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丽江市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江市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行动方案
为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市场、创新、政务、法治、人文“五大环境”全面提质,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按照《云南省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行动方案》、《云南省2022年营商环境评估丽江市专题报告》、《丽江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补齐营商环境各环节短板弱项,提升服务能力与质效,打响“丽江效率”、“丽江服务”、“丽江诚信”营商环境新品牌,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全面提质。
二、补齐各环节短板弱项,推动营商环境全面提质
(一)市场准入与退出。主动对标深圳“打造‘企业开办政银一窗通’,实现银行网点办理营业执照”、上海“推进商事登记确认制,持续创新市场准入便利化改革”等国内先进典型案例。积极配合省级部门持续完善开办企业“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功能,有序推动外资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网办。设立“一窗通”服务专区,指导和帮助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和登记,通过寄递、自助打印等实现不见面办理。进一步提升开办企业“一窗通”平台使用率,持续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进一步深化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全覆盖清单管理,破解“准入不准营”。进一步健全完善歇业备案制度,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深化歇业登记“一件事一次办”试点,全面实现企业简易注销“一件事一次办”。常态化开展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破除工作,清理破除市场准入显性和隐性壁垒,推动“非进即入”普遍落实。
分管领导:赵怀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税务局、人行丽江市中心支行,各县(区)政府
(二)获取经营场所
1.办理建筑许可。主动对标淄博“推行全生命周期‘用地清单’,提供‘用地一件事’集成服务”、昆山“一天发‘五证’,项目建设审批跑出‘加速度’”等国内先进典型案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相关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推行常规办事环节全流程指引,力争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48个工作日内。推行综合审批改革,实行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竣工验收等各审批阶段“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网通办、限时完成、统一发证”,实现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全过程审批。深化施工图审查改革。推进“多测合一”改革,逐步实现“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现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全承诺、拿地即开工”。完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功能,形成空间规划“一张蓝图”,深入推进利用“一张蓝图”、“多规合一”进行项目预选址工作。加快推动办理建筑许可证照电子化。推进低风险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和不动产登记合并办理、同步发证。
分管领导:赵怀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2.财产登记。主动对标浙江“创新‘不动产智治应用’,推进‘四零’登记服务”、广州“不动产登记资料自助查询,实现‘零跑动’‘指尖办’”等国内先进典型案例。进一步创新不动产登记服务方式,实行不动产登记主动提前服务,从源头上解决办证难问题,推行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交地即交证”、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确保企业、购房人在交房(地)的同时即可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开通不动产登记线上缴费服务,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服务,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并行办理。推动不动产登记业务进驻县(区)政务服务大厅,实行不动产登记“一站式”办理。持续压缩财产登记耗时,全面签发增量不动产权电子证照,逐步取消纸质证明。提高“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使用率,全面提升财产登记服务质效。
分管领导:徐贤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
(三)公共基础设施接入
1.获得电力。主动对标杭州“大中型企业办电更省钱、更省时、更省力”、深圳“建立具有特色的综合停电管理体系,实现停电‘零感知’”等国内先进典型案例。持续优化供电可靠性管理体系,全面提升配网网架、装备及运维水平,推进新型城镇化配电网、现代化农村电网等各类示范项目建设。减少重复停电,科学合理制定停电计划,加强停电方案审查,逐步扩大不停电作业范围和比例,减少计划停电时间和次数,降低计划停电对用户的影响,减少客户“停电感知”,力争全口径平均停电时间为5.31小时内,全口径带电作业率96%以上。积极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落实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政策,进一步放开各类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售电企业进入市场,扩大市场主体范围及放开比例,提高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持续提升政务信息系统和电网企业的互联互通,加大与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和供水供气通信企业数据共享力度。
分管领导:张仁彬
牵头单位:市能源局、丽江供电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管道燃气供气企业、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
2.获得用水用气。主动对标深圳“持续优化用水用气业务协同联办,实现‘一个平台一次申请办妥多项业务’”、福州“打造‘共享营业厅’,实现‘水电气网’一窗联办”等国内先进典型案例。推进用水、用气“网络化、一体化、智能化”业务咨询办理。依托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全面实施建设项目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一次办”。拓展网上报装渠道,推动实体大厅公共服务“联合报装”服务窗口设立。优化外线施工办理流程,推行一般外线开挖工程告知承诺制审批,全面推进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分管领导:赵怀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政府,管道燃气供气企业、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
