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充分释放数据要素活力,全面激活数据要素价值,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北京高质量发展,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制定了《北京市关于建设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7日至4月13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sjghc@zwfw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5号院,北京市政务和数据局数据体系规划处收(请在信封上注明“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55529395
4.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板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网站(https://zwfwj.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民意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4月7日
北京市关于建设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充分释放数据要素活力,全面激活数据要素价值,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北京高质量发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主线,统筹数据发展和安全,夯实数据基础制度、数据基础设施“两大基础”,打通数据供给、流通、应用和安全“四个环节”,构筑数据技术创新、要素服务和产业发展“三大体系”,创建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打造国家数据管理中心、国家数据资源中心和国家数据流通交易中心,成为国家数据科技创新策源地和发展高地。
到2027年,实现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与实践探索的良性互动,可信数据基础设施基本建成,高质量数据资源供给规模明显提升,数据产品和服务不断丰富,数据市场培育取得突破,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系列任务在京率先完成。到2029年,数据要素实现顺畅流动、高效配置,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全面突破,数据赋能产业深度转型,数据主体创新活力全面激发,数据流通交易繁荣有序,数据要素成为北京城市竞争新优势,有效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夯实数据要素基础环境
(一)建立健全数据基础制度
组织落地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鼓励数据复用融合、创新创造及有序流转。创新数据流通交易制度,完善场内场外结合的交易规则体系,培育壮大场内交易,规范引导场外交易。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核定运营机构最高准许收入,制定各类产品和服务的上限收费标准。引导形成“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数据收益分配机制,保障数据市场主体依法依规享有收益权利。健全数据安全治理制度,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数据流通交易责任界定等机制,提升数据流通风险防范能力。推动数据要素综合性立法。围绕重点行业数据流通合规指引、数据资产管理、平台数据合规供给、衍生数据认定、数据跨境流动等制定一批特色创新制度。发挥北京市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作用,推动制定公共数据分类分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数据匿名化处理、数据流通安全评估等一批急需标准。
(二)超前部署数据基础设施
构建高速互联、高效调度、开放普惠、安全可靠的数据基础设施体系。加快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建设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提升网络承载和互联互通能力。高水平谋划一体化算力网,建设算力监测平台,升级算力服务平台和算力互联平台,实现算力监测管理和调度服务。深入推进国家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试点,综合数场、可信数据空间、数据元件、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技术方向,建设数据流通利用增值协作网络,打造可信数据传输通道、受控式数据开发空间和安全透明的协作环境。鼓励建设行业数据流通平台并推动互联互通。实施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推进企业、行业、城市、个人、跨境五类可信数据空间建设。鼓励围绕数据质量评价、价值评估等建设一批数据服务平台,促进数据资源的价值挖掘。
三、释放数据要素市场价值
(三)加强多主体数据资源供给
