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2023年陇南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陇南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届省政府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今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全国 两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具体要求,结合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推动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和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一)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持续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要求,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统一安排,及时动态调整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利企便民的原则,补充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及时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相关业务系统、政务服务中心等平台和场所公布办事指南。督促指导各相关部门细化完善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要素,制定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逐项明确监管主体和监管措施。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坚决防止清单之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以下措施均需各县区政府、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稳步推进行政备案法治化、规范化管理。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全面梳理我市行政备案事项,加强行政备案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坚决防止备案变审批。深入研究行政备案与行政许可的区别,明确行政备案的基本概念、依据标准、事项范围、办理程序等内容,严格甄别把关,编制我市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细化优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对备案事项实施清理取消、调整规范、免于备案等分类管理措施。建立和完善协同机制,着力将行政备案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大力推进网上可办、“一网通办”,加强相关信息共享共用,更大力度推进行政备案易办快办,运用备案信息提升政府监管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管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3.纵深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管理,不定期抽查《甘肃省投资项目审批管理事项申请材料清单(2019年版)》落实情况,严控新增或变相增设审批环节。跟进省级改革进度,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甘肃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水平,全面推行在线并联审批和联审联批,加大事项整合和流程再造,实现投资审批事项线上并联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即时办理、“一网通办”。深入落实在线前期辅导、容缺受理、帮办代办等措施,加快推进以“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为核心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4.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效能,推行“一套图纸”数字化管理、“不动产登记+市政公共服务”、“水电气暖信”一站式报装,推行“用地清单制”、“多段式”联合验收、“一枚印章管验收”、“一个章子管挖占”等改革举措,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减至55个工作日以内,简易低风险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减至14个工作日以内。坚持不减质量、提高速度,对重大项目实行优先办、对紧急项目实行加快办,推动一批重大项目实现早开工、早建设、早落地、早见效。着力打通涉及工程建设项目、不动产、市政公用服务等审批服务系统,提升“全程网办”深度和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二)畅通市场主体准入、准营和退出

  5.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及动态调整机制,加快完善与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相适应的审批和监管机制。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及县区政府全面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事项、准入环节中违规设立的准入门槛和违规制定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建立长效排查清理机制,全面清理自行发布的带有市场准入性质的隐性壁垒,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公平竞争。(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6.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注销)服务。进一步整合优化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发票和税控设备申领等服务事项,深入推进线上“一网”、线下“一窗”办理,将全市企业开办全流程办理时限压减至1个工作日。全面提升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便利化水平,凡涉及企业开办事项一表采集、一次性提交的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新网上填报或线下分次提交。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优化注销服务,实行营业执照、税务、社保等登记注销“一网通办”,企业简易注销联审并拓展简易注销登记适用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现注销登记全程网办,信息实时推送、及时反馈,便利市场主体快速退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税务局)

  7.持续深化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管理制度改革。跟进省级改革进度,优化名称自主申报、企业住所登记服务,执行登记注册业务规范和审查标准,全面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程度。加快推进对具备条件的变更登记事项实现全程网办,提升变更登记效率。落实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措施,变更经营者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税务机关根据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信息同步变更登记信息。(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

  8.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数据精准推送和反馈,通过“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系统”“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实时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推送至涉企部门;各涉企信息归集部门认真落实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事项的具体要求,做到“1个工作日内认领信息,在相关行政审批办结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结果”;加强部门间协作沟通,定期通过函件、电话等多渠道向各部门反馈、催办涉企信息归集情况,全力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工作。按照“证照分离”四种改革方式逐项落实监管责任、规则、方式,实现审批监管权责一致,防止出现监管真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政府办公室按职责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二、进一步加强放管结合,着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完善综合监管体系

