台各业务板块建设,优化“智慧水利”一期业务应用,探索构建榕江流域防洪“四预”(预报、预警、预演、预案)系统,建设前端感知设备、数字孪生试点,提升江河水系、水利工程感知监测能力。推进子模块“互联网+河长制”优化建设、应用,提高河长巡河履职预报能力。(市水利局负责)

  (三十二)提升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优化升级能源管理中心平台,逐步完善能源管理中心平台在线监测、节能考核等功能模块,积极构建能效指数、能效评价、节能形势分析等数据分析模型,实现能耗双控精准监测预警。(市发展改革局负责)

  七、聚焦城乡建设管理,提升城乡管理信息化能力

  (三十三)提升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数字化水平。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房地产市场监测系统平台应用,配合推动“粤安居”平台建设应用,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率和房地产市场监管能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三十四)加快“数字城管”建设。完善数字城管平台功能,加强路灯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建设管理,探索建设市政道路、桥梁及相应范围内井盖、路灯等相关市政设施智能感知设备,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和水平,努力实现“让城市运转更聪明、更智慧”的目标。(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三十五)助推美丽乡村建设。依托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数据管理平台,实现对全市美丽乡村建设全方位、全流程的统筹管理和监督,准确把握全市美丽乡村建设情况,为谋划、部署、推动工作提供依据。(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八、聚集公共服务,助力打造“三个最”政务服务

  (三十六)优化办事机制。充分依托政务大数据中心、电子证照库,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等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成果,全面优化事项办理流程,压缩事项办理时限,推动政务服务“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减少群众、企业跑动次数、等候时间,实现多点可办、少跑快办,切实提高群众、企业办事获得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三十七)完善指尖服务。拓展“粤省事”服务,建设“一件事”统一入口,整合“出生医学登记”“新生儿入户”“新生儿医保参保”等分散事项,为新生儿父母提供“出生一件事”服务;整合“基本养老申领”“医保缴纳年限核定”“住房公积金提取和销户”等事项,为退休职工提供“退休一件事”服务。完善“粤商通”功能,研究、建设“商机服务平台”,推广对接省“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努力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便利条件。(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有关单位负责)

  (三十八)延伸基层服务。推动普宁市、惠来县各镇(街)及行政村完成“粤智助”政府服务一体机部署,实现“粤智助”政府服务一体机全市全覆盖,推动高频服务事项进驻,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百米”。解决基层群众办事难问题。推动住房公积金业务进驻县级政务服务中心,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增强基层群众获得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

  (三十九)健全咨询投诉服务体系。完善揭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业务的服务管理体系,建立健全12345热线与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和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事业服务热线联动处置工作机制。推动智能客服、智能质检等智能化应用,强化数据分析研判,有效发现社会民生、营商环境中的“弱信号”和“强触点”。(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

  (四十)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机制。加快推进全市办事系统上线对接,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衔接。开展评价数据综合分析,总结政务服务存在的问题,促进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

  (四十一)探索推行“智能审批”。充分依托政务大数据中心、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库等“数字政府”建设成果,对条件符合、系统能够自动获取相关校验证照和数据的业务,积极探索由“粤省事”、“粤商通”、自助设备等平台和终端受理后直接进行智能审批、实时办结。(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

  九、聚集行政效能,推行信息化内部管理

  (四十二)推动政府运行“一网协同”。以公文流转为抓手,建设统一、集成、安全、灵活、方便的集约化协同办公系统(OA系统),推动我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企事业单位以及中央、省驻揭有关单位部署使用。做好“粤政易”平台应用管理,根据公务需要开通账号,强化安全使用责任,提高移动办公效率。(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负责)

  (四十三)建设市“一镇一档”工作调度平台。围绕各镇(街)年度重点任务,开展考核指标表格梳理,建设“一镇一档”工作调度平台。通过推动部门填报考核指标,开展年度重点任务指标数据的统计分析,形成“一镇一档”,实现对各街镇任务完成情况的统一管理。同时,依托粤政易开发应用“领导看数”模板,让政府决策更科学、公共服务更高效,为提升政府决策质量提供大数据支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

  (四十四)完善“数字财政”平台建设。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推动“数字财政”在财政业务中的应用,建设财政大数据管理平台和智能财政业务拓展平台,加强财政运行数据统计分析,强化风险防控、监督预警和智能应用。优化完善我市“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充分发挥信息化工作对财政业务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提升我市财政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市财政局负责)

  (四十五)推进审计数字化转型发展。推进“金审三期”试运行,充分利用省审计厅大数据中心资源,加大审计数据资源利用,增强大数据审计能力。加快“数字审计机关”建设,实现审计作业和机关管理协同高效。(市审计局负责)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根据本工作要点,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措施,细化任务目标和进度安排,认真抓好落实。具体实施情况于第二、三、四季度结束前报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系人:数字政府建设统筹科 杨漫忠,电话:853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