(四)劳动就业。主动对标深圳“人社业务5G视频办”、“建立健全人才评价制度”等国内先进典型案例。深入实施“技能丽江”行动,强化“十个一批”多层次技能人才培养,实施“六个一千”人才专项培养工程,加强高层次技能人才培养。2023年新增高技能人才500人,积极搭建“互联网+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全面实施网上劳动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加强劳动关系风险监测,完善就业援助政策,制定本地裁员安置方案地方细则,健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提高劳动力市场监管和服务能力。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专项行动。持续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依托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组织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
分管领导:赵怀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
(五)获取金融服务。主动对标上海“低碳积分变‘真金白银’,绿色金融助力绿色经济发展”、温州“创新技术产权证券化,开辟融资新路径”等国内先进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主业、坚持保本微利运营,将更多金融资源投向小微企业和“三农”。加强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加强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推广应用,发展应收账款、仓单、存货、活体畜禽等动产和权利担保品抵质押融资。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运用金融科技提高规范化管理和制度建设水平,推动尽职免责、转移定价、绩效考核等内部管理机制落实落地。丰富普惠小微企业信贷产品,探索推广“银税互动”、“随借随还”等线上信贷产品,提高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度。稳序推广建设企业“首贷服务中心”,推进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各项政策快速、精准落地。
分管领导:周开举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行丽江市中心支行、丽江银保监分局
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税务局,各县(区)政府
(六)跨境贸易。主动对标深圳、成都“发布RCEP成员国市场重点商品贸易机会清单”等国内先进典型案例。深入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大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国际经贸规则、惠企政策、“两步申报”和“提前申报”通关模式等方面的宣传推广力度,提升“两步申报”和“提前申报”通关模式应用率。加强智慧口岸建设,推动通关物流信息查询和跨境结算模式多元化发展,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度。严格执行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并及时公示收费标准。加大AEO(经认证的经营者)培育和服务力度,支持企业充分享受各项跨境贸易便利化措施。加快推进丽江跨境电商综合业务清关中心、丽江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建设工作,积极申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综合保税区等高能级开放平台,协助外贸企业扩大进出口商品种类,引导相关产业聚集发展。
分管领导:周开举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丽江海关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人行丽江市中心支行,各县(区)政府
(七)便利纳税。主动对标海南“创新推出‘税库联动退税’新机制,大幅压减退税时间”、厦门“打造‘零窗化’智慧办税厅,构建信息化、智能化的纳税服务新生态”等国内先进典型案例。进一步推动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实现智能化、便利化网上办理,加快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智能化办税服务厅建设,拓宽线下服务渠道,满足多元化办税需求。持续优化办税服务厅人力资源配置,落实定期培训制度,推行团队化分类服务,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纳税服务和税收执法的规范性、便捷性和精准度。继续抓好2023年新出台、展期实施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确保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应知尽知”,持续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深入实施财产和行为税10税种合并申报,优化电子税务局印花税申报,探索实现“一键零申报”,持续推广掌上、网上等“非接触式”办税渠道,压缩办理时间,全面提升纳税主体纳税缴费体验感。探索推进动态“信用+风险”税务监控,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提供精细化服务。依法依规共享企业年度报告有关信息,实现企业年度报告“多报合一”。
分管领导:徐贤
牵头单位:市税务局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医保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丽江海关,各县(区)政府
(八)解决商业纠纷
1.保护中小投资者。主动对标深圳“构建全流程审判监督管理体系”等国内先进典型案例。加大多方对接联动,全力构筑多元解纷体系,加强与司法、民政、人社、市场监管、工商联、妇联、金融等职能部门联动,借助职能部门作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全力推动采取非诉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加大与行业部门联系,加大行业性、专业性特色调解室建设并加强业务指导。全力支持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司法确认工作,完善司法确认程序。
联系领导:田锐文
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2.执行合同。主动对标湖北“胜诉即退费,优化诉讼服务体系”、浙江“嘉兴桐乡市创建‘未来智能法庭’,优化数字司法全周期助企服务”等国内先进典型案例。充实审判辅助人员,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警,将各类辅助人员充实到立案、审判、执行等一线办案部门,加强人员配比。加大质效考核力度,每季度进行专题调度和考核,继续完善繁简分流机制,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不断缩短办案时限。紧盯各项办案指标,逐项分解落实,做到目标明、措施实,科学精准发力,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加快无纸化办案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提高网上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工作规范性。不断完善执行联动机制,联合公安、税务、市场监管、出入境管理等部门,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被执行人,通过严格限制其市场交易行为、行政许可行业准入审判、失信联合惩戒等办法,督促其自动履行判决。
联系领导:田锐文
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九)促进公平竞争
1.政府采购。主动对标深圳“积极打造政府采购最优营商环境”、武汉“政府采购推行‘双保函’为中小企业‘减负’”等国内先进典型案例。强化政府采购诚信管理,建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履职评价制度,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推进政府采购交易电子化。动态更新并公布现行有效的政府采购制度文件目录清单。完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制度,认真开展全流程监督评价工作。持续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规定的清理工作,全面清理通过不合理条件限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内外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等问题。进一步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将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到2023年底。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全流程信息公开机制,全面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力争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率达到98%以上。
