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长沙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
长沙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奋力实施“强省会”战略,紧紧围绕打好“发展六仗”,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的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长沙贡献力量。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紧扣打好“发展六仗”深化公开。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新媒体等媒介,及时发布打好“发展六仗”有关信息,宣传成绩亮点和好经验、好做法,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凝聚发展合力。关于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重点公开激发释放消费潜力、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培育壮大产业动能、增强区域发展动能、强化发展要素保障等方面政策信息;关于打好科技创新攻坚仗,重点公开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依法依规发布科技成果;关于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重点公开打造“三化”一流营商环境有关改革、开放、服务、法治方面的政策举措;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风险阻击仗,重点公开有关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金融风险、地产风险的政策信息;关于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重点公开各领域专项整治信息,每季度公开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典型案例,畅通各类举报投诉渠道,鼓励通过“12350”“12345”等渠道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关于打好重点民生保障仗,重点公开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和重点监测民生项目有关信息。(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应急局、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均为责任单位,以下不再列出)
(二)紧扣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深化公开。对已经发布的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查漏补缺、更新完善,对标国家部委新增发布的交通运输、旅游、广播电视、统计、新闻出版、水利等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结合本地实际梳理编发该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并跟进编发国家部委陆续发布的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基本建成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深入推进、取得实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直相关单位牵头)
(三)紧扣助企纾困深化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优化营商环境”专栏中开设“助企纾困—长沙在行动”专题,及时、规范、集中公开市级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以及纾困帮扶企业信息。推动涉企收费清单公示常态化、制度化、精准化,深入推进能源、资源等领域价格衔接改革,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市发展改革委、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夯实基础政务信息公开
(四)加强规章、规划、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巩固规章集中公开工作成果,实现规章动态更新,规范发布现行有效规章正式版本,并与全国、全省政府规章库实现数据同源。对“十四五”规划公开进行“回头看”,确保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及时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文件效力。加强对新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属性管理,切实提高文件公开效率。(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规范、集中公开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的情况,重点公开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财政预决算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继续规范推进财政预决算(含“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市、区县(市)人民政府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规范、集中公开本级政府及下辖部门财政预决算(含“三公”经费)信息。持续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定期发布《长沙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公开收费项目、政策依据、收费标准。各执收单位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重大会议信息公开和行政决策公开。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信息要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内容包括会议通稿、议定事项(涉密事项除外)、评论解读及视频回放等。建立完善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并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等及时向社会公布。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决策意见征集,公开相关征求意见稿、对征求意见稿的解读,以及意见征集结果。(市政府办公厅、市司法局、市数据资源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
(八)提升政策解读质效。全面落实稳经济政策措施,细化实化政策举措,多渠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加速释放政策红利。严格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三同步”(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规章、规划、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均要在各级各部门网站开展解读。合理确定解读方式,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视频访谈、图文图表、H5动画等形式,对政策制定背景、依据、目的、主要内容、前后政策变化、政策预期等进行解读,提升政策解读的质量和效果。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要主动发声、解疑释惑,更好稳定社会预期、增强社会信心。(市司法局、市数据资源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加强网上互动渠道建设,不断更新和丰富市政府门户网站“长沙市政策问答平台”常见问题知识库,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更直观、更智能、更便捷的形式予以解答。加大基层政务公开窗口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其咨询服务功能。提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有关生育、教育、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擦亮长沙政务公开品牌
(十)继续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强省会”战略,聚焦社会关切或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重大项目、重要政策信息,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继续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将此活动打造成长沙政务公开品牌,不断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夯实政务公开抓手。(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编制出台《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湖南省地方标准。编制出台《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湖南省地方标准,从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平台建设、公众参与、保密审查等方面系统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优化完善依申请公开在线办理系统。继续优化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平台,探索在“湘易办”“我的长沙”实现依申请公开件的申请、流转和办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办理的信息化水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数据资源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持续提升网上政府“政能量”。强化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功能和内容建设,各区县(市)、市直各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原则上均要有序向“我的长沙”移动端延伸发布。深化集约化成果应用,积极开展政府网站服务场景创新。持续打造有影响力的政务新媒体,搭建整体联动、同频共振的立体政务信息传播体系。(市数据资源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政务公开监督保障
(十四)加强学习培训。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力度,各级各部门年内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不少于1次。采取“点对点”授课、编发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上派跟班学习制度,各基层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有计划地向县级以上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上派干部跟班学习。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管理,发生专职人员变动和工作调整的要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向上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报备。(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严格审查监管。加强政务数据公开安全保密管理,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依法开展数据公开前置审查。加强涉外数据活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定期对涉外数据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在推进网络身份认证管理和公共服务建设的同时,做好涉密人员个人敏感信息保护。(市数据资源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督查督办。加强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定期下发情况通报和整改要求,以评促改,以改提效,不断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争取在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先进评比表彰活动以及全国和全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做好督促整改。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直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