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部署要求,合肥市围绕促进外商投资运营便利化、推动跨境贸易高效化、强化权益保护法治化、推进服务保障均等化四个方面出台26项具体举措,着力打造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外资企业经营活动提供坚实支撑,为外籍人员在肥工作生活增添便利,以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推动合肥高质量发展。

  一、促进外商投资运营便利化

  (一)依法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禁止在国家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制定外商投资准入的限制或者禁止性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管理,外国投资者与内资企业同等条件进入。鼓励支持外资企业在肥设立研发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概念验证中心等,支持外资企业参与绿电交易和绿证交易。

  (二)深化外资企业登记注册办理流程再造。加快建立外国投资者身份认证数据对接验证机制和异地主体资格互认机制,实现外资企业登记注册全过程网上办理。

  (三)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和居留许可。扩大外国人工作居留许可“单一窗口”服务范围,实现A、B、C三类外国人工作居留许可“一窗受理、协同审批、一窗发证”,7个工作日内办结。优化外籍人士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换证流程,设置服务专员,对有驾驶证申领、换证需求的外籍人士,一次性告知业务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完善移民事务服务中心功能,为来肥外籍人才办理签证、停居留证件以及永久居留提供便利。

  (四)便利国际商务人员往来。加快推动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落地执行,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申办APEC商务旅行卡。

  (五)支持外资企业人才引进。建立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对外资企业从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从国内引进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对外资研发中心聘用的海外高端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以采取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方式办理工作许可。

  (六)简化外资企业信息报送流程。持续推进部门数据共享,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能够获得的信息,不得要求外资企业重复报送。

  (七)强化外资企业金融支持。定期举办“银企对接”活动,加强与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等金融机构共享外资企业和项目信息,提升外资金融服务可得性。深入开展培训宣介,指导中小微企业降低外汇套保成本,加强跨境贸易、技术进出口、对外投资合作等领域风险管控。

  (八)协同推进“兜底服务”。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主动作为、靠前服务,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及时解决外资企业提出的问题和诉求。市政务服务大厅要进一步深化外资企业服务,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次办结”。探索设立12345英文服务专席,为在肥外资企业和外籍人士提供贴心服务。

  二、推动跨境贸易高效化

  (九)创新通关监管方式。探索建设AI远程监管模式,推进战新产业进口危险化学品智慧检验监管新模式试点,推广“区港集货通”全通道监管模式。

  (十)推广新型管理模式。持续开展AEO(中国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认证培育,引导企业运用“快速审核+ERP联网”模式提交减免税申请,推进跨境电商“智慧锁”等项目建设落地。

  (十一)发挥各类平台开放功能。安徽自贸试验区合肥片区重点在互联网信息服务、数据跨境流动等方面开展差异化探索创新。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国际合作产业园、综合保税区等开放平台依托“科大硅谷”全球校友事务部等,吸引更多境外世界500强和跨国公司龙头企业来肥投资合作。加快建立多元、灵活、高效的外商投资促进工作体系,加大对供应链关键企业、高成长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隐形冠军的招引力度,推动外资项目尽快转化为产值、税收、研发投入等增量指标,进一步提高外资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

  (十二)建设高效对外开放枢纽。加快推进新桥国际机场改扩建,开拓国际客货航班航线,培引基地航空公司,打造国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加快中欧班列站场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加密开行列数,拓展东盟线路,积极申建国家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加快建设兆西河通江一级航道,提升合肥港始发港和目的港服务能力,打造内陆地区重要的集装箱中转枢纽港。

  (十三)提升对外贸易便利化水平。大力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助力全市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升“走出去”企业税务服务水平,首次退(免)税申报实地核查7个工作日内完成。为符合条件的医疗器械出口企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帮助其在境外享受认证费用减免优惠。创新跨境电商监管方式,优化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备案流程。

