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二次全会和全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大会的决策部署,紧扣最高检“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部署要求,现结合浙江检察工作实际,就更好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我省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助力加快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高质效改革先行省、高能级开放之省,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重要指示精神,以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全面对标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二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刻认识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是我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的关键之举、扎实推进“两个先行”的基本路径、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内在要求,牢牢把握三个“一号工程”的战略意义和实践要求,切实增强服务发展大局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2.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坚持和加强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始终,把制度优势转化为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浙江“两个先行”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保障作用,以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推动全省检察机关以更严作风更实干劲,向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聚焦发力。

  ——坚持紧扣中心任务。紧扣我省“坚持创新这个第一动力、改革这个关键一招、开放这个必由之路”的战略重点,全面对标省委省政府三个“一号工程”实施方案和省委政法委《关于全省政法机关服务保障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的意见》的部署要求,准确把牢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的工作方向和重点任务。

  ——坚持依法能动履职。牢牢把握《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职责定位,依法能动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全方位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

  ——坚持全面支撑保障。聚焦检察履职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的使命责任,紧密结合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改革、理论研究、数字检察战略实施、人才培养等关键任务,全面跟进制度、理论数字、人才建设,为检察工作融入发展大局提供坚强支撑。

  二、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助力加快打造高水平创新型省份

  3.助推数字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深入贯彻《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依法惩处侵犯数字经济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活动,加大对损害数字经济重要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重大科研项目和数字工程等领域创新发展的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积极融入平台经济治理体系,维护数字经济发展秩序。依法审慎办理涉科技创新领域和高科技人才案件,准确区分罪与非罪、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探索保护科技创新创业容错机制,依法保护发展新动能。

  4.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深入贯彻《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与市场监管、科技等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和法院开展常态化协作,探索商业秘密保护和科技人员保护新机制,完善行刑双向衔接机制,推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改革,健全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化保护体系。探索构建办理知识产权案件技术调查官辅助办案制度,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指导各地检察机关结合本地知识产权保护突出问题,针对性开展专项保护,打造符合浙江实际的知识产权检察区域特色品牌矩阵。

  5.守护新技术新业态、网络空间等领域安全。常态化推进除险保安工作,密切关注新模式新业态风险,紧盯网络空间领域突出风险隐患,深化新技术、非传统领域政治安全斗争,做实做细风险防范工作,守护政治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持续推进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破坏计算机系统等网络犯罪,积极稳妥办理重大网络侵害类公益诉讼案件,保障数据、信息安全,促进网络综合治理。

  三、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助力加快打造高质效改革先行省

  6.深入优化落实服务企业政策。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加大依法维护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力度,深入落实最高检11项具体检察政策和省检察院《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切实发挥检察服务企业政策引领作用。注重与各有关部门护企政策的集成贯通,形成运用法治力量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7.依法严厉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迫交易、恶意阻工、暴力讨债、敲诈勒索等阻碍企业正常经营违法犯罪行为。协同公安机关、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加大涉企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讼惩治力度,完善民事诉讼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民企内部贪腐案件办理,依法严厉打击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商业贿赂等妨害企业管理秩序犯罪,助推清廉企业建设。

  8.做实市场主体平等司法保护。依法审慎办理涉企刑事案件,准确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正常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专项检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推进少捕慎诉慎押,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深化涉企刑事“挂案”问题专项整治,健全遏制和预防挂案长效机制。加大对涉企案件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强制性措施的监督力度,坚决清理和纠正违法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以及刑事、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不当、非法处置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财物等突出问题。

  9.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加大合规案件办理力度,深化涉企犯罪诉源治理。针对办案发现的行业普遍性问题,探索开展行业合规,放大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社会效应。深入贯彻《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加大简式合规探索力度,依法保障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加强侦查、审判环节启动涉案企业合规工作探索,推进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积极稳妥探索职务犯罪涉案企业合规工作。以重大责任事故罪等危害生产安全犯罪为重点,开展类型化涉案企业合规专题研究。加强对第三方组织运行情况的监督和指导,建立健全第三方专业人才库成员考核及退出机制,探索重点领域合规认定标准化,确保合规案件办理质效。

