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咸阳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大力提升“秦务员”政务服务能力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9日

  咸阳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大力提升“秦务员”政务服务能力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和《陕西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大力提升“秦务员”政务服务能力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23〕1号),加快推进全市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服务供给规范化、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大力提升“秦务员”政务服务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按照中、省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发展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品牌建设为统领,统筹线上线下,依托“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秦务员”平台),不断强化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平台集成、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以政务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协同化为目标,为促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有效保证。

  (二)工作目标。2023年底前,市、县、镇、村四级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并规范运行,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2024年底前,政务服务全面实现“一网通办”,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和集成化办理事项全市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流程网办;高频事项网办率达到90%以上、高频常用电子证照“秦务员”平台移动端展示查询率达到80%以上。2025年底前,依托“秦务员”平台持续优化全市政务服务流程,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协同化水平大幅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政务服务标准化基础。

  1.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按照全面实施行政许可清单管理要求,加快编制完成市、县两级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编制镇(街道)、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对依法依规设立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统一,编制形成市、县、镇、村四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建立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确保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动态更新、联动管理,做好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投资审批管理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有关清单的衔接,确保事项清单规范一致,加快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不同层级同标准、无差别办理。(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完善事项办事指南。依据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结合企业、群众实际办事需求,在法律法规规章允许范围内,对压减受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办理时限等优化调整,补充完善办理地点、办理时间、网办地址、事例样表等具体服务性信息,形成政务服务办事指南并严格遵照执行。同时,将办事指南通过政务服务网、公众号、自助查询机等多渠道发布,并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放置办事指南服务手册和高频事项办事指南二维码,让办事指南随手可得,办理事项一目了然,解决群众多次跑、多头跑问题。(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制定政务服务地方标准。严格对标中省政务服务有关标准规范,研究制定完善符合我市实际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政务服务实施、便民热线运行、服务评估评价等地方标准,持续推进“秦务员”平台标准化建设,强化标准实施,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运行。

  4.规范政务服务场所设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建立综合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县级及以上名称统一为?XXX?政务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名称统一为?XXX?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名称统一为XXX?便民服务站。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应设在交通便利的地方,在主要路口设置交通指示牌,大厅选址、场地建设和设施配备参照《陕西省政务服务地方标准》(DB61T1121-2018)执行。同时在办事大厅、陕西政务服务网和相关政务服务移动端、宣传衍生物等使用统一陕西政务服务形象标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功能布局。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按照功能设置咨询导办区、综合办事区和自助服务区。咨询导办区主要设置咨询窗口、帮办代办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和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窗口;综合办事区主要设置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和“跨区域通办”窗口,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推进综合窗口服务向“一件事”、主题式服务优化整合;自助服务区集中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自助终端办事服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规范建设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坚持经济实用、因地制宜、符合规范、确保需求的原则,在交通便利、环境整洁、人口相对集中的场地建立便民服务中心(站),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及服务设施设备,综合开展党务、村务、政务服务及便民服务等,设置全科窗口,切实发挥联系服务群众“第一服务窗口”作用,并按照一个场所、一块牌子、一套制度、一本台账、一部电话、一台电脑、一个公示栏、一名以上代办员、一套办事须知、一张便民服务卡等“十个一”标准建设,公开公示代办服务事项、代办流程、便民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全市各政务服务场所要充分利用银行、邮政、融媒体等社会资源设立“秦务员”政务服务驿站,推动政务服务“以部门为中心”向“以事项为中心”转变。全面清理“明进暗不进”,进驻事项不得在政务服务中心以外收件、受理和出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综合授权的政务服务事项要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按照陕西政务服务网统一发布的办事指南提供办事服务,不得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8.规范审管协同联动。市县两级划转到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政务服务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行政审批服务局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审管衔接,建立健全审管信息双向反馈机制,行政审批服务局应将有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信息和结果同步推送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应将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与行政审批服务局同步共享。(市审改办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9.规范中介服务。持续清理政务服务领域无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制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健全“网上中介超市”平台功能,加强中介机构信用监管,将本级中介机构纳入中介超市统一管理,实行信用等级评价、资质动态管理,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推动中介机构公开中介服务指南,明确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等要素。任何单位不得强制企业选择指定的中介机构。实行中介服务星级评价和中介服务机构信用档案记录、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向社会公开中介服务机构的有关业务信息,并将信用记录信息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惩戒和淘汰机制,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等违规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曝光并纳入“黑名单”清退出中介超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0.规范政务服务窗口人员配备。按照“保障为民服务、优化人员配置”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合理确定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数量。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按照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开展等级认定、定岗晋级等工作,2025年底前,县级以上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应全员持证上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合理配置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资源,同步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依托标准化成果和“秦务员”平台,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在PC端、移动端、自助端、窗口端同源发布、同步更新,推进企业群众办事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优化网上办事指南和操作说明,提供在线导办帮办、智能客服,辅助在线办理,实现“一看就能懂、一点就能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2.规范开展评估评价。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站)要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确保评价数据客观、真实。进一步拓展评价渠道,线上线下全面推行动态二维码扫码评价。规范政务服务社会第三方评估,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

