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赣州市推行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赣州市推行政务服务便民利企
“微改革”若干措施
为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对标湾区,从企业群众需求端出发,下足绣花功夫,创新推出一批贴近群众、贴心服务的便民利企“微改革”,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推行新设企业“开办即开户”。鼓励银行金融机构进驻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企业办完营业执照后直接申请开通企业银行账户,实现企业开办和银行开户“一站式”办理。〔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赣州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赣州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前〕
二、推行工程项目“合并审批”。梳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关联事项,将水利工程初步设计与水土保持方案合并审批;权限内输变电项目一般环评与辐射类环评合并审批;投资规模500万元及以上至100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水利项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建设的水利项目,直接审批初步设计;投资规模50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水利项目,只审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前〕
三、推行“远程视频踏勘”。制定“远程视频踏勘”事项清单,建设“远程视频踏勘”平台,组织企业、中介机构、评审专家通过“远程视频踏勘”平台完成项目现场踏勘工作,缩短审批时间,节约审批制度性成本。〔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四、探索“综合受理+全科审批”模式。整合审批流程相对简单的相近业务和关联事项,形成“综合受理+全科审批”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南。按照工作人员“一专多能”目标,强化业务培训,实现市县两级审批科室清单事项“全员受理、全科审批”。〔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等市直(驻市)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五、推行“多税合一”申报。进一步深化“多税合一”申报改革,做好“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方式宣传推广,逐步提高全市“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占比,压减纳税人申报和缴税次数。〔牵头单位: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六、推行“水电气”联办服务。加快政企协同共享平台建设,打通水电气部门自建系统,开发水电气联合报装功能模块,推动用水、用气、用电事项数据信息共享,实现水电气报装线上申报、并联办理。设立“水电气”联办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窗申请、同步报装”服务。〔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市政公用集团、国网赣州供电公司、赣州深燃公司、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七、探索“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简化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登记流程,拓展适用区域,实现一次申请、一本执照、多个地址,便利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促进企业扩大经营规模。积极推动数字证书、电子证照、部分产品跨区域流通检疫申请等企业生产经营高频许可证件、资质资格等在省内跨区域互通、互认、互用。〔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市监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八、实行二手房“带押过户”。制定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加大不动产登记系统、住建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系统与金融机构系统信息共享,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实现二手房“带押过户”,降低交易成本。〔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配合单位:赣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7月底前〕
九、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网通办”。利用政务大数据交换平台及电子证照库获取共享数据,推进全业务类型“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纳税费“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加快实施网上缴纳税费,推行税费、登记费线上一次收缴。〔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配合单位:人民银行赣州中心支行、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十、深化惠企政策集中兑现改革。完善企业用户画像功能,新增审批预警、企业信用查询、政策智能推送、兑付结果公示等模块,加大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兑付比例,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惠企政策兑现服务。2023年底前,市、县两级符合要求的惠企政策全部上线“亲清赣商”平台,通过平台兑现惠企政策的企业覆盖率达80%以上。〔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十一、推行简单事项“免申办”“即申即办”。制定“免申办”“即申即办”事项清单,依托电子证照信息共享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精准抓取证照信息数据,定期向企业群众推送办事提醒,根据当事人意愿,为企业群众提供“免申办”服务。将“即申即办”事项委托窗口直接办理,并纳入市数字政务云服务大厅自助办理。2023年底前,分别推出不少于20项“免申办”事项和“即申即办”事项。〔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等市直(驻市)进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十二、推行高频事项“智能导办”“视频帮代办”。参照医院智能导诊模式,在“赣服通”赣州分厅、“赣州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开发智能导办、视频帮代办功能,通过视频通话、文件传递、文字通信等方式,向办事人全方位演示线上办事流程,实现办事远程精准辅导。〔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住建局等市直(驻市)进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前〕
十三、试行行政审批与中介服务“一体化”计时。将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机构对企业提交的方案、报告、设计等评估检测时间,纳入审批服务时限一体化计时,力争效率提升30%以上。探索中介服务成果网上提交,实现全程追溯、进度提醒。〔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各中介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十四、打造“政银通—便利店”。依托银行营业网点多、覆盖面广的优势,开启“政银”合作,在全市具备条件的银行网点设立“政银通”服务专区,将政务服务一体机入驻银行,打造企业群众身边的“政务服务便利店”,实现营业执照、社保、医保、不动产登记、公积金贷款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15分钟内“就近可办、零跑快办”。〔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府金融办、赣州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赣州中心支行;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市直(驻市)进驻单位,驻市各国有商业银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十五、开通政务公开“云直播”。将各部门单位的政务信息集中整合,按计划组织政务部门开展专场直播,将各类最新政策、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搬至政务公开云直播平台,实现政务服务线上宣讲、直播答疑。〔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融媒体推进中心;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等市直(驻市)进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服务便民利企“微改革”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扎实推进15条“微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各地各部门要在每月底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市行政审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