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实现更多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系统性重塑行政审批制度整体性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2〕78号)要求,市政府决定下沉60项市级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进服务下沉。切实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应沉尽沉”,实现服务前移延伸。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不断优化流程减少环节,确保同一事项在全市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统筹下沉事项的承接落实,及时协调解决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
二、做好承接落实。各县区要主动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做好衔接,制定承接方案,加强人员配备,11月30日前完成下沉事项承接工作,保障事项入驻办事大厅、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做到“应进必进”;确实不具备入驻条件的事项,由分中心集中办理。(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
三、强化培训指导。按照“谁主管、谁培训”原则,12月31日前,通过举办培训班、驻点指导、跟班学习等方式,完成对县区及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提升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保障下沉事项平稳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四、做优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健全市、县、乡、村政务服务帮办代办工作常态长效机制,明确帮办代办人员配置、工作职责、责任边界、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及规范。做好下沉事项的“适老化”服务、指导网办、代收代办等工作,推进政务服务“走新”更“走心”,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五、加强后续监管。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明确下沉事项名称、办理方式,统一材料清单、办理标准和下沉层级,严格委托受理、授权办理等法定手续,建立健全下沉事项动态评估和优化调整机制,确保“事项沉下去、服务跟上来”。厘清市、县区两级监管职责边界,防止推诿扯皮和出现监管真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各县区政府、管委)
六、大力宣传引导。通过鹤立办、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广播等渠道开展宣传,把政务服务下沉的各项政策措施送到群众家门口,提高群众对“就近办”事项的知晓度。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
附件:鹤壁市2024年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下沉清单
2024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 件
鹤壁市2024年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下沉清单(6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