分管领导:徐贤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各采购单位,各县(区)政府
2.招标投标。主动对标合肥“多维立体监管,护航公平交易”、青岛“推出工程款支付信息共享功能”、杭州“工程建设领域招标计划提前发布”等国内先进典型案例。持续清理、规范招投标领域制度,坚决破除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等制度,动态更新招标投标管理制度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平合整合共享,完善交易规则,大力推行在线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开展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清理、扩容工作,持续完善综合评标专家库,实行评标专家动态管理。加强招标投标事中事后监管,做好招标投标投诉举报回应、查处工作,进一步拓展、畅通投诉和公示渠道,建立健全本地区投诉处理超期预警及约束机制。不断提升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合理划分功能区域,做到分区明显、边界清晰、布局科学合理。全市在线开标率力争保持在100%。
分管领导:徐贤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十)办理破产。主动对标深圳“完善破产管理人选任和监管制度”、北京“破产法庭推进破产成本再降低”等国内先进典型案例。提高破产案件审判质效,市域内法院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不超过730天,破产申请审查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不超过55天。完善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协同促进“僵尸”企业处置,化解企业破产衍生问题。加强破产案件审理,对于暂时经营困难,但适应市场需要具有发展潜力和经营价值的民营企业,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企业转型升级。发挥破产审判功能,通过清理“僵尸企业”、“空壳公司”,推动建立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依法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破产清算案件,做好执行转破产程序的衔接,引导和督促扭亏无望的民营企业有序退出市场。推动建立简捷高效的快速审理机制,将部分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清晰或者“无产可破”的案件纳入快速审理范围。
联系领导:田锐文
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十一)创新市场监管
1.市场监管环境。主动对标成都“实施‘信用沙盒’监管和触发式监管”、重庆“为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画像”等国内先进典型案例。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切实提高监管的精准性、有效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切实纠正执法不严、简单粗暴等不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对新经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分类制定各领域监管免罚清单;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对一般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并及时纠正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首违不罚”。完善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面归集、共享、应用市、县(区)各部门信用信息,深入推进信用监管,加强市场主体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市场主体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工作。
分管领导:赵怀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
2.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主动对标杭州“以数字化推进知识产权治理变革”等国内先进典型案例。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力度,持续激活知识产权保护动能,全面系统认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支持力度,改善知识产权投融资氛围,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充分用好支持政策,推动知识产权金融产品、金融服务创新,提升知识产权金融业务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机制,帮助企业有效拓宽融资渠道,全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及金额实现新突破,达到全省平均水平。采取建立并完善各县(区)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等方式,完善受理机制,为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加大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丽江受理窗口建设,并按受理窗口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要求开展工作,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效能。进一步发动各县(区)及版权服务工作站开展版权作品登记工作,确保版权作品登记数量稳步增长,达到全省县(区)平均水平。
分管领导:赵怀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新闻出版(版权)局,人行丽江市中心支行
责任单位:丽江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
(十二)政务服务。主动对标广州“推动新型智慧政务体系改革,搭建全国一体化‘政务晓屋’共享平台”等国内先进典型案例。统筹推进市、县(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管理工作,逐步构建分级负责、规范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分级修订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与权责清单的联动调整工作。配合省级加快推进部门间业务系统对接打通,全面优化提升本地自建业务系统与全省一体化平台的融合互通功能,推动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办事“一次登录、全省通办”。加大“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运用,推动更多本地事项“掌上办”、“指尖办”。与全省同步推进政务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开放共享,加大电子证照、电子证明、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推广应用和互信互任,进一步落实减流程、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审批服务要求,实现网上可办率和“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不低于99%、“零跑动”事项不低于97%。提升集成化事项梳理及办理能力,“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清单事项数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分管领导:张仁彬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三)提升宜居宜业环境。