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青岛市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岛市市场监管领域

  优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

  为认真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根据市委、市政府“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部署要求,进一步树牢服务发展意识,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现制定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

  一、推进五项改革,提升市场主体发展质效

  (一)推进企业登记便利化改革。优化港资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流程。积极争取推广简化版公证文书,实现登记业务系统与中国(香港)委托公证业务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对接。在青岛自贸区开展“吊销企业股权变更登记”试点。允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允许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吸收合并注销,理顺吊销企业股权转让流程。

  (二)推进信用修复便利化改革。优化信用修复流程,开展信用修复全流程网办。出台优化企业信用修复措施,为失信企业开展“套餐式”信用修复服务。开展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行动,建立信用监管数据采集、共享、应用全程动态监测和纠错机制。

  (三)推进市场主体信用展示便利化改革。健全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信用信息记录和共享体系,在全市部分重点领域、重点区域拓展应用市场主体“信用码”,现场展示信用信息,提升企业信用意识。推行企业“信用地图”,依托“市场监管服务一张图”平台,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全面、直观展示全市市场主体信用状况。

  (四)推进CCC免办服务贸易便利化改革。推进企业开通“CCC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积极申请CCC免办绿色通道,试点实现“即申报、即出证、即报关”,审批时间从5个工作日变为即时审批,CCC免办企业清关缩短到1天,支持本市企业进出口贸易和技术研发。

  (五)推进服务型“双随机、一公开”便利化改革。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推行服务型“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按照能联尽联原则,组织部门联合抽查,对检查中发现首次违法、非主观故意且社会影响较轻的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开展“你点我查”活动,选择企业、群众最关心、最期待检查的行业领域,按比例进行抽查并公布结果。

  二、聚焦五个领域,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六)促进小微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开展“益小微”和“助小微”行动,推出一批“优品微贷”金融产品,构建小微经营主体服务体系。探索实施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采取个性化、差异化帮扶措施,切实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总体质量。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对检验检测行业小微企业进行精准帮扶,培育一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的质量标杆企业。

  (七)推动农贸市场规范提升。完善2023年规范化农贸市场创建标准,每创建1处优秀规范化农贸市场,市级奖励所在区30万元,并由各区统筹本级投入和市级奖励资金用于对优秀规范化农贸市场实施奖励。开展农贸市场攻坚克难活动,每月对排名靠后农贸市场的整改情况进行排名,直至农贸市场全部达标。开展农贸市场电子秤专项整治,优化电子秤强制检定服务。

  (八)助力食品饮料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建立食品饮料产业个性化“服务专员制度”,统筹市场监管职能,引导食品产业规模化发展和产业聚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和“两个责任”,严厉打击影响产业健康发展的潜规则。搭建一体化食品智慧监管系统,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问题。

  (九)促进药械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建立药品网络销售违法线索处置联合检查工作机制。推进药房标准化建设。对全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分级监管。提高进口药材通关检验效率,促进青岛自贸片区药品进出口贸易快速发展。协同青岛自贸片区组建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工作专班,建立化妆品备案咨询服务“一站式服务”工作站。

  (十)推动广告产业健康发展。强化规上广告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因地制宜优化广告企业服务措施,组建胶东经济圈广告发展联盟,积极引导和推动企业开展新业务、开拓新市场。加大“三品一械”、医疗、医疗美容、房地产、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广告监管力度,营造良好广告市场环境。

  三、开展五项行动,打造“青岛优品”工程

  (十一)开展“质量惠企促发展”行动。实施“青岛优品”工程,构建产品、企业、产业、区域品牌体系,在工业、农业、服务业领域培育一批“青岛优品”品牌,打造“青岛优品”标准集群,举办“青岛优品”公益广告大赛。成立产品质量技术帮扶专家库,开展“一对一”帮扶,提升企业行业质量供给和竞争力。成立惠企服务工作队,围绕食品饮料产业链、高端装备产业链、智能制造产业链、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链、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产业链、检验检测产业链6大产业链,开展市场监管综合服务。

  (十二)开展“标准化+”战略创新行动。在科技、产业、绿色、城乡、社会、协调、改革7个重点领域开展17项“标准化+”战略创新行动。支持企业、社会团体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制定,对参与标准化项目的市场主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助奖励。开展“青岛标准先进性评价”,鼓励市场主体研制和执行高标准。

  (十三)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行动。建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书面审理机制。落实市知识产权补助资金资助政策,依托全市“政策通”平台,简化申报流程。做好2023年度青岛市专利导航项目备案工作。搭建高校院所与企业之间专利转移转化桥梁,探索推进专利开放许可。面向我市创新型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以案释法宣讲。对企业投保符合要求的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等保险产品按规定给予50%的保费补贴。

  (十四)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守护”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涉企政策措施类文件审查,清理2016年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出台的涉企政策措施文件。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守护”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十五)开展“放心消费在青岛”示范创建行动。创新消费维权机制,推动经营主体承诺亮诺践诺,完善经营者首问、消费投诉公示、赔偿先付制度,深入推进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和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发挥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作用,开展名优企业网络维权。

  四、创新五项机制,强化监管服务效能

  (十六)创新企业合规指导机制。发布统一的青岛市市场监管领域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为企业提供“菜单式”行政合规事项指导服务。结合流通环节多样化业态特征,在食品流通环节率先制定“一业一策”合规经营指南。升级市场监管“服务通”“法规通”平台,持续推出“壮链强企”频道,做好法规政策的发布、宣传和解读。

  (十七)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持续推进轻微违法免罚制度、审慎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制度落实,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市场主体依法予以免罚、依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采取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影响最小的行政强制措施。建立服务型执法标准体系,编写不少于180项标准,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十八)创新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开展重点领域价格监督检查,聚焦行政事业性收费、商业银行、水电气暖等,加力规范各类价格行为。做好涉企违规线索收集,规范明码标价,查处收费中的价格违法行为。监督转供电主体执行政府指导价,为个体工商户降低经营成本。

  (十九)创新电梯维保监管机制。创新推出“智慧电梯维保”,将信息化技术手段运用到电梯维保环节,实现在线电梯维保和维保记录无纸化,运用大数据监控分析实现安全信息实时预警,连通“智慧电梯码”强化社会监督。

  (二十)创新联络站“问需于企”机制。发挥市场监管领域“深化作风能力优化营商环境”联络站基层“哨兵”作用,将联络站扩面深化,通过开展联络站调研走访、“二维码”意见征集等形式收集意见建议,及时做好反馈答复,形成工作闭环。发挥联络站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