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通辽加快推进创新发展、迅速融入现代化建设进程的关键五年。为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有效推动通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
(一)现有基础
“十三五”期间,通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科学谋划,主动作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了可喜成绩。
知识产权治理有序推进。强化知识产权政策引导促进功能,出台了《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通辽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通辽市〈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分工方案》《通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扶持办法》《通辽市蒙古族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地方专项政策文件。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机构改革要求,顺利完成了知识产权管理职能从政府科技工作管理部门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转变。提高知识产权综合治理能力,成立了政府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强化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与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在知识产权工作上的协调。
知识产权创造量质齐升。专利申请与授权数量持续增长,形成了一批价值较高的发明专利。商标品牌工作成效显著,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5100件,12件商标获得驰名商标认定,拥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6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4种。“通辽黄玉米”“科尔沁牛”“库伦荞麦”“开鲁红干椒”4个品牌被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审定为区域公用品牌,市场价值近600亿元。“科尔沁牛”生产经营区域成为我市首个入选的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文化创意较为活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量和一般作品著作权登记量均有较大增幅。植物新品种培育和开发进一步强化,新增一批市场价值较大的品种权。
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不断完善,多元保护格局初步形成。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得到强化,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持续深入,执法案件数量增速明显,2020年处理专利纠纷案件数量位列全区第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取得一定成效,一审审结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有所缩短,调撤结案的案件比例增长较快。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深入推进,品种权保护受到高度关注,市场监督管理机构与公安部门密切协作,大力查处了一批假冒种子案件。
知识产权运用成效明显。创新主体日益重视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运用,知识产权正在深度融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知识产权产业化进程加快,文化旅游产业、生物医药产业、绿色农牧产业和现代能源产业的知识产权密集度逐步提高,农牧业发展现代化、工业转型升级、旅游文化业繁荣发展对知识产权的依赖日益显现,知识产权已经成为推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发展的核心力量。知识产权运营工作初见成效,建成内蒙古东部常设技术市场,成功培育自治区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多项专利成功获得质押融资,商标质押呈现良好势头。
知识产权服务顺利开展。创新主体和企业对知识产权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知识产权服务正在成为紧缺资源。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初见成效,公共服务能力有所提升,建成一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集中提供知识产权咨询、分析、管理、代理与维权等服务。知识产权社会服务正式起步,已经设立多家商标代理机构,外地专利代理机构开始入驻我市,知识产权社会服务在创新发展中的作用不断增强。
(二)面临形势
当前,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更加复杂的内外环境。从国际看,国际贸易形势更加严峻,新矛盾新挑战不断出现。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市场规则和营商环境竞争加剧,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各国抢占科技制高点的争夺更加激烈,知识产权成为发达国家打压竞争对手和争夺竞争优势的重要工具。从国内看,经济长期向好趋势没有变化,新发展格局正在加快构建,但近期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突发性问题相互交织。从本地看,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东北振兴战略为蒙东地区加快发展创造重大机遇,但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增长新动能等任务仍然艰巨。市场主体缺乏活力,产业发展不充分,“原字号”产品特征明显,链条短、配套少、集群化程度低,三次产业融合不够、创新驱动力不足、生产力布局不尽合理,与周边城市同质化竞争加剧。
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复杂形势,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知识产权需要有更大作为。党和国家更加重视知识产权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也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最重要内容。国家和自治区密集出台一系列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的重要政策文件,知识产权发展既是重任在肩,又有难得机遇。在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应当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发展新形势、新方向、新任务和新要求,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工作方法创新,加大部门协同力度,着力破解知识产权政策工具没有精准发力,高价值知识产权总量偏少,知识产权运用成效不够理想,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尚不完善,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存在较大差距,知识产权专业人员严重不足等难题,持续巩固传统优势,加快做强局部弱项,不断补足现有短板,努力开创我市知识产权发展新局面。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精神,严格遵循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绿色发展和稳中求进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大力弘扬“蒙古马精神”,紧紧围绕“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全区战略定位,以高价值知识产权引领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提升市场主体知识产权制度运用能力为落脚点,以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为着力点,以最大化实现知识产权价值为目标导向,以增强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为支撑,有力推动我市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二)基本原则
坚持高质量发展。以引领、支撑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使命,着力促进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不断加强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持续推动高效益知识产权运用,切实开展高质量知识产权服务,严格实行高标准知识产权治理,打造区域知识产权发展高地。
坚持特色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与本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的有效对接,明确知识产权发展主要方向和重点领域,在绿色农畜产业、现代能源产业、物流产业、文化旅游产业等方面形成一批知识产权成果。结合地方特点,持续深化改革,构建符合本地实际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