  9.持续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抓好《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推进落实,围绕“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一体推进监管体系完善和效能提升,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能力,弥补监管短板,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着力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10.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深入推进《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若干措施的通知》的落实,聚焦具体监管事项,逐项理清责任链条,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业务协同,切实增强监管合力,提高综合监管效能。跟进省级改革进度,配合建设并应用好全省统一的综合监管系统,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二)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11.推进“互联网+监管”。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持续完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动态管理。要跟进省级改革进度,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推动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联动、监管数据可分析,不断提升监管规范化、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加强各类监管数据的汇聚和应用,建立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管链,积极推行非现场监管,强化风险监测和预警处置。(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12.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落实以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领导机制和内设机构分工协作、综合监管的实施机制。加强对“一单两库一细则”的动态管理,强化计划任务组织实施和跟踪问效,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全覆盖、联合抽查常态化,进一步优化组织方式,合理确定抽查比例、监管频次、参与部门等,促进联合监管、综合监管,形成监管合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13.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持续优化完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时向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推送使用省发展改革委确定的全省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衔接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跟进省级改革进度,制定完善和落实好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政策措施,扎实开展行业信用评价,统筹使用公共信用评价、行业信用评价等结果,对监管对象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针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监管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不断提高“双随机”抽查靶向性、精准度。健全完善失信约束联合惩戒机制,按照合法、关联、比例原则,依照全国统一的失信惩戒措施清单,根据失信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轻重适度的惩戒措施。加大对重点领域和严重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强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管理。按照“谁处罚、谁公示,谁列入、谁修复”原则,做好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息公示及信用修复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14.强化重点监管。对疫苗、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涉及安全生产和人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等事项实行全主体全链条重点监管。严格执行“谁审批(备案)、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分级分类加强对公共安全活动和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持续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构建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体系。(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15.对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实施包容免罚清单,推动构建包容审慎监管体系,统一行业执法标准和尺度。探索创新符合平台经济、产业数字化、新个体、微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特点的监管模式。及时跟进新产业新业态竞争行为监管,强化对电子数据的取证固证,有效防范和解决虚假宣传、侵权假冒、误导消费等问题。加强医师线上执业行为监管,推进线上监管平台建设,实现对互联网医疗服务事前审批和提醒、事中控制和预警、事后追溯和评价的全过程、全方位、全自动在线监测和管理。(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16.加大公平竞争审查监督力度。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全面加大公平竞争审查监督力度,综合应用文件抽查、会议审查、督查考核、第三方评估等措施,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做到增量政策应审尽审。根据省上部署,组织开展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建立健全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通报制度,畅通隐性壁垒反馈渠道。(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17.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查处企业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危害市场秩序和人民权益违法行为,加大对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围绕医药、公用事业、建材、教育培训等重点民生领域开展反垄断执法,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主动引导企业合规经营,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三、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18.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进一步明确政务服务事项范围,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事项范围。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承接、更新国家和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依法依规梳理自行设立的政务服务事项,修订完善市、县区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加强对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其要素信息的合法性、完整度、准确性、规范性审核。加强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根据业务变化和实施情况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推动实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投资审批管理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权责清单等与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同类事项名称、类型等要素一致。(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19.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依据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编制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并加强动态管理。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承诺办结时限、跑动次数等基础和关键要素在省、市、县、乡“四级46同”,确保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二)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

  20.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依法依规办理,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提供办事服务,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21.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办事服务。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各级部门单设的政务服务窗口原则上应整合并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确不具备整合条件的要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按照统一要求提供规范化服务。推进水、电、气、暖、通信、公证、金融等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平台,巩固提升政务服务中心“一站式”功能,持续推进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一窗受理,综合服务”。优化综合咨询窗口,提升咨询、引导等服务水平;优化“帮办代办”窗口,提升对重大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及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帮办代办服务水平;优化“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窗口,提升异地办事服务水平;优化“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升兜底服务水平,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进驻的政务服务事项必须在政务服务中心实质运行,严禁“明进暗不进”。对适用“收件即受理”方式的政务服务事项,有关部门要授权窗口工作人员接收申请材料并出具受理凭证。建立部门业务综合授权的“首席事务代表”制度,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理、简单事项即时办结。(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招商引资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22.规范网上办事服务。统筹网上办事入口,持续推进网上办事“一次注册、多点互认、全网通行”。加强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在全省范围内实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持续整合本级部门的各类政务服务移动端应用,原则上通过“甘快办”App提供服务,解决政务移动应用程序(App)数量多、重复注册等问题。规范网上办事指引,持续完善网上办事引导功能,提供更加简明易懂实用的办事指南和网上办事操作说明,创新在线导办帮办、智能客服等方式。提升网上办事深度,进一步增强“一网通办”服务能力,持续精简环节、优化流程,推动更多适合网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好办易办转变。(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大数据中心按职责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23.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协同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对已实现线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同步提供线下窗口办事服务,由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办理渠道。申请人在线下办理业务时,不得强制要求其先到线上预约或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已在线收取申请材料或通过部门间共享能获取规范化电子材料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纸质材料。各县区要根据实际,合理配置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资源,协同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与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协同提升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关键是企业群众办成事。(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大数据中心按职责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24.规范政务服务评估评价。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在各级政务服务机构、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面开展“好差评”工作,建立健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管理体系,形成评价、整改、反馈、监督全流程衔接的政务服务评价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督查考核机制,规范政务服务满意度测评和跟踪评估。充分发挥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和政务体验官积极性,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中心按职责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三)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

