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1年,全区各市、县(市、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真抓实干、尽锐出战,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大督查激励力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39号)要求,结合中央、自治区各类督查、检查、考核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2021年坚决打好“七场硬仗”、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扩大内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14个设区市、75个县(市、区)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4项激励支持措施。

  希望受到督查激励的设区市、县(市、区)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再接再厉,勇于创新,争取新的更好成绩。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坚持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各项重点工作,奋力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广西力量!

  附件: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名单及激励措施

  2022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名单及激励措施

  一、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全区研发经费投入增长、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地方

  南宁市、柳州市、贺州市、玉林市。

  2022年自治区对上述地方在安排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时给予倾斜支持,优先支持其行政区域内1家符合条件的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推动“双创”政策落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融通创新、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双创”发展生态、打造“双创”升级版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地方

  南宁市、桂林市、柳州市、梧州市。

  2022年自治区优先推荐上述地方的自治区双创示范基地申报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对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创新平台、重大科技进步等重大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申报条件的,优先推荐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对被评为优秀等级的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在2022年安排自治区相关财政专项资金时给予重点支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三、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

  南宁市、柳州市、梧州市。

  2022年自治区对上述地方优先支持建设自治区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优先支持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优先支持申报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并在申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方面给予倾斜支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

  四、促进工业稳增长、推进工业振兴、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提升制造业比重、创建完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地方以及被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数量或被认定为智能制造先行区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地方

  梧州市、南宁市、北海市、钦州市、玉林市、贺州市。

  2022年自治区对上述地方加大工业稳增长政策支持力度,在“双百双新”、“千企技改”等项目申报,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培育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优先支持申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重点项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组织实施)

  五、推进质量强桂建设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

  设区市: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玉林市、百色市、来宾市。

  县(市、区):防城港市港口区、贵港市港南区。

  2022年自治区对上述地方在质量服务“一站式”平台建设方面给予倾斜支持,优先选择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试点地区,优先推荐申报香港优质“正”印认证;在建设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制修订广西地方计量技术规范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

  六、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特色优势明显、技术创新能力强的地方

  南宁市、桂林市、柳州市、梧州市。

  2022年自治区优先认定上述地方辖区内的高校、企业和园区为自治区双创示范基地,优先推荐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对行政区域内有产业集群被评为国家级产业集群的地方,在安排2022年自治区相关财政专项资金时给予重点支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组织实施)

  七、建设信息基础设施、推进产业数字化、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促进网络与数据安全能力建设试点示范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

  柳州市、南宁市、桂林市、百色市。

  2022年自治区对上述地方在申报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国家工业互联网试点等示范项目、中国软件名城和国家“千兆城市”等工作中给予优先支持,在安排自治区工业互联网、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等相关专项资金时给予优先支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通信管理局组织实施)

  八、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年度投资保持稳定增长、国家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和自治区公路水路建设补助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情况较好的地方

  河池市、南宁市、百色市。

  自治区对上述地方在交通项目建设上给予资金支持,分别给予第一名河池市3000万元、第二名南宁市2000万元、第三名百色市1000万元奖励。对符合相关规划或政策且已具备条件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列入2023年自治区年度建设计划,优先争取国家补助资金和安排自治区补助资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政厅组织实施)

  九、水利建设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

  钦州市、梧州市、桂林市、防城港市。

  2022年从自治区水利部门预算资金中分别给予上述地方320万元、260万元、220万元、200万元奖励,用于补助地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或冲抵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自治区水利厅、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十、推动外贸稳定和创新发展成效明显的地方

  崇左市、南宁市。

  2022年自治区对上述地方在安排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分配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西交易团一般性展位数量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组织实施)

  十一、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政府专项债券以及民间投资、制造业投资等完成情况较好的地方

  玉林市、梧州市、河池市、钦州市、百色市。

  2022年自治区对上述地方在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安排资金给予激励支持,并在广西中央预算内投资既有奖励专项中统筹安排部分投资,用于奖励支持其符合条件的项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十二、优化财政收入结构、直达资金下达使用、落实财政支出责任、国库库款管理、预决算公开等财政工作绩效突出的地方

  设区市:南宁市、贺州市、百色市。

  县(市、区):靖西市、武宣县、苍梧县、北流市、南丹县、东兴市、钟山县、藤县、金秀瑶族自治县、扶绥县、大新县、平果市、平南县、大化瑶族自治县。

  2022年自治区对上述地方给予一次性综合财力补助奖励。其中,每个设区市奖励1000万元、每个县(市)奖励500万元。(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实施)