坚持创新发展。紧盯创新驱动发展需求,整合知识产权优质资源,大力保护科技创新、文化创新、艺术创新和商业创新。突破传统观念和惯常思维,加强试点试验和探索求变,创新知识产权体制机制和工作方法,着力破解资源缺乏、人员不足和基础薄弱等难题。
坚持协同发展。打通知识产权发展的各个环节,加强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协同推进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促进各类知识产权融合发展。加强相关政府部门的协同,整合产业资源和社会力量,推动不同区域的合作,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大合力。
(三)主要目标
通过五年时间的努力,我市知识产权发展体制机制较为完善,知识产权发展基础逐步夯实,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服务和管理等工作取得明显进步,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处于全区前列,知识产权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的引领、支撑和保障作用。
知识产权产出质量稳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主要指标增幅明显,位列全区先进行列。有效发明专利总量较“十三五”增加20%,专利质量显著提高,每万人拥有高价值发明专利0.6件,PCT和外国专利申请取得突破。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20000件,部分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海外注册商标有所增加。公用品牌建设取得新成效,新增10个左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品种研发取得新较大成效,新增一批植物新品种。
知识产权运用效果显著向好。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进一步加快,有力助推全市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实现新突破。农业知识产权产业化开启新征程,商标品牌富农和地理标志兴农工作进展顺利,动植物新品种商业化运用水平不断提升,千亿级绿色农畜产品产业集群逐步形成。版权精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旅游产业实现深度融合,造就一批享誉全国的特色文旅品牌。网络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显著提升,产业数字化成效日益显现。知识产权运营初见成效,专利商标质押取得新进展,融资金额超过1.5亿元,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有效促进“蒙字号”产品走向国内市场。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健全。市场主体自治、政府监管、司法审判、行业自律、公众监督、服务业支撑相融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正式形成,保护效能明显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地位逐步确立,行政执法重要作用得到广泛认同。区、市、县三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成功构建,形成1~2个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建成1~2个国家或者区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培育)市场,落成一批特色知识产权保护载体。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步入正轨,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基础稳健扎实。知识产权日常保护和专项执法行动有机结合,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权利人满意度超过80%,种子、非物质文化遗产、区域公用品牌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成效显著。
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建成技术先进、功能完备、服务优质、覆盖全市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知识产权综合咨询服务窗口在各旗县市区普遍设立,新增一批中国(内蒙古)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知识产权社会服务加快发展,新增一批专业化、本土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独立专利代理机构的设立取得突破,知识产权从业人员队伍呈现数量大幅增长、素质快速提升的良好势头。知识产权服务资源整合有力,高校、科研院所、市场主体等逐步实现资源共享。知识产权服务规范有序,服务产品多元发展,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知识产权治理机制持续优化。管理科学、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服务优化的知识产权行政治理体系基本形成,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员编制大幅增加。行业协会和产业组织参与知识产权治理的能力显著增强,市场主体内部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水平逐步提高,新增一批贯标单位和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知识产权协同治理能力得到强化,部门之间协作机制不断健全,与周边地区的合作交流更加顺畅。重点区域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水平快速提升,申报和建设国家或者自治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城市、强县、园区3~5个。
知识产权专业队伍快速壮大。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取得进展,本地高校不断强化知识产权研究生和本科生教育,新增1~2个培养知识产权相关人才的学位授权点或者本科专业。知识产权业务培训常态化、多元化发展,培训知识产权法官、行政执法人员、维权援助人员、专业服务人员、企业管理人员、专利代理师报考人员和科技工作者超过2000人次。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吸引一批高水平知识产权人才来本市创业兴业。知识产权决策咨询工作取得一定进展,新增1家专业化知识产权智库,形成一支专职兼职相结合的咨询专家队伍。
表1 通辽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主要指标
三、增加知识产权有效供给,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优化知识产权创造机制
协调知识产权创造相关政策。加快国家创新激励政策在国有创新主体的落实,引导创新主体优化内部机制,激发研发人员申请专利等知识产权热情。完善科技管理政策,将专利申请情况作为项目重要成果形式,加强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项目的后期资助。制定或者完善地方商贸政策,引导对外经营企业重视境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加大PCT、马德里体系国际注册商标及外国知识产权申请力度。
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引领辅导。加强对创新主体进行知识产权申请相关法律制度教育,减少非正常申请和低层次申请,提高知识产权申请质量。构建知识产权申请辅导员机制,聘请知识产权服务人员或者其他专业人员担任知识产权申请辅导员,分片或者分领域为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申请活动提供针对性指导。加强专利快速审查和优先审查政策的宣传,引导主要创新主体和重点产业市场主体有效运用专利快速审查和优先审查通道,提高高水平创新成果的专利申请效率。
提高知识产权创造协作水平。科学谋划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的研发协作,明确知识产权创造目标,完善创新协作机制,提高产学研合作的知识产权产出效率。加强政府相关部门与外地总公司的沟通,合理划分本地子公司与外地总公司的知识产权归属关系,提高本地子公司享受相关政策待遇的知识产权条件,显著增加本地子公司的知识产权拥有量。推进知识产权专业机构与创新主体之间的协作,创新协作机制和协作方法,合力推动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创造提质增效。
(二)加大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力度
加快完善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体系。加强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激励,将高价值知识产权作为企业享受相关政策待遇的重要指标,对于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活动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构建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辅导机制,加强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知识和技能培训,设立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指导中心。推动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交流与协作,引导企业学习先进地区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经验,举办我市企业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作研讨会,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站开设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交流专区。