  25.深化“掌上办”。将“甘快办”App作为全省移动端政务服务总枢纽,配合完成有关建设工作,并增加陇南特色应用,持续推动企业群众经常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推进身份证电子证照、电子社保卡、电子驾驶证、电子行驶证、电子营业执照等高频电子证照在“甘快办”App汇聚,并在日常生产生活各领域中应用。推进医疗就诊、公共交通、水电气热、通信等缴费、查询类便民服务应用接入“甘快办”App。在“甘快办”App开设“陇商通”一键服务系统专栏,了解企业愿望、反映企业诉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持续提升年度用户信息完备度,倡导企业群众通过“甘快办”App办理业务,提升用户活跃度。在户政、社保、住房、医疗等相关事项办理中推广“扫码亮证”服务,打造实名认证、实人核验、实证共享的服务模式。(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26.推进“集成办”。持续抓好《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通知》的落实,进一步减跑动、减时限、减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加强“一件事一次办”模块应用,持续推广“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27.深化“异地办”。持续抓好《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通知》的落实,推动“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全面落地,实现省内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持续聚焦保障改善民生,围绕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养老、居住、婚育、出行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异地办事需求,提升社会保障卡申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和结算、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户口迁移、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就业创业、婚姻登记、生育登记等事项跨区域办事服务水平。持续聚焦助力惠企利企,围绕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企业跨地区生产经营、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和建立区域统一大市场,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涉企经营许可、有关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事项跨区域办事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大数据中心按职责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28.推进“就近办”。着力打造纵向贯通、横向联结、线上线下融合的基层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政务服务窗口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下延伸,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领域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推广24小时自助服务,丰富完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自助服务终端功能,方便群众就近办理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畅通政务服务渠道,深化与金融机构合作,将更多政务服务网热门应用延伸至银行网点,方便企业和群众在银行网点就近办事。(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大数据中心按职责分别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29.深化“不来即享”。持续推进减税降费、科技奖补资金、涉企公积金、就业补助等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在线办理。认领和梳理行政给付、资金补贴扶持等政策服务清单,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产业补贴政策、医疗救助、征地养老人员医疗费报销等“不来即享”服务,实现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精准推送向精准兑现转变。(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30.推广“免证办”。在保护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推进电子证照归集,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甘快办”App,在准入准营、项目申报、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探索推行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证照应用,推动更多事项办理纸质证照免提交、申请表单免填写,“零材料”办理。(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市政府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31.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按照数据“一网共享”、交易“一网通办”、服务“一网集成”、监管“一网协同”的“全省一张网”格局,健全完善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提升公共资源配置效益和效率。集中清理招投标领域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全面推广保函(保险),投标人、中标人在招标文件约定范围内,可以自行选择交易担保方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绝。推广电子保函在公共资源领域广泛应用,降低电子保函费用。推动建立银行、担保机构和保险机构间的招标投标市场主体履约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对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标人简化交易担保办理流程、降低服务手续费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32.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依托甘肃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推行房产交易、税费交纳、不动产登记线上“一网办理”和线下“一窗办理”。提升不动产登记延伸服务能力,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延伸至房地产开发公司、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推动抵押权首次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预售商品房买卖预告登记、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商品房转移登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6项高频业务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办理。(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市直有关单位,市税务局等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33.提高园区项目投资服务水平。陇南经济开发区、康县工业集中区、西和县工业集中区3个省级开发区和成县、西和县、徽县等工业主导型县区按照“一县一区”重点打造的工业园区要立足本地实际,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大胆探索,全面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供应”,构建特色鲜明、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新型招商模式,招引遴选高质量工业项目落地。以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为核心,坚持“亩均论英雄”的产业发展导向,严格执行《甘肃省工业项目土地使用标准》,严格落实改革区域“标准地”制度供应的工业项目用地宗数不低于30%标准,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各省级开发区和各工业集中区对各自工业园区统一组织实施区域评估,跟进省级改革进度,积极探索“用地清单制”,在供应土地时向企业提供评估成果,尽可能一并提供普查意见清单。全面推行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实现环评成果共享。全面推行帮办代办制,开启全周期、全过程、全方位服务,让项目落地跑出“加速度”。(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34.提高企业融资服务水平。完善对辖内金融机构监管考核和激励机制,鼓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合理增加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持续推动金融服务智能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运用“信易贷”“陇信通”等平台,配合相关部门探索搭建“甘肃智慧金融平台”,推动政银企信息共享,逐步将财政、社保、税务等公共数据及各类信用信息依法依规纳入共享范围,提升金融服务便利化水平。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和质物处理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与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适合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特点的授信制度。(牵头单位:人行陇南市中心支行、陇南银保监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35.提高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简化变更登记操作流程,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无需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变更信息,税务机关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变更登记信息自动同步予以变更。推进全国车船税交纳信息联网查询与核验,便利纳税人异地办理保险及缴税。对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证明、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表、专用车证、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以及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身份证明、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伙身份证明等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牵头单位:市税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等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36.提高12345热线“一号响应”服务水平。严格规范流程,明确专人24小时及时转办处理工单,坚持第一时间派件、处理、回复,切实提高办理效率。对热线反映集中的问题加强研判,建立举一反三长效机制,力求通过一个诉求解决一类问题。加强跟踪反馈,定期对12345热线工单承办量、办结率、满意率进行梳理汇总,确保企业和群众所反映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理。(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四、进一步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