  十三、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良好金融秩序成效较好的地方

  南宁市、桂林市、梧州市、防城港市、来宾市。

  2022年自治区对上述地方给予以下支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申报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鼓励其符合条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辖区城市商业银行以及保险公司在其行政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其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发行“双创”、绿色公司信用类债券等金融创新产品;支持金融机构积极依托“桂惠通”、“桂信融”等平台及利用“桂惠贷”等优惠政策,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并在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框架下给予重点支持。(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银保监局,广西证监局,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厅组织实施)

  十四、推进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明显的地方

  设区市: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贵港市、玉林市、贺州市、来宾市、崇左市。

  县(市、区):宾阳县、柳城县、桂林市七星区、北海市银海区、浦北县、陆川县、昭平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武宣县、凭祥市。

  2022年自治区将上述地方优先纳入自治区登记注册便利化改革试点范围,优先选择其为自治区企业年度报告制度改革、企业信用监管、智慧监管、重点领域信用监管、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等试点地方。(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

  十五、耕地保护工作突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成效好、闲置土地比例低且用地需求量大的地方

  玉林市、防城港市、柳州市。

  2022年自治区对上述地方分别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1200亩、1000亩、800亩,奖励指标在自治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单独列出,纳入计划执行动态监管。(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实施)

  十六、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积极主动、任务完成质量高、建后管护效果好的地方

  设区市:河池市、柳州市、贵港市、北海市。

  县(市、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河池市宜州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融安县、河池市金城江区、巴马瑶族自治县、忻城县、靖西市。

  2022年自治区对上述地方在自治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中给予激励支持。其中,分别给予河池市500万元、柳州市400万元、贵港市300万元、北海市300万元,分别给予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河池市宜州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300万元,分别给予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融安县、河池市金城江区250万元,分别给予巴马瑶族自治县、忻城县、靖西市200万元。(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组织实施)

  十七、强化组织政策保障、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

  设区市:桂林市。

  县(市、区):忻城县、南丹县、田东县、鹿寨县、浦北县。

  自治区对上述地方在项目、资金上给予倾斜支持。在2023年自治区提前批资金中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时给予倾斜支持。(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实施)

  十八、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综合评价全区排名第1的设区市和排名前6的县(市、区)

  设区市:贺州市。

  县(市、区):百色市右江区、贺州市八步区、兴业县、忻城县、天等县、龙胜各族自治县。

  2022年自治区对上述地方进一步加大后续扶持工作支持力度,在安排以工代赈或乡村振兴资金时给予倾斜支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

  十九、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成效明显、考核评价为优秀的地方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成效明显、考核评价为优秀的地方。

  设区市:南宁市、柳州市、贵港市、玉林市、桂林市。

  县(市、区):南宁市江南区、上林县、柳州市城中区、柳州市柳北区、贵港市覃塘区、陆川县、灵川县、兴安县、田东县、浦北县、象州县、梧州市长洲区、富川瑶族自治县、防城港市港口区、河池市宜州区。

  (二)棚户区改造工作成效明显、考核评价为优秀的地方。

  设区市:柳州市、梧州市、桂林市、玉林市。

  县(市、区):柳州市柳北区、梧州市长洲区、梧州市万秀区、荔浦市、兴安县、玉林市玉州区、北流市、贵港市覃塘区、大新县、南宁市邕宁区、南宁市良庆区、合浦县、象州县、贺州市平桂区、靖西市、河池市金城江区。

  (三)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成效明显、考核评价为优秀的地方。

  南宁市江南区、南宁市高新区。

  2022年自治区对上述地方给予对应专项工作经费奖励,并在分配下达2023年中央补助资金时给予适当倾斜支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十、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势头良好、文化和旅游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文化和旅游消费质量水平高的地方

  北海市、南宁市、桂林市、柳州市。

  2022年自治区对上述地方在评选文化和旅游产业品牌时给予倾斜支持;对其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在评选自治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自治区文化“双创”示范企业及孵化示范基地时,给予加分鼓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实施)

  二十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度创新、模式探索等方面成效显著的地方

  玉林市、桂林市、柳州市。

  2022年自治区对上述地方在组织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安排自治区相关财政专项资金时给予优先支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组织实施)

  二十二、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大气、流域(近海)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或连续3年保持全区前列,土壤污染防治、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

  防城港市、柳州市、贵港市、桂林市、百色市。

  2022年自治区对上述地方各奖励生态环境专项资金200万元。(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十三、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在全区综合评价排名靠前的地方