重点推进高价值专利培育活动。强化高价值专利培育的政策引领,制定《通辽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指南》,明确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主要方向,规范创新主体高价值专利培育流程。瞄准战略性产业发展需求,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开展前沿技术攻关,强化专利服务与技术创新的全程融合,产出一批“卡脖子”技术发明专利。拓展高价值专利培育渠道,加大存量专利质押融资推进力度,引导创新主体开展海外重要国家同族发明专利布局,引导市场主体维持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发明专利有效期限,鼓励创新主体积极申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和中国专利奖。
重点工程一:高价值专利培育工程
加强高价值专利培育的统筹安排,制定《通辽市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指南》,规范高价值专利培育的流程,创新高价值专利培育的方法,加大高价值专利培育培训辅导,增加高价值专利培育资助和扶持,在“十四五”末高价值专利培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高价值专利拥有量达到175件左右,万人高价值专利拥有量超过0.6件。
明确高价值专利培育的重点范围,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推动玉米生物、铝精加工、现代能源、镍基合金、中医药(蒙医药)和战略新兴产业产出一些高价值专利。着重引导RD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外销龙头企业、蒙医药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主体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在高水平技术研发、海外主要发达国家同族专利申请、专利质押融资、发明专利高维持年限、国家级奖励申报等方面多头发力。
不断拓展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范围。实施高知名度商标培育工程,引导和推动技术先进企业、优势传统产业龙头企业、地方特色企业积极开展商标注册申请和宣传推介,鼓励产品外销龙头企业积极申请国际商标注册和外国商标注册,打造一批国内知名、境外有影响的商标品牌。实施版权精品培育工程,加大文化精品创作扶持力度,深度挖掘传统民族文化资源,推动网络文学创作与地方特色的融合,产出一批集民族传统、地方特色和现代精神于一体的文化精品。实施公用品牌培育升级工程,认真梳理地方特色深厚的农牧产品,加大宣传教育和政策支持,培育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申请注册一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
(三)提升核心产业知识产权产出能力
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以自治区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开鲁)试点县、生物医药开发区和重点产业园区为依托,以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以及重点创新平台为主体,加大规划引领和政策扶持力度,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产出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利技术。推动传统医药现代科技研发进程,创建民族医药科技创新平台,推进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多部门协同创新,提升通辽“中国蒙医药之都”知名度,扩大蒙药知名品牌市场影响力。
提升优势农牧产业知识产权创造水平。围绕绿色农畜产品基地建设,明确知识产权创造重点方向,优化政策环境和工作机制,提高农牧业知识产权产出效能。完善农牧业研发机构的管理模式和激励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增强研发人员创新积极性,推动一批高质量植物新品种的产出。健全肉类屠宰加工体系,发展精深加工技术和创新产品研发,申请和产出一批价值较高的专利。推进“蒙字标”认证,打造提升10个区域公用品牌,扶持推介100种农畜产品品牌。
激发地方特色文化产业知识产权创造活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建设科尔沁文化生态保护区数据库和非遗文化媒资库,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和作品化,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推广,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响力。繁荣科尔沁文化精品创作,加大创作奖励扶持力度,推动重大主题文艺创作,产出一批宣传推广本地特色文化的优秀作品。
四、推进更严格知识产权保护,优化区域营商环境
(一)构建多元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法规。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总体要求,结合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实际情况,出台《通辽市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制定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的推进计划。加强知识产权法律适用标准研究,出台统一我市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认定和法律责任运用标准的政策文件,保证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统一适用。制定我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具体规程(暂行),细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要求,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载体建设。积极推进地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实现知识产权保护资源的有效集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率,着力筹建通辽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动和支持县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完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组织,健全“三合一”知识产权审判体系,推动1~2个基层人民法院获得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职能。加快建设一批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依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增设1~2家中国(内蒙古)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分中心。积极打造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园区或者街区,实施特色商业街区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工程,推动商业集聚区提档升级、内蒙古东部商贸中心建设和县域电商服务中心发展。
重点工程二:知识产权保护区域试点示范工程
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区域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系统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域建设,在国家或者自治区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街道或者园区立项上取得突破。
重点推进开鲁县申报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资源集聚与运用,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高水平建成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强县。
以牲畜交易市场、开鲁红干椒批发市场等农产品批发市场、通辽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以及科尔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等产业园区和商贸街道为重点,设立区域知识产权保护专业队伍,加强区域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严格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日常监督和行政执法,申报或者建成2~3个国家或者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街道或者园区。
