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陇南市数字政府服务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8日
陇南市数字政府服务能力提升
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释放数字政府建设效能,全面提升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能力和政务服务水平,更加高效、便捷地服务企业和群众,按照省大数据中心有关数字政府建设指标评估情况,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陇南市数字政府服务能力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数字政府服务能力。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利用三个月时间,自我加压,全力推进,提升我市数字政府服务能力,力争在今年全省考核评估中取得良好成绩。
(一)全力提升数字政府服务能力。按照省大数据中心发布《特别呈报》第34期《2023年上半年各市州数字政府服务能力提升情况分析》,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对照28项指标,全面查找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明确工作任务,全力提升整改。
(二)加快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按照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部署和“三减一优”要求,进一步优化提升市本级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跑动次数和材料份数,加快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进度,发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在提高审批服务效能和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
(三)持续加强数据共享和数据回流。全力做好数据直达基层试点工作,通过加强数据共享和数据回流,实现50个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采取数据共享方式核验证照等相关证明材料;数据共享审核时长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使用办件回流数据进行办理状态监管的政务服务事项达到30个以上;打造3个以上典型用数案例。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数字政府服务能力
1.服务成效度
(1)差评按期整改率
提升目标值100%。我市目前值100%,长期巩固保持。(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
提升措施:一是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采取点对点督办提醒方式,督促相关责任县区、部门对新产生的差评第一时间督促整改。二是各县区、各部门严格按照差评整改工作制流程,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整改答复、跟踪回访。
(2)投诉建议按期办结率
提升目标值100%。我市目前值100%,长期巩固保持。(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
提升措施:一是加强政务服务网“咨询”“投诉”“建议”栏目留言的答复时限管理,加强监督,对新产生留言第一时间办结。二是建立点对点督办提醒方式,对未完成留言答复工作的相关县区部门进行督办。
(3)陇商通按时办结率
提升目标值100%。我市目前值100%,长期巩固保持。(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
提升措施:对涉企诉求加强全流程监督督办,提高陇商通系统应用水平,企业留言必须3个工作日内按期办结。
(4)办件按期办结率
提升目标值100%。我市目前值98.85%,全省排名第10,提升目标值100%。(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并长期坚持)
提升措施:一是各县区、各部门通过电子监察监管统一审批办件,及时对群里预警办件办结。二是各部门要建立办件预警机制,提高按期办结意识,对省垂和国垂系统办件在承诺期限内办结,并及时请示省级垂管部门,按时推送办结数据,杜绝超期办件产生。
(5)个人用户注册率
我市目前值87.39%,全省排名第6,提升目标值95%。(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并长期坚持)
提升措施:各县区按照常住人口信息推进自然人注册,并推进身份证有效期补录完善三级实名认证。
(6)法人用户注册率
我市目前值95.56%,全省排名第5,提升目标值99%。(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并长期坚持)
提升措施:各县区、各部门按照未注册企业清单推进注册。
(7)一体化平台用户使用率
全省最优指标30.15%,我市指标排名第15,提升目标值50%。(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并长期坚持)
提升措施:各县区、各部门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宣传引导,鼓励更多企业、群众用户登录使用。市县乡村各级干部每人每月至少登录一次,进行线上申报办件、主动评价、查询办件进展、查询证照公积金、办理社保等业务。
(8)申报易用度
包括我市在内全省共12个市州指标数据80%,提升目标值90%。(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并长期坚持)
提升措施:一是各县区、各部门完善事项要素,线上线下同标准、维护指南数据准确、跳转网址准确,并对办事流程进一步梳理优化,通过关联电子证照系统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申报流程的简化。二是市县全面核查本级各部门已发布到“一网一端”的政务服务事项流程要素和便民应用,确保易用、好用。
2.办理成熟度
(9)一件事一次办完成率
提升目标值100%。我市目前值100%,长期巩固保持。(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