  13.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在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站)推广使用全省政务服务平台,通过申办受理端、业务办理端开展事项审批、受理,全面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从“最多跑一次”向“一次不用跑”转变。配合省、市级推动更多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推进高频电子证照在“秦务员”平台移动端亮证应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办”。加快实现企业开办、企业准营、员工录用、涉企不动产登记、企业简易注销和新生儿出生、灵活就业、公民婚育、扶残助困、军人退役、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企业职工退休、公民身后、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交房即交证等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并结合各地实际拓展本地区事项范围,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加强系统对接整合和数据共享,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推动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市审改办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设置“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窗口,完善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业务规程,明确收件地和办理地的权责划分、对接方式、流转程序等内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异地办事服务。按照成熟一批,推进一批的原则,持续拓展西咸一体化“跨区域通办”事项覆盖面,探索推进“全市通办”,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推广政务服务“免证办”。全面开展证照梳理,加快实现纸质证照电子化、电子证照标准化,建立电子证照签发以及跨地区跨层级互通互认、异议处理、反馈纠错规则机制,推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驾驶证、新申领的结(离)婚证、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测认证等电子证照在“秦务员”平台汇聚并扩大应用领域。通过直接取消证照材料或数据共享、在线核验等方式,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推动电子证照证明社会化应用,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推动更多政务服务“就近办”“自助办”。推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统一受理系统在便民服务中心(站)的应用,探索推进公安、税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自助终端向村(社区)、园区、商场、楼宇和银行、邮政、电信网点等场所延伸,打通基层办事服务“最后一公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8.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流程。持续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做好网上登记与全程电子化登记、窗口登记的无缝衔接,为申请人提供渠道多样、业务全面、简便易用的企业登记服务,方便申请人办事。规范歇业申请备案、终止歇业公示和恢复营业操作流程,为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办理歇业登记。探索对多年吊销未注销市场主体实行强制注销、省内企业“注册地址变更,保留原有名称”,实现企业注册地址变迁便利化。进一步精简企业注销社保登记申请材料,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人社局、市税务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全力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重大项目重要投资协调推进工作审批改革专班作用,全面推行重大项目“容缺受理+承诺制”,严格落实“并联审批”和“一网通办”,最大限度压缩项目审批程序,不断提高审批服务效能。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探索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可承诺事项+并联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试点工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0.优化纳税服务。优化升级电子税务局,建立征纳互动平台,探索开展“税企直连”,推广网上办税系统与企业财务软件直连互通,为企业提供纳税申报“零次跑”、申报信息“零录入”、掌握政策“零等待”、税务文书“无纸化”等便利,实现惠企利民政策?“免申即享”。深化税务管家服务,做亮城区“10分钟办税圈”。推行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市税务局牵头,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提升招标投标服务水平。推进数字证书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跨地区、跨平台互认。做好电子监管系统运行,为各行业监管部门提供监管通道,逐步实现线上监管。在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鼓励推动以信用承诺和工程信用担保代替投标保证金。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实现常态化。(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推进惠企政策精准直达。对各级各类减税降费、财政补贴、产业促进等政策全面梳理、编制清单,在市县两级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平台设置惠企政策专区,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实现政策及时发布、精准推送。常态化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快速拨付,企业快速享受,严防资金沉淀。用好用活“陕企通”等各类政策发布平台,对涉企政策分类标签化管理,加强企业与政策匹配对应,实现结构性政策精准匹配,普惠性政策“免申即享”。(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提升政务诚信建设。健全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清单和政务诚信档案,开展政务诚信监测与评价,加大处置政府违约失信力度。持续抓好集中治理拖欠市场主体账款行为,建立快立、快审、快执机制,确保进入司法程序的中小企业账款及时得到支付,统筹司法、行政手段严惩新增拖欠行为。(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司法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提供更多便利服务。加强政务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服务。推进水电气、电信、公证、法律援助和缴税、交费、缴纳罚款等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平台。依法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与各类寄递企业的合作。推行延时错时预约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灵活多样的办事时间选择。(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5.打造政务服务“总客服”。推进12345热线标准化体系建设,促进省、市两级热线一体化运行,优化热线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确保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合理的诉求及时得到回复、处置和办理,使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得更快、分得更准、办得更实,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全面提高热线的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政务服务数字化进程。