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运行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统筹协调,有效调动各种知识产权保护力量,构建政府推动、企业主力、社会协同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企业主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公众监督、司法审判、仲裁调解协同、先进技术支撑、服务业配合的共治格局。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健全行政确权、公证存证、仲裁调解、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之间的衔接机制,创新协调衔接模式和方法。积极推进旗县市区联合执法,形成上下联动、横向配合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格局。完善跨部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加强公安机关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联动,建立行刑案件查办衔接机制。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协作。推进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四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合作,签订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协议,加强异地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合作。积极融入区域间经济社会发展协作行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对口协同,引领和支撑区域创新合作和经济协作的深入推进。聚焦关键区域合作项目,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支持,重点推进“四辽铁通”协同创新合作,参与“锡赤通朝锦”陆海通道建设,深化“铁四辽通”次区域合作,对接京津冀、环渤海地区经济合作和科技创新等重大项目,落实与沈阳、长春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二)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保护
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主导地位。增强知识产权司法审判能力,推动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有知识产权审判职能的基层人民法院增加知识产权专门审判人员配备,有效应对全市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审判需求。不断提高法官知识产权审判业务水平,持续举办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培训班,推动知识产权审判业务研讨与对外交流,努力实现同类知识产权案件司法裁判标准的统一。加大知识产权纠纷司法调解力度,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作用,在诉讼中加强引导和协调,使知识产权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75%以上。
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效能。注重行政执法人员知识产权业务能力提升,定期举办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不断组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业务骨干外出交流学习。优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制,加强专利侵权纠纷的行政调解,探索区域内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合并行政裁决、跨地区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合并执行机制,统一商标一般违法行为行政判定和惩罚标准。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加大重点领域和严重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力度,及时受理企业投诉和公众举报的商标侵权行为,严厉查处商标违规使用行为、种子假冒行为,严格监督定牌加工企业的商标使用行为。强化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针对复杂面广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
加大知识产权信用治理力度。重视信用治理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基础作用,构建区域知识产权信用治理体系,营造知识产权信用治理环境。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信用教育,实行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信用承诺制度,夯实知识产权信用治理的社会基础。推动知识产权侵权违法信息与社会征信体系的有机对接,构建知识产权信用信息平台,增加知识产权失信信息查询路径,提高知识产权信用信息的获取和利用效率。委托第三方开展知识产权信用评价,依法建立和发布知识产权失信主体名录,健全知识产权失信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对严重失信主体的联合惩戒力度。
(三)推进知识产权社会保护行动
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畅通知识产权纠纷民间调解机制,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调解组织,设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版权纠纷调解中心,发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律师协会民商事调解中心、贸促会调解中心、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的调解功能。在我市仲裁委员会设立知识产权仲裁组织,加大知识产权仲裁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仲裁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优势。推动公证机构积极参与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为权利人获取和固定证据提供高效服务。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调解、仲裁、公证等专业人才的选聘、培养、管理、激励制度,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诉讼调解对接、调解仲裁对接、行政执法与调解仲裁对接等机制,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创造良好条件。
加大知识产权行业保护力度。加强对我市主导产业行业协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提高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鼓励行业协会配备专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引导行业协会结合产业特点制定内部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加大内部违规惩戒运用力度,提高本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推动行业协会在蒙医药、白酒、生物技术、特色畜牧业等领域牵头成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设立联盟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团队,加强同行企业知识产权侵权维权信息交流,实现联盟成员知识产权保护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协调同行企业共同应对外部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增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量。推动各旗县市区积极筹划建设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站,畅通知识产权侵权信息来源和案件受理渠道。探索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社会共治模式,广泛吸收社会力量参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行动,推动企业与律师事务所进行长期合作,在知识产权诉讼中引入律师、专利代理师等参与案件调解,鼓励高校、社会组织等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开展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案件代理、法律咨询、专业培训等业务,不断拓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业务范围。
五、增强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加快现代产业发展
(一)大力创造知识产权运营支撑条件
创新知识产权运营政策。制定引导和规范我市知识产权运营的政策文件,细化和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知识产权运营政策的要求,推动知识产权运营工作取得突破。创新知识产权运营政策工具,加大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激励力度,增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活力。针对我市重要创新主体、特色知识产权以及主要需求领域,结合实际情况,出台若干专项知识产权运营政策措施,力争知识产权运营取得局部成效。引导创新主体优化内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制度,正确界定合作成果和职务成果知识产权归属,规范知识产权运用管理,依约依法分配知识产权运用收益。