  (一)完善数字政府规划设计

  37.强化规划引领。跟进省级进度,落实好《甘肃省统筹推进数字化发展行动计划》精神,参照编制《陇南市统筹推进数字化发展行动计划》,以数字政府建设引领驱动数字化发展。(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38.强化制度保障。充分发挥陇南市数字政府建设统筹推进领导小组作用和数字政府建设专班合力,根据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梳理制定我市政务数据共享、政务云管理、特色品牌等制度机制和标准规范,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安全可靠推进。(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二)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支撑

  39.加快数字政府基础网络建设。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全面完成电子政务外网“一网双平面”和IPv6改造工作。跟进省级进度,持续推动在电子政务专网的政务信息系统向电子政务外网迁移,加强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等级保护。(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40.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能力。坚持“多端同源”建设,一体化推进陇南政务服务网、“甘快办”App陇南子站、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点)、自助终端机等各个终端建设,配合省上形成全省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入口,持续推进我市平台与省级平台、国家平台身份认证、事项管理、电子证照、好差评等系统功能深度融合。持续完善我市自建业务平台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实现平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推动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电子表单等共性支撑扩大应用和互通互认,扩展政务数据互联共享、业务协同联动。推动高频事项自助办理,秒批秒办。(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41.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应用。贯彻落实《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要求,跟进省级进度,升级完善全市政务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持续推进人口、法人、经济、自然资源、电子证照等基础库和医疗健康、社会保障等主题库建设。持续推进政务数据目录全量覆盖,形成政务数据“一本账”,支撑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有序流通和共享应用,加强政务数据分类管理和分级保护。(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五、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统筹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一)抓好组织实施。各县区各部门要健全完善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进机制,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进改革。要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有力有序推动落实。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培训,让更多企业群众了解、参与,共同推进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

  (二)鼓励改革创新。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积极探索更多原创性、差异化的改革措施。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通过加强培训交流、媒体宣传等形式,积极推广改革创新成果。

  (三)加强督导调研。创新工作方式,各县区各部门要适时牵头组织对本辖区、本领域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任务开展专题督导调研,加强政策督促落实和跟踪问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努力形成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