有效扩大公共数据供给。制定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实施意见,完善共享、开放和授权运营等配套制度。深化公共数据目录管理机制,推动各行业领域、各区公共数据上链汇聚。完善“一数一源一标准”治理机制,加强公共数据供给质量评估和监督检查。加强数据共享协调,推动公共数据“应共享、尽共享”,促进市级数据下沉和基层数据反哺。建立开放数据的“接诉即办”机制,受理、响应社会主体的数据需求和应用反馈。探索政企合作方式开展开放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提升创新数据产品的开发效率和价值转化能力。建立公共数据分类分级授权机制,积极推动分领域授权、依场景授权,探索整体授权运营。深化金融公共数据专区运营,加快建设三医、气象、时空等一批公共数据专区。加强央地协同,推进与国家部委、央企总部建立数据合作机制,加快形成权责清晰的部市协同授权运营模式。
创新企业和个人数据供给。支持企业提高数据治理能力,形成覆盖企业价值链环节的数据资源体系。引导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发挥带动作用,促进与中小微企业双向公平授权。引导龙头链主企业提供面向产业链的数据融合增值服务,赋能产业转型升级。引导平台企业面向生态伙伴合规供给数据资源,提升平台生态能级。鼓励企业依托其合法获取和持有的数据开发创造衍生数据,支持企业采取共享开放、交换交易、资源置换等多种方式开放数据资源,引导第三方机构建设企业数据资源开放服务平台,丰富企业数据供给。完善个人信息权益保障机制,推动个人数据匿名化处理,探索个人数据授权链管理,保障个人数据合规供给。
加快建设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制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实施方案,建立数据资源方、数据加工处理方、AI大模型训练方、场景应用需求方等多方合作共建及收益分享机制。加强高质量数据集供需对接与场景推广,探索数据集供给“结对子”模式,引导数据企业和人工智能企业“点对点”开放使用。培育一批高质量数据集综合服务平台,支撑高质量数据集一站式采集、加工处理、评估与服务。围绕医疗健康、教育教学、交通运输、文化旅游、政务服务、科学研究、工业制造、能源电力等,形成一批重点领域高质量数据集。完善人工智能数据运营平台,打造国家级人工智能语料库。
(四)推动多层次数据资源流通
打造国家级数据交易所。支持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强化规则引领、夯实技术支撑、提升定价能力、构建交易生态。完善数据交易规则体系,探索建立违规行为发现、交易争议解决机制,引领数据交易行业自治。联动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提升数据流通交易技术能力,为场内集中交易和场外分散交易提供低成本、高效率、可信赖的数据交付环境。提升数据产品、数据资产评估定价能力,引导建立公允的数据市场价格体系。加快培育和聚拢全链条数商,活跃数据流通交易生态圈。支持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与其他数据交易机构、数据流通交易平台互认互通,实现数据交易量质的大幅提升,成为全国一体化数据要素市场的重要枢纽。
繁荣数据要素市场。鼓励发展数据资源、数据产品、数据资产等多类型数据流通交易。推动数据资源依托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实现跨主体、跨平台安全合规流通,鼓励以公共数据增值产品入场引领高价值、高频次数据流通交易,探索数据入股、数据信贷、数据信托和数据资产证券化等数据资产流通模式。探索推进数据资产统计核算。支持企业通过自主开发、合作开发、委托运营等方式,丰富数据产品供给、提升数据产品质量。支持数据流通交易平台互联互通、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综合成本。鼓励龙头链主企业围绕京津冀特色产业链,加强数据资源汇聚流通,促进三地数据产业布局优化和协作能力提升。
有序推进数据跨境流动。持续优化升级我市数据跨境流动政策、服务、技术和监管体系。在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推动数据跨境负面清单落地,持续扩展负面清单覆盖领域。构建数据跨境便利化服务体系,提升数据跨境服务中心、数据出境“绿色通道”服务能级,培育一批数据跨境合规评估服务机构,拓展服务覆盖范围,降低企业数据跨境成本。引导有跨境合作需求的数据平台的对等开放,促进数据跨境双向流动。创新发展数字贸易,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完善北京数字贸易政策制度,建设国际信息产业和数字贸易港、国际数据口岸,促进数字贸易企业集群化发展。支持数据领域企业出海,积极融入全球数据价值链。
(五)促进多场景数据资源应用
以智慧城市建设为牵引,深化北京全域数字化转型,统筹推进数字经济、数字政务、数字社会、数字文化、数字生态文明建设在京全面落地。深入开展“数据要素×”行动,组织“数据要素×”大赛和开放创新大赛,征集遴选“数据要素×”典型案例,围绕工业制造、科技创新、医疗健康、交通运输、文化旅游、金融服务、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打造应用场景示范。深入开展“人工智能+”行动,深化“人工智能+”示范场景和应用基地建设。统筹推进政务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开发应用。支持各区结合自身优势发展特色应用,推动核心区围绕城市应急安全,朝阳区围绕场景创新应用,海淀区围绕“人工智能+”,副中心围绕全域特色场景落地,经开区围绕智慧城市和智能网联汽车“双智融合”,打造智慧城市综合应用示范。完善场景开放创新的供需对接、揭榜攻关机制,定期发布场景开放清单,鼓励打造跨领域、跨区域、跨层级场景,强化场景成果推广应用。
(六)强化多维度数据安全保障