构建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明确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方向,规划知识产权运营平台结构体系,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具体建设方案。加快建设通辽市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制定运营中心运行规则,集聚和整合全市各类知识产权供需信息、服务资源和交易保障条件,推动专利、商标品牌、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的许可、转让、质押、投资及证券化。推进县域园区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鼓励开鲁县等知识产权发展较快的地方设立本地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支持重要产业园区开展知识产权运营工作,打造知识产权运营示范区域。探索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促进新材料、绿色农产品加工、生物技术、蒙医药等产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盘活特色传统版权资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通过财政资金牵引和拉动,吸引社会投资参与,设立市知识产权运营基金,促进知识产权运营交易,重点支持关键技术、特色农牧业、蒙医药等领域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和质押融资。加强政策引导和财政扶持,鼓励旗县市区单独或者联合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推动本地企业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加强财政部门、金融监管、担保机构和保险公司的协作,构建知识产权运营风险补偿机制,开发知识产权运营交易相关保险险种,化解知识产权运营交易风险。
(二)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运营综合能力
增强企业知识产权运营能力。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加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贯彻执行力度,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标准化水平。推动企业提高知识产权管理专业化水平,引导有条件的企业设置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加强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启动通辽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工程,全面提升立项企业知识产权运营能力,鼓励和支持有条件企业积极申报国家和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制定和实施通辽市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有效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运用能力,支持企业积极申报自治区知识产权运营促进工程项目。
重点工程之三:企业知识产权运营能力提升工程
强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行动,扩大贯彻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企业范围,对于通过贯标国家认证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研发补贴,提高企业知识产权运营基础能力,新增贯标企业5~10家。
开展国家、自治区和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有效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营综合能力,新增培育企业申报或者立项50家。
实施通辽市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鼓励生物医药、新材料、蒙医药等企业设置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加强企业知识产权运营教育培训与交流研讨,提高企业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专利导航、商标专利布局等战略运用能力,推动企业灵活运用许可、转让、质押、投资、证券化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多元化运用与运营。
加强知识产权运营队伍建设。制定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建设方案,推动市场化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发展,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设立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公司。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产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的协作,针对知识产权密集度较高的产业,探索设立1~2家行业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高校建立健全集技术转移与知识产权管理运营为一体的专门机构,加强技术转移与知识产权管理运营体系的融合,提高高校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运营水平,增强高校面向社会提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的能力。加强知识产权运营人才培养,举办知识产权运营专项培训班,增加知识产权运营交流研讨,面向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编制和发放知识产权运营手册,造就一批知识产权运营专兼职人才。
提高主要知识产权运营水平。着力提升专利运营能力,聚焦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领域,积极融入国家和地方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加强供需信息对接,完善交易配套服务,提高专利运用效益和产业化水平。有效提升版权运营能力,认真梳理深受公众欢迎的文化精品,提高作者版权运营意识,实现作品多样化运用,扩大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特色传统作品影响。切实提升商标品牌运营能力,深入分析本地商标品牌资源,加强商标品牌集体推介活动,推出一批具有全国影响的商标品牌,带动商标品牌的许可转让。
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范围。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金融监管机构和商业银行的战略合作,制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方案,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培训和宣传推广,推动更多金融机构和企业参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加强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引入中介、路演等服务方式,通过财务辅导、知识产权增信、综合融资方案设计等措施,提升企业获得银行信贷资金和其他渠道融资的能力。拓展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范围,引导银行机构加强与企业及知识产权融资服务机构的交流与对接,探索版权质押融资路径,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融力争超过1.5亿元。
(三)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与产业发展有机融合
加强知识产权与产业园区发展的融合。统筹制定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发展工作方案,引导各类产业园区优化知识产权转化运营机制,推动园区设立知识产权转化运营中心或者服务中心,协助园区引育培训知识产权运营人才,显著提升产业园区知识产权转化运营水平。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科技管理部门的协作,将知识产权运用成效作为高新技术开发区设立和考核的重要指标,推动高新技术开发区提升知识产权竞争力,打造一批知识产权运营示范区。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文旅管理部门的协作,促进文旅产业园区版权运用与交易,带动文旅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农林管理部门的协作,促进植物新品种的推广运用,推动农牧产业园区实现可持续发展。
加强知识产权与重要产业集群的融合。加强高质量材料技术专利在我市北部区域的运用,着力打造铝新材料产业基地,推动铝新材料产业加快发展,形成煤电铝经济走廊。促进生物技术专利在我市中部区域的运用,推动生物医药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形成块状经济,产生头部企业,打造百亿级中医药(蒙医药)产业集群,唱响“中国蒙医药之都”名片。加快加工技术专利和植物新品种在南部区域的运用,着力打造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产业基地,深度融入东北经济一体化和绿色经济产业集聚区,建设千亿级知识产权密集型绿色农畜产品产业集群。推动物流相关知识产权成果在中心城区的运用,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建设国家级物流枢纽承载城市。
加强知识产权与文化产业发展的融合。加大地方特色传统文化相关作品的创作与运用力度,加强文化旅游产品商标品牌的注册和宣传推介,提高我市文化旅游产业知识产权含量,逐步实现文化旅游产业的高端化、品牌化,创建形成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国际旅游目的地。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管理工作,开展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培训和推广,在蒙医药、传统酒业等领域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和推广,评定和建设一批市级非遗传承基地(传习所)、非遗就业工坊。强化库伦旗等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运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活化,创响安代舞、蒙医药、沙漠游等特色文旅品牌。