加强平台建设,依托重点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中介组织等载体,升级打造一批机制新、活力强、实效突出的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开展走“百企”专项调研行动,对全市规上企业、科研院所、高企后备库企业等对象进行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推动全市高企倍增及研发经费投入工作取得新进展。深入实施“兴丽英才支持计划”,不断壮大兴丽青年人才队伍。加强专技从业人员职称评审工作,重点推动和鼓励非公经济组织专技从业人员积极申报职称评审,提升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数量。引进优质教育资源,逐步缩小县区教育差距,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带动职业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健全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保障机制,确保全市随迁子女入学。持续开展公立医院提质达标和薄弱专科建设行动,加快推进市急危重症救治中心等项目建设,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提升公共医疗服务能力。持续优化流程,规范操作环节,推进医保业务办理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医保业务智能化建设,不断加大医保大数据和智能监控应用力度,全面提高医保电子凭证覆盖率。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不断丰富企业文化生活。强化养老公共服务建设,改造建设3个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护理床位占比达55%,开展失能、残疾、高龄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500户,建设“老年幸福食堂”3个。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蓝天碧水净土森林监测工作。深入推进绿美城市、绿美社区、绿美乡镇、绿美村庄、绿美交通、绿美河湖、绿美校园、绿美园区、绿美景区建设,打造一批绿美云南新标杆、新样板。全力推进高速公路“能通全通”剩余在建项目和“互联互通”开工项目建设进度,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加快铁路“建网提速”、水运“提级延伸”。
分管领导:徐贤、肖健、魏妮娅、赵怀、周开举、张仁彬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市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三、提升服务能力与质效,持续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
(一)加强惠企政策兑现服务。加强与省惠企政策申报系统对接,开通市级各部门惠企政策发布账号,根据“谁制定、谁解释、谁发布、谁更新”的原则,由政策牵头制定部门发布涵盖税收、科技创新、金融、人才等多领域惠企政策,并动态更新惠企政策,实现政策推送精准匹配、普惠政策免申即享。政策牵头制定部门在政策出台后及时组织开展政策解读、政策宣贯,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加强惠企政策宣传推广,提升市场主体政策知晓度。完善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窗口功能,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申领服务。
分管领导:徐贤张仁彬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二)加强涉企法律服务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适时组织开展普法宣传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单位联系帮扶民营企业制度,协调推进律师事务所“万所联万会”,为民营企业开展法制体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执法资源,优化执法机构和职能,推进行政执法重心向基层下移,有效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提高执法效率。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商会调解工作,推进商会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联动。优化公证服务,加强中小企业融资贷款公证服务。2022—2024年,全市涉企法律服务逐年持续提升。
分管领导:田锐文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三)提升项目用地保障水平。在规划许可的前提下,鼓励市场主体盘活商业用地、工业厂房、企业库房、物流设施和家庭住所、租赁房等资源。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对现有工业用地,依法按程序提高建筑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新增工业用地,厂房建筑面积高于容积率控制指标的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鼓励产业用地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积极推进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调剂和省内调剂工作。2022—2024年,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应保尽保、优先保障。
分管领导:徐贤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各县(区)政府
(四)畅通投诉举报。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提高办理效率,形成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受理—交办—承办—核实—销号”工作闭环。通过“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畅通信访渠道,特别是通过政务服务“好差评”、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等渠道,有效引导群众对营商环境进行监督,提升情况收集、线索采集的质量。
分管领导:徐贤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局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四、组织保障
(一)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下设5个专项组作用,推动相关领域改革取得突破。各级各部门强化信息共享、政策协同、工作联动,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举措、明确时限、责任到人,加强组织实施,形成问题发现、对标改进、总结提升工作闭环。
(二)强化督促落实。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季度对重点任务推进情况进行调度,会同相关部门查找堵点问题、及时作出政策响应。完善年度考评方案,进一步压实各县(区)、各部门责任,确保全年任务按计划如期完成。各牵头单位分别于9月25日、11月25日前将推进落实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营造良好氛围。建立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推广机制,抓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工作,鼓励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创新举措,形成一批改革经验案例。坚持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市宣传工作重点并加大宣力度,构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打造具有丽江特色的营商环境新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