  10.多方位跟进检察履职护企举措。加强涉企申请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办理,深入开展涉企生效裁判监督、审判执行监督等工作。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行动,加强涉市场主体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融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助力依法行政。推进护航安全发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维护安全稳定发展环境。探索反不正当竞争领域公益诉讼,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涉企控告申诉案件办理,部署开展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专项行动。完善检企沟通协调机制,常态化开展联系企业活动,强化与工商联等部门对接联动,全面把握企业司法需求。

  11.助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深化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配合监察机关建立对行贿人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力度追缴和纠正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优化清朗营商环境。依法行使检察侦查权,以司法诉讼领域严重影响营商环境的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为重点,加大查办力度、净化司法生态,助推“扫黑除恶”、深化“破网打伞”,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司法公正。

  12.健全完善涉企案件办理机制。将涉企案件作为领导带头办案的重点案件类型,探索建立涉企案件院领导领办机制,发挥领导干部带头贯彻落实服务企业检察政策的示范、引领作用。完善入企调查、走访回访机制,深入了解涉案企业相关具体情况,做好涉企案件“一案一研判”。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对涉企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强化上下联动、部门配合,确保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健全涉企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

  四、服务保障“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助力加快打造高能级开放之省

  13.服务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围绕我省坚持高水平“走出去”闯天下与高质量“引进来”强浙江有机统一的部署要求,深化服务保障亚运会亚残运会、“一带一路”、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全力做好亚运会亚残运会维稳安保工作,进一步强化亚运会亚残运会知识产权保护。聚焦“一带一路”、自贸试验区建设,依法打击破坏港口、自贸区市场投资秩序等各类犯罪,加大海上跨境走私犯罪打击力度,推动健全打击走私犯罪联席会议机制,提升反走私打击治理水平。加强对涉及共建“一带一路”的商品、物流运输、新基建等领域纠纷的民事诉讼监督。围绕市场准入、投融资审批、海关监管等重点领域,加大行政诉讼监督力度。探索构建海洋检察一体化工作格局,助力海洋强省、世界一流强港建设。

  14.深化区域检察协作。与上海、江苏、安徽检察机关深化落实“沪苏浙皖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推进司法办案、服务企业、生态环保、信息共享等方面交流协作,更好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深化长江经济带检察协同履职,就长江流域船舶污染、非法捕捞等方面推进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督,配合建立长江流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问题整改,高质量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

  15.携手侨联共同服务保障侨资侨属企业健康发展。深入落实省检察院、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涉侨检察依法保护侨胞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意见》,助力我省发挥涉侨涉外优势,深化对外开放合作。加强与对侨工作部门沟通协作,落实联席会议、工作通报等常态化联络机制,及时掌握侨胞、侨企的司法需求,增强司法服务针对性。依法审慎办理涉侨案件,完善专业化办案机制,切实维护侨胞合法权益,促进侨企健康发展。

  五、加强组织保障,高质效推进工作落地落实

  16.强化组织领导。全省检察机关要统一思想认识,将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作为护航“两个先行”的重点工程和关键任务抓紧抓实。省检察院设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五个专项小组,实现常态化、实体化专班运作,建立健全定期例会、清单管理、督促落实等机制,抓好统筹组织和工作推进。省院各职能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压实工作责任;又要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县两级检察院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研究贯彻举措,抓好执行实施,积极探索创新,抓好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17.提升履职水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结合“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加强走访基层、企业、群众,密切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断深化调查研究、优化工作举措。加强涉数字经济、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企业合规、涉外法治等重点领域的检察业务和理论研究,重视专业化人才培养,积极开展“检察官教检察官”培训活动,深化检校合作智慧借助,不断提升检察履职护航三个“一号工程”的能力水平。

  18.坚持数字赋能。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迭代完善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和“检察+”协同共治平台。对标三个“一号工程”,大力推进相关领域数字检察监督,在数字化改革贯通集成、实战实效上下更大功夫,以数字赋能提升服务保障工作实效。

  19.加强总结宣传。加强对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的经验总结,及时推广好的成效做法,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不断拓展方式路径,提升工作水平。加强宣传报道,积极营造检察机关投身三个“一号工程”的良好氛围,不断激发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活力动力,努力为深入实施“八八战略”、以“两个先行”打造“重要窗口”作出更大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