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与数字产业发展的融合。着力谋划和布局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强化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区块链、物联网等高价值专利技术的运用,促进我市数字产业加快发展。推动超算中心与高校院所合作建立研究中心,产出与运用一批关键技术专利,争取数字孪生、边缘计算等前沿产业中心落地通辽。加快建设通辽大数据产业园,有效集聚电子商务、虚拟现实、智能穿戴、智能终端等相关知识产权资源,实现大数据产业升级发展。创新发展“互联网+版权+媒体”运营模式,实施数据库、网络游戏、网络原创文学、网络动漫等知识产权保护专项工程,推进文物和非物质文化资源数字化建设,加快传统版权产业向数字版权产业转变。加强数字知识产权成果在服务业的运用,有效推进我市服务业数字化,打造创新型经济新引擎。
六、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一)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通辽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站,打造通辽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鼓励旗县市区建设本地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搜集和加工,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发布,有效满足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信息需求。制定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处理规则,提高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提供质量,增强知识产权公共信息运用效果。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与其他政府机关信息公开网络对接,推动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与高校知识产权信息平台、服务机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协作,扩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来源。
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有效整合申请代理、信息提供、合同商谈、风险防控、尽职调查、价值评估、交易中介、纠纷应对等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加快建设通辽市专业化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机构,面向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提供多元化知识产权服务。深入发掘社会各方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充分调动各类协会学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等社会组织力量,共同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大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网点建设力度,推动各旗、区设立知识产权综合咨询服务窗口、市场监管所等,实现知识产权综合咨询服务窗口全覆盖。加强版权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在市级版权服务工作站全面运行的基础上,将版权服务触角向旗县延伸,建立基层版权服务工作站。
(二)增强社会化知识产权服务能力
加快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设。加强政策激励和机制创新,集聚本地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的专业人员,设立我市第一家专门的专利代理机构。推动新兴商标品牌服务机构的设立,提升现有商标品牌服务机构能力,促进商标品牌服务机构规模化运行。拓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类型,探索设立版权代理机构,试点设立农牧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实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多样化发展。有效利用现有法律服务资源,鼓励我市律师事务所从事知识产权业务,提高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水平。加大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宣传,增加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业务来源,吸引外地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或者业务代办机构。
壮大知识产权专业服务队伍。加强专利代理师资资格考试宣传和培训,引导和鼓励有条件人员积极参加考试,增加拥有专利代理师资格人员数量,夯实专利代理业务发展基础。进一步发展商标服务从业人员,鼓励具有法律、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知识的人员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加快提升商标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适应我市产业发展需求,培育一批版权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服务人员、农牧业知识产权服务人员,打造一支特色知识产权服务队伍。有效利用法律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在律师事务所培育一批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专业人员,切实解决现有知识产权服务力量不足的问题。
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专业水平。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创新服务产品,努力提供高端化、复杂化、精细化服务,更好地满足市场主体发展需求。积极推动专利导航和微导航服务,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需求的有效对接,切实提高专利产出质量和运用效益。不断推进版权服务方式创新,加强对版权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分类指导和特色服务,围绕文化旅游项目开展专项版权服务,助力市场主体激活沉睡的版权资源,培育开发低估的版权市场。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人员能力提升工程,分类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人员专项培训,鼓励知识产权服务人员外出交流学习,探索推进专利商标代理业务能力评价,着重考察服务质量、实力效益、经验专长和客户反馈等,促进知识产权执业人员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重点工程之四:知识产权服务业升级工程
加强我市专利代理机构培育,整合现有专利代理师资格持有人员和执业人员,通过机制创新和政策扶持,设立1~2家本地化专利代理机构。分类推进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发展,力争新增一批商标品牌服务机构(含增加商标品牌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培育1~2家提供版权中介服务或者农牧知识产权服务的专业机构。
加强专利代理师队伍建设,开展专利代理师考前培训(或者支持有条件人员到外地参加培训)和考试辅导,吸引外地具有专利代理师资格人员来我市从业,新增或者引入专利代理师(或者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人员)3~5名。新增一批专业能力较强的商标品牌专业服务人员、版权中介服务人员、农牧知识产权服务人员和知识产权律师。
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除提高基础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外,引导和推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积极开展服务产品创新,不断拓展服务业务范围,提供专利导航与布局、商标品牌战略运营、知识产权尽职调查、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系统管理、知识产权证券化设计、传统特色文化版权提升规划等高端、复杂、精细知识产权服务。
(三)规范知识产权服务行为
加强知识产权服务执业纪律教育。加强政府部门与行业组织的协同,制定知识产权服务执业纪律专项教育方案,推动执业纪律教育顺利开展。每年至少举办1次各类知识产权服务人员执业纪律培训班,在各类知识产权服务人员培训时将执业纪律教育作为重要内容,鼓励各类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组织结合业务类型加强从业人员执业纪律培训。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从业人员诚信承诺活动,实行首次执业知识产权服务人员执业宣誓制度,增强知识产权执业人员荣誉感。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执业纪律典范评选,充分发挥先进模范引领作用,加大曝光严重违反执业纪律服务人员力度,切实提高警示教育效果。