发挥我市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推动包容审慎监管。针对数据流通中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建立“监管沙盒”机制,构建鼓励创新、弹性包容的安全治理环境。深化数据脱敏、隐私计算、区块链等数据安全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提升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能力。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加快应用或出台医疗健康、自动驾驶等重点领域数据分类分级标准。培育一批第三方安全合规服务机构,鼓励龙头链主企业或大型平台企业开放安全合规服务能力,降低企业数据安全合规成本。推动保险机构设计数据领域保险产品,合理分散风险。发挥行业协会规范引导作用,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营造数据行业自律氛围。
四、发展数据要素生态体系
(七)构建数据技术创新体系
建立数据、科技、发改、经信、金融等跨部门协作的数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围绕数据采存传算管用各环节技术难点和痛点,研究提出数据领域关键技术攻关计划,推动成果转化落地。支持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开源生态发展,推进数据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合和创新应用。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推动产学研用单位联合组建数据技术创新中心、数据产品和技术评测机构,支持龙头企业建设一批行业数据要素创新中心。建设公共数据训练基地,统筹数据、算力、算法供给。建设智慧城市协同创新仿真实验平台,促进数据、技术、场景联动创新。
(八)完善数据要素服务体系
畅通数据领域争议解决渠道,探索建立数据产权专业化纠纷调解和争议解决机制。推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各自组建涉数据要素案件专业审判团队,完善数据流通交易责任的司法裁判规则。引导律师协会适时出台行业指引,提升数据要素法律服务能力。支持各区设立特色数据要素服务中心并提升在线服务能力,完善全市数据要素服务网络。鼓励合规认证、质量评价、资产评估、安全审计、风险评估、教育培训等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发展,制定数据专业服务规范,开展第三方服务机构认定、评级,打造一流数据专业服务体系,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提供“北京服务”。
(九)培育数据产业发展体系
制定适应数据领域特征的数据产业发展政策,开展数据企业梯度培育,加快培育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服务、数据应用、数据安全、数据基础设施等领域企业。探索培育一批数据企业专业孵化器,建立孵化器与数据流通交易平台的直通车,助力数据企业孵化成长。持续遴选培育数据领域的专精特新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等,强化概念验证、场景打磨、融资路演、应用推广等服务,助力企业快速成长。支持数据企业上市,加强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与北京证券交易所联动。优化数据产业空间布局,支持各区基于区域特色,加强数据、人才和技术资源集聚,打造一批协同互补、特色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据产业集聚区,完善集聚区支持政策,便利数据企业用数、用云、用电、用地。
五、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实施
坚持党对数据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市领导牵头的定期调度机制,组建试验区建设工作专班,推动跨部门、跨层级高效协同,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建立数据要素市场监测评价机制,加强定期评估和督促指导,保障各项任务有序推进。推动北京市大数据中心优化转型。
(十一)完善政策保障
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围绕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场景应用等方面加大政策协同和政策支持。建立政府引导、市场化配置为主的多元化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和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基金支持作用,强化各类资源资金统筹。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数据领域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十二)强化人才建设
联合在京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等拓展海外引才渠道,通过顾问指导、联合攻关等形式引入一批数据领域高精尖人才。鼓励校企合作建立数字人才实训基地、协同创新基地或产学研平台,加快数字人才培育成长。鼓励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构设立首席数据官,探索将首席数据官和组织管理体系相衔接,明确首席数据官权责,更好发挥首席数据官作用。完善数字人才职称评价体系,提供便捷的职称评审通道。
(十三)营造发展氛围
强化政策宣传引导,调动各界共同参与。充分依托中关村论坛、全球数字经济大会等平台,推介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成果,扩大我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综合示范效应,营造发展氛围。