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相关单位:

  《2023年新余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新余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深化新余市政务公开工作,提高行政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助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提高政策发布解读实效,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管理服务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的功能作用,更好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以扎实有效的政务公开工作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城市。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关心关切,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工作从注重公开数量向注重公开质量和深度转变。到2023年底,市、县(区)两级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趋于完善,统一规范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管理体系更加精细,政策文件全流程公开工作机制初步建成,公开信息实用性不断增强,依申请公开办理更加规范,政民互动效果进一步显现,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知晓度、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紧扣经济发展大局深化公开

  (一)加强重大战略实施信息公开

  1.聚焦落实战略部署加强公开。紧紧围绕“工小美”战略,紧紧围绕建设新宜吉合作主阵地、大南昌都市圈产业承接地、中三角旅游目的地等重大部署,及时依法公开相关规划、政策措施和建设进展信息。(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聚焦实施工业强市首位发展战略加强公开。围绕“五千五百工程”实施,做好钢铁产业千亿倍增工程、锂电产业千亿冲刺工程、电力产业千亿装机工程、硅灰石产业千亿潜在工程、数字产业千亿突进工程,培育壮大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建筑建材、鞋业制造、光伏应用等五个百亿产业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相关政策、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等方面信息。(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聚焦规划计划执行情况加强公开。持续做好各类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实施措施和配套政策的主动公开工作,引导社会支持、监督各项规划(计划)的实施。重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等方面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加强涉及投资消费信息公开

  1.围绕扩大有效投资加强公开。做好“项目大会战”行动信息发布,积极宣传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等政策及相关信息,以投资力度、建设进度、项目成果积极引导市场预期。认真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批准服务和结果信息、招投标信息、土地征收信息、施工和竣工信息、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等。加强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相关政策文件宣传发布力度,鼓励民间投资盘活存量资产,增强再投资能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围绕助推消费升级加强公开。重点做好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后续举措等方面信息发布。围绕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养老服务、教育医疗、文化体育旅游等领域消费支持政策,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加强消费支持政策实施结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相关统计数据,更好地稳定消费预期。(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围绕市场监管透明度加强公开。持续做好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信息公开。依法公开市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主动公开动态调整后的全国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发布,依法公开相关执法结果。及时公开市场经营活动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相关政策和典型案例公开,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力度,提高监管覆盖率。发挥“信用新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作用,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公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加强创新驱动发展信息公开

  1.围绕创新举措加强公开。持续做好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锂电新能源科创城建设、高新技术企业“育苗造林”三年行动计划等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实施措施和配套政策的主动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围绕“一号发展工程”加强公开。围绕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做好相关政策文件的发布解读,集中公开数字经济相关政策举措、工作进展、项目落地等信息。深入解读数字政府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发布有关数字经济特色优势和未来产业指导目录。主动公开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金融科技等行业数字化转型目标、任务和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围绕“一号改革工程”加强公开。持续办好市政府门户网站“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及时、规范、集中公开省级、市级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以及纾困帮扶企业的信息。持续做好政府性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公开,公开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和执收部门。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做到定期更新、在线查询。(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工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聚焦重点领域深化公开

  (一)扎实推进城市治理信息公开

  1.围绕城市规划加强公开。持续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各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各类规划的信息公开,全面征询公众意见,提高规划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相关历史规划,充分展示党和政府“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加大土地、矿产、测绘等领域行政审批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持续发布相关政策,做好咨询解答。加强土地市场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加强历史征地信息补录进度,增强信息查询精准性、便捷性。(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围绕交通综合治理加强信息公开。做好公交线路调整、智慧停车场、市级疏堵以及城市道路维修工程建设等方面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投控集团)

  3.围绕城市管理加强信息公开。持续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物业管理、市政园林环卫等方面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我为城市挑毛病”、城市运行安全工作情况。做好城管执法检查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扎实推进民生保障信息公开

  1.住房保障领域。持续做好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措施及项目清单公开。围绕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执行等方面深化信息公开。深化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加大安居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实施进展及工作动态信息的公开力度。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及时发布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教育领域。做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学区划分、招生方案(含民办学校)、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方面信息。做好落实“双减”政策、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四大教育民生品牌、课后托管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就业创业领域。加强落实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精准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就业创业补贴政策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加大稳岗就业政策解读、政策培训力度。(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4.社会保险领域。加大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力度。多渠道发布养老保障、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养老设施等相关补贴政策。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加大公益慈善事业信息公开力度。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市级社会组织基本信息,按年度公开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和年检结论信息,及时发布慈善组织认定名单。(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5.基本医疗卫生领域。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加强信息公开,持续加大爱国卫生运动、健康新余行动等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和宣传推广力度。及时准确公开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政策信息。深入开展重点项目建设、药品安全、疫苗监管、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6.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按时公布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全民阅读品牌创建等信息,及时发布精品项目和服务体验信息。实时动态更新公共文化活动信息,围绕央视七夕晚会和“七夕文化旅游节”等重大文化、节庆活动进行宣传推广。进一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设施名录和使用情况信息公开,包括其服务内容和开放时间等。(责任单位:市文广新旅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7.公共体育服务领域。围绕创建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做好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相关优惠政策和标准,宣传推广惠民活动。加强公共体育场馆服务信息公开,督促公共体育场馆建立服务公示制度,向人民群众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收费标准、免费或低收费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向社会公示全市享受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的体育场馆名录。公开免费低收费的体育场馆服务信息。(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8.民生实事项目。按季度向社会公开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执行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扎实推进社会治理信息公开