加大知识产权服务活动监管力度。加强违规失信知识产权服务行为治理,综合运用事前防范、事中检查、事后惩戒等手段,有效减少违规失信服务行为发生,净化知识产权服务市场环境。打造“互联网+代理监管”平台,鼓励市场主体投诉举报违规失信代理行为,引导旗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参与违规失信行为查处,发挥行业协会自律功能,构建违规失信知识产权代理行为综合治理网络。持续推进“蓝天”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恶意商标代理行为、非正常申请代理和不正当招揽业务行为,对经营不规范的专利商标代理机构开展实地检查。实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信用记录制度,构建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区分处理不同性质违规失信知识产权服务行为,对于具有轻微违规失信行为的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加强约谈和警示教育,对于具有严重违规失信行为的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加大惩戒力度。
七、做强特色农业知识产权工作,推动高水平乡村振兴
(一)加强乡村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创新
加强乡村知识产权政策引领。制定农业知识产权发展实施方案,理清农业知识产权发展思路、推进机制和工作重点,落实农业知识产权发展保障措施。梳理国家和地方知识产权政策文件,对照农业知识产权发展需求,出台相关激励措施落实方案。在制定地方知识产权政策文件时,将乡村知识产权发展作为特色亮点内容,给予重点支持和持续推动。紧盯乡村发展实际需求,加强对外合作和信息交流,用好知识产权和农牧业发展相关优势政策,有效引入外部知识产权资源,实现内外供需对接。加强知识产权、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方面的政策协调,实现版权保护与乡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高度融合。
夯实乡村知识产权发展基础。提高乡村知识产权管理能力,设立乡镇知识产权工作站,配备1~2名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强化全乡(镇)知识产权业务管理。加大乡村知识产权服务支持力度,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扩大服务范围,在农村设立分支机构,面向乡村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服务。加强乡村知识产权发展的财政支持,探索设立农业知识产权专项基金,试点设立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乡村文化产品等分项基金。构建城乡知识产权互助共赢机制,推动形成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知识产权城乡合作关系,引导城市闲置知识产权资源向乡村转移,帮助农村企业攻克技术难题,推进农村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
(二)打造农业知识产权发展示范区
建设畜牧业知识产权发展示范区。加强肉牛品种开发和饲养方法创新,加大肉牛商标品牌推广力度,有效整合多种知识产权资源,推动“中国草原肉牛之都”实现跨越式发展。推进库伦旗扣河子镇肉牛产业强镇建设,加强高产肉牛品种的运用,着力打造10个左右肉牛品种改良示范村。推进科左中旗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充分发挥相关知识产权驱动支撑作用,加快建成肉牛产业综合服务区和融合发展示范区。推进“科尔沁肉牛”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基地建设,以肉牛技术创新中心为载体,加快实施“科尔沁肉牛新品种选育集成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科技兴蒙行动重点专项,打造中国草原肉牛精品示范市和高端乳品生产基地。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导航产业发展功能,推进绿色、智能和定制化产品研发推广,提升肉牛等绿色产品供给能力和市场占有率,推动“蒙字号”畜牧产品走向国内市场,努力打造辐射蒙东地区的农村牧区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先导区和现代农牧业发展示范区,建成3个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农牧业产业园。
打造种植业知识产权发展示范区。加大种植业知识产权创造力度,组织农牧业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联合进行关键植物品种攻关,推进农作物耕作方法创新,加强无害高效农业生产资料和绿色农业技术研发,促进我市现代种业发展,扩大我市优势农产品生产。创新种植业知识产权工作机制,着力提高库伦旗荞麦产业知识产权含量,加快实施以玉米种业技术创新中心为载体的“玉米杂交种选育推广”科技兴蒙行动重点专项,做大做强“开鲁红干椒”特色品牌,打造一批农业发展示范区。强化农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农资假冒侵权行为,持续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检查,为我市特色农业产业园区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综合运用多种知识产权资源,加快推进我市农牧业现代化、规模化发展,打造形成1个千亿级知识产权密集型绿色农畜产品产业集群。
(三)加大乡村商标品牌开发运用力度
加强农牧产品商标注册与运用。加强知识产权知识在乡村的普及,提高乡村企业和农户商标品牌意识,推动优质农牧产品使用和注册商标。引导和鼓励商标代理机构深入乡村,加大对乡村企业和农户的服务力度,提高农牧产品商标注册和运用成效。创新乡村农牧产品商标品牌发展模式,引导知名商标品牌企业加强与乡村企业合作,带动乡村农牧产品销售,加大优质农牧产品商标品牌集体推介力度,有效扩大农牧产品商标品牌影响。加大农牧产品商标品牌保护力度,每年开展1~2次农牧产品商标侵权专项行政执法活动,切实打击严重假冒侵权行为,保障优质农牧产品商标品牌健康发展。
推进区域农业公用品牌建设。制定地理标志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培育运用专项政策,探索设立地理标志发展保护专项资金,培育一批地理标志产品,注册一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推动地理标志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有效运用。加大现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地理标志注册商标宣传力度,扩大地理标志影响范围,提高地理标志的运用效益,打造“通辽黄玉米”“开鲁红干椒”“库伦荞麦”等一批地理标志龙头骨干企业,促进乡村经济快速发展。加强地理标志信息利用,将地理标志申报、运用、保护等信息纳入地方知识产权大数据系统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地理标志推广运用创造良好条件。实施地理标志“走出去”工程,推动我市区域公用品牌入选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产品,提升我市地理标志产品国际影响力。
重点工程之五:商标品牌兴农工程
制定乡村商标品牌工作促进办法,加大农牧业产品商标培育、注册和推广工作力度,新增1000件农牧产品和乡村企业产品注册商标,推出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农牧产品商标品牌。推动知名商标品牌企业与我市乡村企业或者农户的合作,通过商标许可、联合经营等方式提升我市农牧产品品牌形象,推动乡村产品走向全国。
加大农牧业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力度,着力构建“全市公用品牌+县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农畜产品品牌”的品牌化建设体系。积极申请地理标志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新增10件以上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强化现有区域公用品牌的推广与运用,推动实施“科尔沁牛”地理标志保护工程,推动“通辽黄玉米”“开鲁红干椒”“库伦荞麦”等农业区域公用品牌的宣传和营销,实现主要农牧业区域公用品牌价值的显著提升,加快绿色农牧业产业化进程,建成国家级农业产业园1个、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园2个。推动地理标志产品“走出去”,提升我市地理标志产品国际影响力,力争1~2个农牧业区域公用品牌入选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产品。
八、强化宣传教育活动,夯实知识产权发展基础
(一)全面开展知识产权普及宣传
加强日常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家和地方重要知识产权政策文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形成加快知识产权发展共识。精心编制通俗易懂的知识产权基本知识宣传资料,在科研院所、企业、乡村农户集聚区和公共场所广泛发放,不断扩大知识产权基本知识的普及范围。设计一批喜闻乐见的知识产权宣传口号,借助语音播报、文字展示等形式,在人员集聚场所持续推介。举办多种类型的知识产权知识竞赛,增强参与者知识产权保护行动体验,传播知识产权保护精神。聘任学校知识产权宣传大使,开展“知识产权进校园”行动,促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
用好高效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方式。谋划拍摄知识产权系列宣传片,多角度展现知识产权生动图景,增强知识产权对社会公众的视角冲击。有效对接假冒侵权执法行动,加大典型知识产权案件宣传报道力度,配合知识产权保护知识的介绍说明,加深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的直观感受。有效利用“活动日”宣传氛围,精心安排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专利周、中国品牌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主题宣传活动,迅速提升知识产权影响力。加强知识产权模范表彰活动,加大知识产权先进事迹宣传力度,弘扬知识产权法治精神。