  全区综合评价排名前4的设区市本级和其所辖1个县(市、区):桂林市及灵川县、柳州市及三江侗族自治县、北海市及合浦县、玉林市及北流市。

  全区综合评价排名第5—10的设区市所辖1个县(市、区):南宁市青秀区、富川瑶族自治县、天峨县、上思县、贵港市港北区、钦州市钦南区。

  2022年自治区对上述地方在安排河长制建设资金时给予倾斜支持,并在自治区水利发展资金中共安排1000万元予以奖励,其中奖励每个设区市100万元、每个县(市、区)60万元。(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十四、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成效明显、完成临时性任务情况好、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成效好的地方

  来宾市、南宁市、玉林市、百色市、贵港市。

  2023年自治区对上述地方在涉林资金分配、中央及自治区涉林项目安排、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自治区林业局、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十五、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创新校企合作办学机制、推进职业教育改革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地方

  北海市、河池市、贵港市。

  2022年自治区对上述地方在下一年度经费安排时,分别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奖励,用于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并在职业教育改革试点、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实施)

  二十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成效明显的地方

  设区市:柳州市、玉林市、南宁市。

  县(市、区):上林县、武宣县、恭城瑶族自治县、象州县、合浦县、博白县、马山县、横州市、鹿寨县、大化瑶族自治县。

  2022年自治区对上述地方在安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治区补助资金时给予倾斜支持,给予每个设区市177万元、每个县(市、区)117万元支持。鉴于恭城瑶族自治县医改举措获评全国2021年度“推进医改,服务百姓健康”十大新举措之一,额外给予恭城瑶族自治县20万元支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十七、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推进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医保规范化管理水平等方面成效明显的地方

  设区市:柳州市、梧州市。

  县(市、区):靖西市、德保县、乐业县、上思县、河池市宜州区、南宁市西乡塘区、贵港市港北区、钟山县、南宁市青秀区、平乐县。

  2022年自治区对上述地方在分配下达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时给予倾斜支持。(自治区医保局、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十八、养老兜底保障、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

  南宁市、柳州市。

  2022年自治区对上述地方在安排自治区相关财政专项资金时给予倾斜支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民政厅组织实施)

  二十九、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就业扩容提质、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等任务完成情况好的地方;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

  (一)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就业扩容提质、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等任务完成情况好的地方。

  设区市: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

  县(市、区):全州县、平南县、桂平市、博白县、北流市、平果市、隆林各族自治县、东兰县、都安瑶族自治县、扶绥县。

  2022年自治区对上述地方在分配就业补助资金时给予倾斜支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组织实施)

  (二)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工作力度大,业务经办、扩面征缴、落实责任分担等成效明显的地方。

  A等级:北海市、防城港市、南宁市。

  B等级:玉林市、桂林市、贺州市、柳州市。

  2022年自治区在分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激励性资金时,对A等级市给予每市60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B等级市给予每市350万元的资金奖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广西税务局组织实施)

  三十、积极推进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巩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成果和殡葬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的地方

  恭城瑶族自治县、浦北县、钟山县。

  2022年自治区对上述地方分别奖励彩票公益金220万元、160万元、120万元。(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组织实施)

  三十一、重视促消费工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促销活动,并能够组织政银企等各方面力量多方位开展四季促销活动且成效显著的地方

  增速贡献奖:玉林市、钦州市、百色市。

  提速增量奖:梧州市、北海市、贵港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

  2022年自治区对上述地方在安排自治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等促消费相关资金时给予倾斜支持。(自治区商务厅组织实施)

  三十二、推进数字广西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和大数据产业发展成效明显,引进具有核心技术且在广西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数字经济龙头企业,数字经济占比高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应用效果明显的地方

  设区市:梧州市、玉林市、来宾市、柳州市。

  县(市、区):贵港市覃塘区。

  2022年自治区对上述地方在安排广西面向东盟的数字化建设补助资金、数据要素融合应用“百千万”工程试点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组织实施)

  三十三、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较好的地方

  柳州市、钦州市、贵港市、贺州市。

  2022年自治区对上述地方在安排自治区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粮食安全专项资金时给予每市300万元奖励,用于粮食安全、投资项目前期或建设推进等工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粮食和储备局组织实施)

  三十四、获得2021年国务院督查激励通报表扬的地方

  设区市: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百色市、崇左市(凭祥市所在设区市)。

  县(市、区):凭祥市、南宁市青秀区。

  在2022年度绩效考评中,自治区对上述各设区市给予绩效加分,加分值按照绩效考评激励创优争先有关细则执行。对南宁市青秀区、凭祥市给予绩效加分,加分值按所在设区市的绩效考评创优争先有关细则执行。(自治区政府督查室,自治区党委编办〔绩效办〕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