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数据权益,推进数据要素依法有序流通,保障数据安全,发挥数据要素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起草了《广州市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根据地方性法规起草的相关规定,现公开征求公众对《广州市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7月21日至8月20日

  二、可重点对以下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关于加强数据权益保护措施的意见或建议;

  (二)关于公共数据管理及公共数据运营模式的意见或建议;

  (三)关于数据交易场所、数据交易服务、数据收益分配、数据要素统计核算和数据争议解决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四)关于促进数据应用的意见或建议;

  (五)关于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在南沙深化粤港澳数据合作的意见或建议;  (六)关于数据跨境流动及监管问题的意见或建议;

  (七)关于数据处理者数据安全主体责任划分的意见或建议;

  (八)其他相关问题。

  三、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途径

  (一)登录广州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gz.gov.cn/)“专题栏目”>“行政立法”栏目,查看全文并提交意见建议。

  (二)登录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网站(http://zsj.gz.gov.cn/)“政民互动”>“调查征集”栏目,查看全文并提交意见建议。

  (三)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xiesh@gz.gov.cn。

  (四)书面信函:邮寄至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7楼政务数据和安全管理处(邮政编码:510623)。请在信封上注明“广州市数据条例意见建议”。

  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1.广州市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

  2.关于《广州市数据条例》的起草说明

  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