提升措施: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推进法人和个人一件事13类主题106项事项全覆盖。
(10)一件事一次办办件量
我市目前值70件,全省排名第15,提升目标值2000件。(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并长期坚持)
提升措施:一是各级大厅一件事一次办综合窗口人员引导企业群众通过一件事主题办理相关业务,优先体验线上申报便利度。二是对工作落后的县区进行通报督办,并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11)电子证照人均汇聚量(个/人)
我市目前值1.72,全省排名第11,提升目标值3。(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并长期坚持)
提升措施: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历史证照数据认领归集,重点归集数据量大的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献血证、初(高、职业中专、大专)毕业证、出生医学证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工会会员证等历史证照。
(12)电子印章加盖率
我市目前值85.1%,全省排名第12,提升目标值100%。(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并长期坚持)
提升措施:各县区、各部门登录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对应签章未签章的证照进行签章操作。
(13)证照(印章)质检通过率
全省最优指标62.86%,我市指标排名第15,提升目标值100%。(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并长期坚持)
提升措施:各县区、各部门登录电子证照系统查看各证照要素的准确性、完备性,及时修正证照要素,补全照面信息,检查印章准确性,对模糊印章重新采集制作。
(14)编目行政权力事项覆盖率
我市目前值99.87%,全省排名第13,提升目标值100%。(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并长期坚持)
提升措施:各县区、各部门对未编目行政权力事项,登录甘肃省政务数据目录和供需对接系统完成编目,对新认领的事项第一时间编目。
(15)编目公共服务事项覆盖率
我市目前值99.82%,全省排名第11,提升目标值100%。(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并长期坚持)
提升措施:各县区、各部门对未编目公共服务事项,登录甘肃省政务数据目录和供需对接系统完成编目,对新认领的事项第一时间编目。
(16)资源挂接率
我市目前值98.63%,全省排名第10,提升目标值100%。(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并长期坚持)
提升措施:督促各县区、各部门加强数据挂载和汇聚,对未挂接资源的目录进行挂接,促进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有库表和接口资源的必须以库表接口的形式挂接,没有则按照技术工程师指导文件转库表方式挂接。
(17)需求响应率
提升目标值100%。我市目前值100%,长期巩固保持。(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
提升措施:各县区、各部门登录甘肃省政务数据目录和供需对接系统,供需对接下的需求审核,对其他部门申请共享的数据及时处理提高需求响应率。
3.方式完备度
(18)事项认领率
我市目前值99.96%,全省排名第3,提升目标值100%。(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并长期坚持)
提升措施:一是及时督促市县相关部门对未认领的事项及时认领,对新下发事项第一时间认领编制。二是市县各部门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定岗定责,有效推进本级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维护工作开展。
(19)线上办件量占比
我市目前值24.34%,全省排名第9,提升目标值90%。(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并长期坚持)
提升措施:一是各县区、各部门加强宣传引导,让企业群众知晓线上办理方式。二是各办事窗口优先选择政务服务网、甘快办、国垂(省垂)APP线上办理,引导线上申报,培养线上办事习惯。
(20)政务服务网应用接入数量(个)
我市目前值109,全省排名第8,提升目标值180。(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并长期坚持)
提升措施:加强各部门自建系统与政务服务网对接,优先上线水电气暖、交通出行、医疗就诊、公证司法等应用对接。
(21)甘快办应用接入数量
我市目前值115个,全省排名第15,提升目标值200个。(牵头单位:市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并长期坚持)
提升措施:加强各部门自建系统与甘快办对接,优先上线水电气暖、交通出行、医疗就诊、公证司法等应用对接。
(22)甘快办可办事项数占比
我市目前值57.11%,全省排名第4,提升目标值80%。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并长期坚持)
提升措施:各县区、各部门登录事项管理平台,对统一审批事项选择支持移动端办理。
(23)自助终端办件
我市目前值2172件,全省排名第3,提升目标值9000件。(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并长期坚持)
提升措施:一是各县区、各部门登录事项管理平台,对统一审批系统办理事项勾选支持自助终端办理。二是各县区督促各乡镇引导群众在自助终端办件申报。
4.事项覆盖度
(24)办事指南与权力清单关联度
全省最优68.92%,我市全省排名第3,提升目标值70%。(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审改科;责任单位: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并长期坚持)
提升措施:对未完成办事指南编制的行政权力事项推进编制,对新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及时督办编制办事指南。
(25)标准化申报