  1.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开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试点,拓展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行业市级主管部门和市国资委要积极推进试点工作,切实履行主管职责,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出台的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指导、督促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依法全面规范公开各类信息。持续完善公开制度,创新公开方式,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等信息,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加强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打造高标准高质量“阳光财政”,进一步规范预决算(含“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开文本的规范性可读性,统一渠道,强化检查,不断提高预决算公开质量。持续做好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信息公开工作,集中发布直达资金相关重要政策、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做好直达资金和专项资金联动公开工作。抓好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按要求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在政府债券发行前后及时公开发行相关信息,持续做好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做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公开,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推进被审计单位依法公开审计机关对外公告或披露问题的整改结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审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推进乡村振兴信息公开。着力公开乡村振兴政策、工作进展方面的信息,以及乡村振兴有关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资产收益帮扶试点等信息,以公开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围绕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信息公开,加大相关政策解读力度。围绕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工作目标,加强技能培训、就地就近务工、惠农补贴政策、农村土地流转、农村宅基地改革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进展信息,加大美丽乡镇建设政策宣传力度。(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农业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4.深入做好污染防治、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本市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和阶段性进展信息。发布全市大中型水库、重点湖泊、主要河流水质状况和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依法公开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四、紧盯提质增效深化政务公开

  (一)推行主动公开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全市各级各部门参考国务院有关部门印发的试点领域和其他领域标准指引,围绕政府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事项,按条目逐项明确每个公开事项的标准,包括公开事项的名称、公开内容标准、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公开责任单位等,编制政府、部门两级主动公开清单目录,主动接受群众和企业的监督。建立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推进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流程深度融合,实现政务公开由“管人”到“管事”的转变。(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推进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明确从申请受理、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全流程的责任分工,实现流程清晰、责任到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中的合法性审查流程,提高办理答复质量,切实降低争议发生率、被纠错败诉率。转变依申请公开办理观念,最大限度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畅通政府信息公开联系电话,加强对政策咨询类的来电回复。对全市各地各部门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模拟测评,检测评估相关单位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深化重点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做好2023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市政府规章公开工作。全市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全面完成对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系统清理工作,将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要对政府网站公开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清理,政府网站原则上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府办、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持续做好政府常务会议等决策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四)推进政策管理服务全流程公开。

  各级各部门要不断深化政策管理服务全流程信息公开,做好政策制定、政策发布、政策解读、政策兑现等方面工作。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渝水区政府、分宜县政府作为政策管理服务全流程公开试点单位,做好政策评价试点工作。

  1.政策制定。在政策制定过程中,对于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政策,须通过走访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政策意见征集工作,汇集公众需求及意见建议。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各级政府及部门须编制本地区、本部门当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政策发布。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制度,严格审查内容要素和标准规范,政策文件必须标注公开属性,必须明确政策咨询。各级政府及部门应将政府网站作为政策性文件和解读信息发布的第一平台,并通过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其他渠道推送,政府网站应设立政策性文件发布和解读专栏。(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政策解读。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原则,对规章、规划、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权利义务、切身利益和需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文件进行精准解读。各地各部门负责人应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要运用图文图表、视频动画等形式开展线上解读,丰富解读形式。结合精准帮扶企业等工作加强惠民利企政策宣讲辅导,深入企业、园区、社区开展系统性、针对性的专场政策解读活动。健全政策解读咨询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畅通本机关政策解读、咨询渠道,为企业群众提供“政策+解读+咨询+办事”的综合解读服务,各级政府部门至少确立1名政策解读员,相关名单和工作联系方式于2023年8月底前向社会公开发布。(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4.政策兑现。各地各部门应充分考虑、统筹政策兑现问题,凡涉及财政资金的惠企政策均须通过“惠企通”平台一口兑现,未达到要求的政策不予发布。(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5.政策评价。试点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题性政策评价工作,选取本单位重点政策,围绕执行标准、适用范围、使用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通过征集调查、专题座谈、重点访谈、舆情监测、网络问政等方式开展实施效果评价,全面掌握政策落地情况。(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渝水区政府、分宜县政府)