  26.持续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数字化改革,升级改造大数据中心、电子政务外网,开展区县分布式政务云建设,推进政府部门非涉密系统迁移上云,形成全覆盖的数字政府基础设施体系。全力打造数智高新、数字经开示范样本。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科技创新数字化平台、商贸服务平台、数字人社等专业化平台建设,确保政策信息第一时间直达市场主体,政府第一时间听到市场主体心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强化平台支撑能力。加快推进两网整合,提升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和省级政务云支撑能力。拓展国家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按需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优化“秦务员”平台架构体系,提升平台整体性能,用户访问响应速度大幅提高。推广应用“秦务员”一体化政务服务和?“秦政通”一体化协同办公平台,不断提升掌上办公效率和政务服务效能。(市大数据管理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8.提升数据共享和安全保障能力。推进政务数据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区共享,逐步融合社会第三方数据。向上推动与省级部门垂直管理业务信息系统的深度对接和数据共享,向下加快实现数据回流基层,横向强化“秦务员”平台与部门自建业务办理系统的融合对接和数据共享,不断提升数据共享需求满足率。严格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和分级分类保护规定,做好建设运营和网络数据安全保障工作。强化政务服务和数据共享利用中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保护,确保网络数据安全。(市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大力提升“秦务员”政务服务能力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人员、场地、信息化等各项保障。要坚持全市上下“一盘棋”,进一步攻坚克难、开拓创新,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集成高效的工作格局。要强化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认领和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及时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要强化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安全保障系统建设,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分级做好平台建设运营和网络数据安全保障工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一致性的安全防护体系。

  (二)注重体系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辖区政务服务工作负主要责任。各级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本地区政务服务及相关平台建设和运维保障工作。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政务服务具体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

  (三)落实资金保障。要加强政务服务工作资金保障,对所辖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以及自助终端安排必要的建设和运行经费,相关经费保障可按当地人口规模测算并纳入财政预算,确保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四)强化监督考核。要强化对本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及时跟踪掌握工作进度,实现闭环动态管理。持续完善以企业群众满意为导向的评价机制,充分发挥媒体监督、社会监督、专家论证、第三方评估、“好差评”等作用,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评价和监督,评价结果和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区、市级各相关部门的目标责任考核。

  (五)强化宣传推广。各县市区、市级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改革创新经验,因地制宜大胆探索,梳理总结工作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激发改革潜力和创造力。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新媒体等及时准确发布信息,通俗易懂解读政策。建立健全评价机制、优秀改革案例发布机制,以企业群众获得感强的优秀案例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