全省最优90%,提升目标值95%。(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审改科;责任单位: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并长期坚持)
提升措施:各县区、各部门深入排查同一事项不同区域的申报条件,全面规范在市、县、乡三级办理的同一事项的办事指南,即:事项名称、事项编码(后12位)、法定依据、事项类型、受理条件、法定办结时限、申请材料、服务对象等要素保持一致。
(26)评价事项关联度
我市目前值14.38%,全省排名第14,提升目标值50%。(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并长期坚持)
提升措施:市县区登录综合监督管理平台(中屏),对可产生评价却无评价的事项进行督办,督促已有办件进行评价。
(27)办件事项关联度
我市目前值10.61%,全省排名第14,提升目标值50%。(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并长期坚持)
提升措施:市县区登录综合监督管理平台(中屏),对可产生办件却无办件的事项进行督办,并督促部门回流办件数据。
5.指南准确度
(28)办事指南准确度
我市目前值99.85%,全省排名第11,提升目标值100%。(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并长期坚持)
提升措施:各县区、各部门按照每周省上导出的事项缺陷及空表样表清单,第一时间整改,完善流程图、地址、联系方式信息核实整改。
(二)发布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对标“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标注我市高频政务服务事项131项和省大数据中心发布《高频“一网通办”服务事项清单》(第一批)100项事项清单,我市梳理发布了《陇南市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附件2),梳理确认全市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共177项,涉及17个部门。市直相关部门要全量认领,并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四级46同”标准,在法定规定基础上,自我加压,参照省内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的考评指标,对清单中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跑动次数、申报材料,完成承诺时限压缩比95%、平均跑动次数0.01次以下、材料份数3份以下、即办件率85%的提升目标。市直相关部门以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提升指标为突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板,指导县乡政务服务能力指标提速提质。
各县区、各部门要着力解决简单链接、二次跳转等问题,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行。要依托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不断优化智能客服,完善政务服务地图,提供就近网点查看、事项材料告知、在线申报预审、不见面办理等服务。实现同一事项办事指南要素市县乡统一,做到线上线下同标准办理,并在甘肃政务服务网陇南子站发布。积极推行川陕甘毗邻地区政务部分服务事项“跨省办”,推动川陕甘毗邻地区市场监管营商环境一体化合作,深化拓展便民服务“免证办”覆盖范围。
(三)开展数据直达基层试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印发《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数据共享枢纽开展数据直达基层试点方案》和甘肃省大数据中心《甘肃省数据直达基层试点实施方案》要求,为全力做好数据直达基层陇南试点工作,我市制定了《陇南市开展数据直达基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依托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快建设数据直达系统,完成与省级平台的深度对接,实现通过市级政务数据共享平台直接查阅、申请使用53个国务院部门、54个省直部门共计2.8万余类政务数据资源。充分发挥大数据信息汇聚、智能分析、辅助决策等作用,为全市数字化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部门,确保任务落实到位。有重要情况、重大疑难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市大数据管理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要根据职责紧盯各项指标数据排名,加强分析研判,做好预警监督和督查指导,按照“日统计、周调度、月评比”机制,督促各项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二)主动对接配合。市直有关部门要对照任务分解表(附件1),按照既定目标,全力整改提升。各县区政府办公室、大数据中心、政务服务中心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实现高质量提升。
(三)深入宣传推广。各县区、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推广线上政务服务模式。特别是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要积极引导帮助企业群众“网上办”“掌上办”,努力培养网上办事习惯,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网办意识和能力。
(四)强化督查考核。市数字政府建设专班加强对各县区、各部门数字政府服务能力的跟踪问效,每周召开会议专题调度,抽调工作力量深入各县区、各部门驻点督导,实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成立巡回督查组,进行明察暗访,对各县区、各部门百日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适时采取约谈、专门督查等方式督促整改。
附件:1.陇南市数字政府服务能力指标提升百日攻坚行动任务分解表
2.陇南市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百日攻坚行动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