(二)着力推进知识产权教育培训
加大知识产权培训力度。制定知识产权培训专项实施方案,完善知识产权培训运行机制,设立知识产权培训专项资金,推动知识产权培训可持续发展。构建知识产权培训载体,依托我市高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力量设立知识产权培训基地,与国家或者自治区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合作打造在线知识产权培训平台,鼓励旗县市区建设本地知识产权培训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创新主体开展内部知识产权培训活动。打造多元化知识产权培训师资队伍,有效整合我市知识产权理论专家和实务精英,聘请一批在全国有较大知名度的外地知识产权专家。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内容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设计一批针对性实用性较强的知识产权培训课程,编写系列知识产权培训教材或者讲义。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其他政府管理部门的协作,将知识产权培训融入其他业务培训之中。逐步细化知识产权培训活动,分类推进,开发与具体业务对接的知识产权培训品种,提高知识产权培训的实效。
推动知识产权学历教育。加强政府相关部门与我市高校的合作,提供政策、资金、项目、实践条件等支持,推动内蒙古民族大学开展知识产权学历教育,申请设置知识产权本科专业,探索在相关学位授权点设立知识产权方向,培养知识产权研究生。根据我市知识产权人才需求,加强与外地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条件较好的高校合作,采取委托培养或者定制培养等方式,保障我市急需知识产权人才的来源。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我市有条件人员报考全日制或者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通过研究生教育系统掌握知识产权知识和技能。
重点工程之六:知识产权培训专业化工程
构建现代化知识产权培训教育体系,打造旗县市区知识产权培训基地2~3个,建设超过50人的知识产权培训师资库和20门适应本地需求的知识产权特色培训课程,编写10门左右知识产权培训教材或者讲义。每年举办10~15次全市范围的知识产权培训班,鼓励各旗县市区每年举办2~3次知识产权培训班,指导或者协助有条件的创新主体自行举办知识产权培训班。综合运用多种知识产权培训方法,切实提高知识产权培训效果,推进线下培训与线上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和分散自学相结合、单独培训与嵌入培训相结合、课堂讲解与现场考察交流相结合。
明确知识产权培训重点方向,每年培训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含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和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知识产权服务人员、技术研发人员、市场营销人员等600人次。分类推进知识产权培训工作,根据需要举办知识产权基础培训班、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培训班、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培训班、生物医药知识产权培训班、地理标志保护培训班、植物新品种管理培训班、知识产权专业服务培训班、专利信息运用培训班、商标品牌培育与运营培训班。
(三)不断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发展机制
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发展工程。加强地方人才工作政策与知识产权发展需求的对接,推动知识产权人才引进和培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人才作用。实施“鸿雁回通”计划知识产权专项,组织和感召全国通辽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回乡从业创业,有效提升我市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整体水平。畅通“高精尖缺”引才渠道,推动知识产权领域“高精尖缺”人才引进,重点引进专利代理师、专利信息领军人才、商标品牌运营管理人才、地理标志运营管理人才等。完善提升“科尔沁英才”工程,将版权、商标等知识产权人才纳入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加大开发、引育和培养力度。
营造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加快营造全社会重视知识产权人才的良好氛围,增强知识产权人才的职业荣誉感,激发知识产权人才创业从业热情。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有效发动各重要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共同开辟知识产权人才就业创业的广阔空间。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破除阻碍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将知识产权工作成就纳入各级各类奖励申报范围,畅通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称职务和薪资福利晋升增长渠道,完善知识产权人才流动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合理配置和人尽其才。打造知识产权高端智库,广泛吸纳知识产权优秀人才,为我市知识产权发展重大决策贡献智慧。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建立知识产权联席会商机制,加大对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顶层设计和统筹推进力度,加强本级部门协同、上下协作,形成规划实施合力。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各旗县市区政府需专职领导亲自主抓知识产权工作,适当增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知识产权岗位编制,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和运行体制机制,为规划实施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加强规划目标任务的细化和分解,明确各部门、各地方和各年度的工作要求,共同推进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地方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落实推进全市规划实施的重要举措。定期召开知识产权发展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各地各部门知识产权工作经验,反馈知识产权发展存在的难题,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加大知识产权工作推进力度。加强地方人大、政协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推动规划严格实施。
(二)严格考核监测
优化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增加知识产权相关统计指标,加大知识产权发展成果统计力度。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制度,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创新型经济发展的考核指标体系。构建领导干部知识产权保护绩效考核机制,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情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考核的重要指标。加强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工作考核,探索建立经营业绩、知识产权和创新并重的考评模式。科学运用知识产权绩效考核结果,将知识产权工作成效作为领导干部任用、奖惩等重要依据,与对创新主体的政策扶持和优厚待遇进行密切对接,有效发挥知识产权绩效考核导向作用。
(三)优化资源配置
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发展投入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调整优化经费投入使用结构,加大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力度,鼓励和引导更多资金投向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金融、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知识产权强企行动、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优化等重点工作。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创建知识产权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统筹用好相关资金,探索财政资源配置使用新模式,形成市与各旗县市区联动的财政投入保障体系。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各类基金增加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逐步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多元化投入体系。加强政策引导和统筹协调,实现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服务平台、专门机构等资源在不同地区、不同产业、不同类型市场主体之间的合理配置。
2023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