  (五)提高群众关切回应实效。加强政策问答知识库建设,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将近三年市县两级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进行归纳汇总,提炼常见问题解答,及时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智能问答库推送。推动政策问答知识库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知识库的共建共用共享,开通“12345”政策咨询专线,提高政策咨询类诉求的办理答复质量。推动留言办理服务由“办不办”向“好不好”转变,各地各部门要定期公示回应群众关切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引导群众理解支持政府工作。(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城管局、市政府办、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六)统筹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严格审查程序和审查标准,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信息安全风险监测,消除安全隐患,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保障政务数据开放安全。(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七)妥善处置政务舆情。健全政务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努力实现24小时全网全覆盖。推动落实政务舆情处置和回应主体责任,探索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台账管理机制,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及时调查研判,妥善应对处置,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政府办、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五、着眼基层基础深化政务公开

  (一)提升政府网站管理水平,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根据各部门主动公开清单目录建设科学、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确保栏目内容系统完备,分类清晰,突出本单位、本领域业务属性,具备实用性和便捷性。完善政府网站后台管理系统,健全网站智能监管功能,动态采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栏目更新、错敏信息、隐私泄露、死链暗链、依申请公开办理等数据。建立“数据驾驶舱”,实现可视化分析、预警、评估等功能,以政务公开监管的数字化,促进政务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全面完成政府网站IPv6改造工作,二三级链接支持度达到99%以上。加强网站安全防护能力,实时监测网站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置。(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的运营、管理工作机制,打造以“新余政务”微信为龙头,各地各部门优质主账号为骨干的全市政务新媒体传播矩阵。做好政务新媒体功能建设,向公众提供互动交流渠道和办事服务功能。有办事服务职能的单位,应设置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办事服务板块,无办事服务职能的单位,政务新媒体应设置政民互动、政策解读、政务公开等板块。开展政务新媒体、微信工作群巡查整治,规范网络投票、点赞打卡等行为,杜绝“指尖上的形式主义”(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按照《新余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方案》的要求,提高监测检查工作质效(责任单位:市大数据中心)。

  (三)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管理。实现所有县(区)本级政务公开专区全覆盖。完善信息查阅、政府信息申请、政务自助办理、互动展示功能,增加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辅导、办事流程演示等功能。设立政策咨询窗口,现场解答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辅导、办事流程场景展示等“政务公开讲”活动。积极探索开展掌上政务公开新方式。(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中心、市数投公司,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四)持续完善政民互动渠道建设。于8月开展全市政府开放月活动,邀请企业、群众走进政府机关,深度体验政府工作。继续推进邀请社会公众代表列席各级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充分运用“仙女湖夜话”“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企业家直通车”“人民网领导留言板”“领导信箱”“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等渠道增进政民互动交流。做好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办理工作,压实工作责任,严格办理时限,提升回复质量。(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城管局、市大数据中心、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五)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灵活采取集中授课、点对点指导、视频会议、线上答疑等方式加强对政务公开一线工作人员的培训活动。组织编制《政务公开操作手册》,通过把纷繁的公开事项变成“标准”和“规范”,帮助基层“新兵”变成公开工作的“熟手”。(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六)务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设集约实用的基层政务公开专区。渝水区和罗坊镇、高岚乡、操场乡4个获第一批省级命名“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县(区)和乡镇(街道)”的单位,要围绕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继续走前列作表率。在总结推广第一批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积极申报并争创第二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建设,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的整体水平。开展征地信息公开试点工作。鼓励村(居)、社区利用乡村大喇叭、乡村祠堂、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场所,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政策宣讲活动,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务公开品牌。(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机制。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优化全市综合考核政务公开指标计分体系,将本要点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各地各部门结合本要点开展的创新活动(在示范点创建、推进单项工作试点创新、经验交流撰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给予相应加分,累计计入年度综合成绩,抓实平时、以考敦行、推动工作。

  (二)深入调查研究。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基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各项任务落地情况,常态化开展调查研究,查找差距不足,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市直有关单位要经常性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听取意见建议,加强业务指导,帮助解决困难,推动本行业本领域政务公开水平整体提升。

  (三)打造公开品牌。征集我市政务公开品牌及标识,并以品牌创建为引领,加强提炼总结政务公开工作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案例。开展“政务小余全知道”主题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媒介平台,集中宣传推介,营造良好的政务公开工作氛围。

  (四)加强激励问责。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全市政务公开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五)加强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于本工作要点发布后20个工作日内,做好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和落实时限,并报市政府办备案。要以“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为抓手,加强日常检查和跟踪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地各部门应将本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