  三、强化权益保护法治化

  (十四)依法平等适用本市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在制定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资质标准等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时,不得针对外资企业制定、实施或者变相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制定出台市级各类涉外经贸政策措施要增强可预期性,依法听取外资企业意见,新出台政策措施应合理设置过渡期。

  (十五)清理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和政策措施。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及时处理外资企业反映的资质许可、标准制定、享受补贴等方面的歧视行为,对相关责任主体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

  (十六)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通过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积极探索外资企业在我市开展创新研发的途径和方式。依法保障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适时通报典型案例。

  (十七)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推进地方标准制定、修订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定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地方标准,应当充分听取外资企业意见,不得限制外资企业依法平等参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标准制定工作。外资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同等享受相关政策支持。

  (十八)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工作,加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力度。打造“科大硅谷”知识产权保护样板区,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坚决打击侵犯外资企业知识产权行为。充分发挥安徽(合肥)创新法务区、中国(合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为外资企业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的综合服务。

  (十九)提高行政执法科学化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及时纠正不规范的行政执法行为,逐步推行以远程监管、预警防控为主要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完善“双随机”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宽联合检查事项覆盖领域。

  (二十)建立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快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推动国际商事、投资等领域仲裁业务有序开展。不断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建立“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模式,为外国投资者、外资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四、推进服务保障均等化

  (二十一)推进外国人永居证升级改造和便利化应用。全面推行外国人永居证作为身份凭证使用,永久居留外国人可以凭该证证明身份从事相关活动,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加快推进重点民生服务领域永居证的适配性改造,提高外国人永居证在公共交通、金融服务、医疗保障、互联网支付等行业领域、场景应用便利度。

  (二十二)上线皖事通国际专区。外籍人员登录皖事通,自动跳转至国际专区,相关导航指引实行全英文服务。将国际专区查询类服务的安全等级下调至三级,方便外籍人员查询本人社保、公积金等缴交情况。

  (二十三)提供高水平涉外医疗服务。加强外资企业及员工驻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在国际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涉外医疗服务功能。推进安医大二附院、新桥国际医院国际医疗部建设,引进国际化医疗人才并配套保障政策,优化国际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政策,拓展国际商保直付业务,探索为境外员工和外资企业高管提供便利化医疗服务新模式。外籍就业人员、外资企业员工可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同等享受相关医疗保障待遇。推动外籍人员唯一身份信息共享,在“健康合肥”平台开通外籍人员网上挂号功能,依托“健康合肥”“合肥医保”公众号,发布外籍人员就医、参保指南。

  (二十四)优化国际教育服务。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推动外籍人员子女学校进一步完善设施。办好合肥加拿大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加快推进德国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建设,为我市外籍人员子女提供优质、多样的国际教育服务。大力推进合肥大学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建设,加强中德应用型高等教育领域合作和青年文化交流。

  (二十五)提供高品质生活服务。推动欧洲风情街、蜀西湖商圈、淮河路步行街、天鹅湖商圈等打造国际化街区,加强餐饮、文化、运动等国际商业设施配套建设,引进国际高端酒店,推进本地酒店国际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围绕外籍人员来肥“吃、住、行、消”等相关服务事项,制作《外籍人士在肥服务指南》。探索设立外籍人员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为入境国际旅客提供支付、文旅、通信、交通等综合性、全天候便利服务。

  (二十六)优化外币使用环境。加快推进已入境外籍人员身份证件核验渠道接入,为账户开立、外卡绑定等业务提供便利。加快推进境内外银行卡受理设备软硬件改造,统筹推动非接触式支付方式发展。开展ATM境外银行卡受理改造,保持银行网点柜台、现金自助机具规模,为外籍来肥人员使用境内外银行卡支取人民币现金提供便利。做好外籍来肥人员通讯服务,优化外籍来肥人员移动支付使用环境。在机场、车站、港口和外籍来肥人员入住较多的酒店等场所增设外币代兑机构、布放外币自助兑换机,增加可兑换的外币种类和面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